新生兒拆遷國家補償標準,新生兒征地補償可以拿到補償款嗎,一、新生兒征地補償可以拿到補償款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親生兒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
一、新生兒征地補償可以拿到補償款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親生兒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違法征地將受到哪些處罰
1、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如何處罰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罰款。
2、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如何處罰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親生兒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對集體土地進行征收時,要對被征收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被征收人一般是指村民,此時我們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
●拆遷新生兒有嗎
●新生兒拆遷國家補償標準最新
●新生兒拆遷安置
●新生兒拆遷國家補償標準文件
●拆遷 新生兒
●拆遷新生兒有補償嗎
●新生兒落戶拆遷
●剛出生嬰兒拆遷人頭費
●新生兒動遷補償款
●拆遷新生兒政策
●遇到拆遷時新生嬰兒有補償嗎怎么辦
●遇到拆遷時新生嬰兒有補償嗎怎么辦
●遇到拆遷時新生嬰兒有補償嗎知乎
●拆遷后新生兒有補償嗎
●拆遷后出生的嬰兒有什么補助
●拆遷后新生兒怎么安置
●拆遷中有新生兒上戶怎么補償
●拆遷新生兒政策
●房屋拆遷后的新生兒還有補償嗎
●拆遷了新生兒還能上戶口嗎
●農村拆遷兒童補償標準,新生兒征地補償款是可以獲得的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農村拆遷新生兒補償標準,在征地公告發布之后出生的孩子,能拿到補償嗎: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農村有機動地可以給新生兒嗎,農村有機動地可以給新生兒嘛: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村里有機動地應該給新生兒分嗎?,。村里有機動地應該給新生兒分: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蘇州別墅拆遷補償標準樓房,新生兒不在戶籍地怎么上戶口:今日樓房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新生兒房屋拆遷補償,拆遷后出生的孩子有補償嗎: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坐月子找人帶辦戶口的證明有用嗎,新生兒辦理戶口需要本人去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未出生的嬰兒能不能分得征地補償款,新生兒能不能獲得征地補償款: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新生兒拆遷補償規定,拆遷過程中新生兒能否獲得補償:今日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村里不給新生兒分紅可以告么,村里不給新生兒分紅可以告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村里不給新生兒分紅可以告么?,村里不給新生兒分紅可以告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村里不給新生兒分紅可以告么 ,村里不給新生兒分紅可以告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無錫房子拆遷了新生兒怎么上戶,戶口地房子拆了,新生兒能上戶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新生嬰兒如何安置?土地征收,胎兒、新生兒能夠獲得土地征收補償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有法律規定拆遷區新生兒不能上戶口嗎,由于拆遷孩子上不了戶口: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新生兒落戶,老房拆遷新房無房產證怎么落戶,遷戶沒有房產證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戶口地房子拆了,新生兒能上戶嗎,我家屬拆遷后,房子還未拿到的集中戶,新生兒應該怎么樣辦上戶呢: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戶口本拆遷新生兒上不了戶口,由于拆遷孩子上不了戶口: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房子拆扦新生兒還能落戶到從前那里嗎,戶口地房子拆了,新生兒能上戶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后新生兒怎么安置?2024拆遷法公告后出生的孩子的賠償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新生兒拆遷國家補償標準,新生兒拆遷國家補償標準最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呂安婉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