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拆遷案件最新情況,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蘇州拆遷案件最新情況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蘇州拆遷案件最新情況公布●蘇州拆遷案件最新情況通報●蘇州拆遷事件。
隨著蘇州工業園區經濟的快速發展,拆遷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園區建造了相當數量的拆遷安置房。在近兩年蘇州商品房價格節節攀升的帶動下,在園區的大量拆遷安置房也開始流入二手市場。這些產權手續不齊全,買賣程序不正規的二手房源,成為房地產市場上引發矛盾和糾紛的新因素。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遷安置房買賣引起的糾紛達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總數的10%。
園區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發生的原因很復雜,主要有以下幾類:
拆遷安置房大量涌入園區房屋買賣市場,對園區二手房源形成沖擊。由于拆遷安置房價格較低,與園區開發的商品房有較大的價格優勢,形成了園區房屋買賣的另一種競爭。眾多的房源使買房者難以辨認,一些兩證手續不全,產權不明,甚至虛假房源信息成為房屋買賣糾紛隱患。
拆遷安置房往往通過一些資質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場,造成買賣糾紛的發生。有的被拆遷戶通過報紙、網絡以個人名義對外買賣拆遷安置房,許多購房者為了省去房屋買賣中介費用,常常冒險進行此類房屋買賣,在沒有相關房產中介機構的參與下,發生糾紛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
隨著園區房價的節節攀升,拆遷安置房的價值也水漲船高,房屋買賣從雙方達成意向、簽訂合同、交付房屋到合同履行完畢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產權、兩證不全的房屋買賣需要的時間可能更長。而這段時間內房屋的價格也漲了幾成,甚至翻番。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下,賣房者違約,一房多賣,甚至賣而不給,買房者既付出了精力,花費了金錢,最終也得不到房屋,無奈只能訴諸于法院。
目前,園區法院受理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案件的特點漸漸明朗。一是部分轉讓人不同意按合同履行合同。二是不講誠信,任意毀約引起糾紛。三是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
辦案法官結合實際,對于預防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提出這樣的建議:規范拆遷安置協議。拆遷時對于被安置人應當在協議書上明確,在產權登記時對于共有人應當一并登記在產權證上。以便買受人在買房時能及時發現拆遷安置協議或產權證上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也可要求其他共有人一并作為出讓人在合同上簽字,以避免出讓人有借口毀約,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明確房屋所有人。對于共有財產在處分時法律有明確規定,一方不得擅自代表對方作出處分。對于共有人之一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除非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認或擅自處分人事后取得該財產的全部所有權,否則該合同應為無效合同。買受人在訂立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搞清房屋的實際所有人,并要求有其他共有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或出具同意出讓房屋的書面證據。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確認合同效力。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時,對于合同的效力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認定。對于有效合同,堅決維護其效力;對于無效合同,根據法律規定讓過錯方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對于買受人的損失予以一定程度的彌補。而對于買受人善意、有償并已取得該財產所有權的,則依法保護善意買受人的利益,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人進行賠償。但對此類買受人的保護,必須是實際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即已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它案件類型實行市場調節價。
(1)簡單案件
1、不涉及財產1500-8000元
2、涉及財產按訴訟爭議標的額
≤1萬元按民事不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1萬元,≤10萬元4.8-6.4%
>10萬元,≤50萬元4-4.8%
>50萬元,≤100萬元3.2-4%
>100萬元,≤500萬元2.4-3.2%
>500萬元,≤1000萬元1.6-2.4%
>1000萬元,≤1億元0.8-1.6%
>1億元0.5-1%
(2)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不高于簡單案件5倍標準執行。
一、重慶墊江縣找律師訴訟費用多少錢,訴訟收費標準參考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1)偵查、審查起訴、一審階段分別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階段,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多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同時酌減收費。
(5)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確定收費標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1)一審階段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
10萬元下的(含10萬)2000—10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4%-5%
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3%-4%
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2%-3%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1%-2%
5000萬元以上部分0.5%-1%
(2)二審、申訴、再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經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協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計時收費方式,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服務內容可以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或者計時收費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項只能采取一種收費方式。
(五)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應當酌減收費。
二、常州案件委托律師如何收費,訴訟收費標準參考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它案件類型實行市場調節價。
(1)簡單案件
1、不涉及財產1500-8000元
2、涉及財產按訴訟爭議標的額
≤1萬元按民事不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1萬元,≤10萬元4.8-6.4%
>10萬元,≤50萬元4-4.8%
>50萬元,≤100萬元3.2-4%
>100萬元,≤500萬元2.4-3.2%
>500萬元,≤1000萬元1.6-2.4%
>1000萬元,≤1億元0.8-1.6%
>1億元0.5-1%
(2)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不高于簡單案件5倍標準執行
(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1)簡單案件
1、不涉及財產按民事簡單案件不涉及財產標準執行
2、涉及財產按訴訟爭議標的額按民事簡單案件涉及財產標準執行
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2)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按民事簡單案件不高于5倍標準執行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采取計時收費的100-2000元/小時。
案例來源:上海法治報 2010年9月6日 A06:法治庭審
房拆了,被拆遷人稱還沒搬家 要求動拆遷公司賠償損失,法院認定被告未侵權
房屋被列為動遷范圍并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被拆遷人應該在約定的日期前搬離房屋。但是,被拆遷人王某在動遷房屋被鏟除之后,卻聲稱他根本沒有搬過家,也沒有交付過房屋,而動遷公司在鏟除房屋過程中毀壞了他的電腦,由此將動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費1萬元。
近日,市第二中級法院對本案作出終審判決,沒有支持王某的訴求。
空房接管單被指偽造
原審法院認定,位于北蘇州路某弄某號系租賃戶名為王某父親的公有房屋,王某居住在該房屋內。后該房屋列入動遷范圍,閘北動拆遷實業有限公司是動遷實施單位。
庭審中,閘北動拆遷公司提供由該公司作為拆遷代理人在2007年9月27日與王某簽訂的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稱按照協議的約定,王某應在簽訂協議后的7日內,即2007年10月4日前搬離被拆房屋。
然而,王某稱該補償安置協議中雖系本人簽名,但其簽署的是一份空白的補償安置協議。在此情況下,閘北動拆遷公司另外又提供戶主簽名一欄為 “王某”的空房接管單,稱王某已經于2007年10月2日搬出北蘇州路房屋,雙方在當月10日簽署空房接管單,王某已經搬走了房屋內的全部財產。
王某則稱,該空房接管單中的 “王某”并非本人簽名,且接管單中的房屋部位并非王某居住的場所,接管單系閘北動拆遷公司偽造。
今年2月,王某訴至法院,要求閘北動拆遷公司當庭口頭賠禮道歉,賠償財產損失8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司法鑒定查明真相
原審審理中,應王某申請,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簽名字跡是否王某所寫作出鑒定。 2010年4月22日,該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書,認為檢材上落款 “戶主簽名”處留有的 “王某”簽名字跡是王某所寫。
王某則認為鑒定機構屬營利性質,不排除該機構違背職業道德,作出相反結論,且鑒定機構的選擇程序違法,因此申請復核鑒定。法院在向復核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委托書要求王某予以配合鑒定時,王某表示因無力支付鑒定費,加之現有證據可以證明空房接管單系偽造,不再申請復核鑒定。
原審法院認為,空房接管單是被拆遷人與拆遷實施單位交接被拆房屋的重要憑證。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是雙方當事人一致選定的且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員資質明確,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所依據的供對比材料也經雙方一致確認無誤,王某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但未提供證據,也不再申請復核鑒定,因此該鑒定意見書可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北蘇州路房屋作為一戶租賃房屋,未進行分戶,故空房接管單中記載該戶房屋所有租賃部位作為包括王某在內的該房屋拆遷戶搬離財產的位置,并無不合理之處。而在王某于2007年10月2日搬離房屋后,王某與閘北動拆遷公司在當月10日交接房屋,也符合一般常理。綜上,法院認定并無證據證明閘北動拆遷公司實施了損害王某財產的侵權行為,據此判決駁回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終審判決被拆遷人敗訴
王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訴稱,原審將空房接管單作為定案證據沒有依據,他沒有搬過家,也沒有在搬離被拆房內的財產后向閘北動拆遷公司交付過房屋,閘北動拆遷公司非法鏟除上訴人沒有移交、正常居住、有財產的房屋,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
市二中院認為,閘北動拆遷公司與王某簽署空房接管單后拆除了系爭房屋,因王某認為該房屋內電腦配件等財物遭損壞,據此上訴要求閘北動拆遷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然根據王某陳述,其曾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其財物遭到閘北動拆遷公司侵害,但該陳述內容并無相關證據佐證,且原審中關于空房接管單的真實性已經司法鑒定予以確認,雖然王某對此予以否認,但除了自己的陳述外,其并未提供相反證據予以印證。法院據此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拆遷事務中,如果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經過協商,就拆遷補償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
一、動遷糾紛的法律規定在我國是怎樣的
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辦法》的規定。當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租賃人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當事人可向負責頒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機關申請行政裁決。
當事人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時,必須在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或者延期期限內遞交申請書,并且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二、城市拆遷協議糾紛怎么處理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拆遷條例》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條例》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拆遷條例》規定,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必須以裁決為前提。對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遷。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三、如何解決補償安置問題
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和方式予以解決: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做出約定。被拆遷的房屋已經出租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拆遷人、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必須先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對于裁決內容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蘇州拆遷律師要幾千元左右,具體應當根據財產的標的額來確定。拆遷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當中一種糾紛類型,由于民事案件的律師收費標準是針對于所有民事案件的,所以它同時也適用于拆遷糾紛代理房地產、拆遷等經濟糾紛、仲裁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仲裁案件:1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爭議標的代理費計算滿額
(rmb)
(1)5萬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費;
(2)5萬元至20萬元部分,a乘以6%9000元5000元=14000元(20萬元滿額);
(3)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a乘以5%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萬元滿額);
(4)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a乘以3%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萬元滿額);
(5)100萬元以上部分,a乘以1.5%a乘以1.5%44000元。
3、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代理費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協商,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一、拆遷補償方式是什么?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一、商品房拆遷怎么賠
1、商品房拆遷應當賠償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安置費及搬遷費、困難補助及獎勵費、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費以及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等補償費。
1、直接到市、省更高的一級法院上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在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2、政府應當依法拆遷并給于法律規定的補償。 山東泰中律師解答
請審核征地拆遷的手續是否完整,是否經過了批準。城鎮房屋拆遷有兩種:政府組織的用于公共目的的拆遷,拆遷標準主要是通過評估確定,另一種是為了商業目的的拆遷,補償標準完全是通過市場各方協商解決,拆遷案件法律關系復雜,通過合法途徑,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北京德福專業房產及房屋拆遷律師團隊為您服務。135*****288www.bjhouse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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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蘇州拆遷案件最新情況,蘇州拆遷案件最新情況查詢
投稿:蘇黛
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