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高清●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圖片●蘇州拆遷范圍。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第十八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按照使用期內的殘存價值參考剩余期限給予補償;拆除違法建
二、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不予補償。第十九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由被拆遷人選擇。第二十條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下列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據省有關規定制定:
(一)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房屋裝修評估值、附屬物評估值,以及房屋成新程度、層高、樓層等調節因素;
(二)被拆遷房屋區位基準價、劃撥用地折扣,以及房屋的周邊環境、交通和商業業務便利程度、公共事業設施配套狀況等區位調節因素;
(三)被拆遷房屋建面積。自竣工之日起至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止不滿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貨幣補償金額。第二十一條被拆遷房屋重置價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價,由市和縣級市物價、房產管理部門根據房屋的結構和等級確定,按年度公布。拆遷區位及其區位基準價,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蘇州市區的拆遷區位,由市人民政府參照土地級別分類確定公布;區位基準價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區位和用途分類確定。其中,蘇州工業園區、蘇州新區、吳中區、相城區的拆遷區位及其區位基準價,由所在區的管理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煴腥嗣裾府批準。市人民政府確定或者批準的區位基準價以及補償計算辦法,應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縣級市的拆遷區位及其區位基準價,由縣級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公布,并報蘇州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三)被拆遷房屋建面積小于土地使用面積的,區位補償按照土地使用面積計算。劃撥用地折扣是指在區位補償中應當扣除的劃撥用地土地出讓金。劃撥用地折扣適用于拆遷以劃撥方式取得用地的工業、倉儲、辦公用房。劃撥用地折扣率由國土管理部門會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確定公布。折扣的金額屬政府土地收益。第二十二條私房、單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認定所有人和建;面積,直管公房以房產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認定房屋承租人和建;面積;土地使用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認定。第二十三條被拆遷房屋分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用途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載的功能認定。房屋所有權證未明確用途的,以房屋檔案記載的用途認定。被拆遷的非住宅房屋分為商業用房和非商業用房,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認定。
一、什么是拆遷補償?
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房屋征收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補償工作。
二、拆遷補償范圍有哪些?
1、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可以任選一項)
2、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1)、搬遷補助費(含電話、有線電視、空調、水表、電表、家電家私等搬遷涉及的一切搬遷費用)
(2)、臨時安置補助費
3、其他構筑物拆遷補償
4、零星青苗、果、竹、木等作物的補償
5、未列入補償項目、標準,但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規定應予補償的,由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認證后予以補償。(可有可無的,具體看當地的拆遷補償標準)
三、拆遷補償的范圍是怎么確定的?
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劃用地紅線范圍確定。為保證房屋安全確須跨規劃用地紅線進行拆遷的,拆遷的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商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導讀]
房屋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劃用地紅線范圍確定。為保證房屋安全確須跨規劃用地紅線進行拆遷的,房屋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商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房屋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劃用地紅線范圍確定。為保證房屋安全確須跨規劃用地紅線進行拆遷的,房屋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商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父母拆遷房屋分配兒女的方法如下:
1、平均分配:將拆遷房屋按照人頭平均分配給所有子女,每個子女的份額相等。這種方案適用于所有子女的經濟狀況相對均衡,或者所有子女都不愿意爭奪房屋的所有權。
2、分情況分配:根據子女的實際情況,按照需要分配房屋。比如,有的子女已經有了自己的住房,需要的比較少,而有的子女還沒有自己的住房,需要的比較多,可以根據這些實際情況來分配房屋。
3、購買分配:如果父母拆遷房屋價值比較高,可以考慮將房屋賣掉,然后將得到的款項按照需要分配給子女,以便更好地滿足子女的住房需求。
拆遷房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產權人同意:拆遷房屋的產權人必須同意拆遷,并在拆遷協議中簽字確認。
2、拆遷范圍內:拆遷房屋必須位于拆遷范圍內,即為政府規劃的拆遷區域。
3、合法建筑:拆遷房屋必須是合法建筑,未經批準建造的房屋將不會被拆遷。
4、拆遷補償:政府必須向產權人提供拆遷補償,包括貨幣補償和安置補償等。
5、拆遷程序合法: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拆遷,并提供合法的拆遷通知和拆遷協議等相關文件。
綜上所述,父母拆遷房屋如何分配兒女涉及到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應該在家庭成員之間進行協商,并尊重老人的意愿。同時,還需要遵守當地政策法規和相關規定,確保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劃用地紅線范圍確定。為保證房屋安全確須跨規劃用地紅線進行拆遷的,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商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辦理的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一、征地拆遷程序
1、基本流程:征地申請政策審查勘測定界發布征地預公告征地調查社會保障情況調查社會保障方案審查組織征地聽證征地報批繳納報批費用
2、征地主要指國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并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發包人、承包人、轉包人等)一定的貨幣補償,有的還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必要的就業安置。一般來說,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對于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都可以進行強制征用。但是,我國為了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
二、征地拆遷的費用要給多少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征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
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征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
2、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5、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
會補償: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蘇州市人民政府還會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蘇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按照城市規劃進行,有利于保護古城、古鎮和文物古跡,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
第四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 市和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部門。
蘇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受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委托,對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委托吳中區和相城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市和縣級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與城市房屋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六條 需要拆遷房屋的單位,必須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按照規定繳納拆遷管理費。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規劃定點紅線圖);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
(六)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第七條 拆遷范圍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工商、規劃、房管、國土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拆遷范圍內的營業執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轉讓、租賃、抵押房屋和房屋析產,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關手續。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八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七日內,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有關事項登報公告。
拆遷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內,向被拆遷人發送房屋拆遷通知書,并及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給予答復。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期拆遷的,應當登報公告。
第十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拆遷。委托拆遷的,被委托人必須具有房屋拆遷資格證書。被委托人不得轉讓房屋拆遷業務。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拆遷實施單位的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核發的拆遷上崗證。
第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應當采用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統一的文本格式。
拆遷以標準租金租賃的直管公房和單位自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被拆除房屋為代管房的,代管人應當提交委托文書或者有關證明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
被拆除房屋為共有產權的,共有人應當共同書面委托代理人與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繼承證明或者出具具結書,與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二條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三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被拆遷人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進行裁決應當先予調解。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在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遷的,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第十五條 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與拆遷人、出具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的金融機構訂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監管協議。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應當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金融機構應當配合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屋拆遷活動的監督,拆遷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對拆遷項目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對拆遷軍事設施、教堂寺廟、文物古跡、古樹名木和歸僑、僑眷、華僑私有房屋等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章 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十八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未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使用期內的殘存價值參考剩余期限給予補償;拆除違法建筑、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由被拆遷人選擇。
第二十條 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下列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據省有關規定制定:
(一)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房屋裝修評估值、附屬物評估值,以及房屋成新程度、層高、樓層等調節因素;
(二)被拆遷房屋區位基準價、劃撥用地折扣,以及房屋的周邊環境、交通和商業服務便利程度、公共事業設施配套狀況等區位調節因素;
(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止不滿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貨幣補償金額。
第二十一條 被拆遷房屋重置價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價,由市和縣級市物價、房產管理部門根據房屋的結構和等級確定,按年度公布。
拆遷區位及其區位基準價,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蘇州市區的拆遷區位,由市人民政府參照土地級別分類確定公布;區位基準價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區位和用途分類確定。其中,蘇州工業園區、蘇州新區、吳中區、相城區的拆遷區位及其區位基準價,由所在區的管理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市人民政府確定或者批準的區位基準價以及補償計算辦法,應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縣級市的拆遷區位及其區位基準價,由縣級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公布,并報蘇州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小于土地使用面積的,區位補償按照土地使用面積計算。
劃撥用地折扣是指在區位補償中應當扣除的劃撥用地土地出讓金。劃撥用地折扣適用于拆遷以劃撥方式取得用地的工業、倉儲、辦公用房。劃撥用地折扣率由國土管理部門會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確定公布。折扣的金額屬政府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條 私房、單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認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積,直管公房以房產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認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積;土地使用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認定。
第二十三條 被拆遷房屋分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用途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載的功能認定。房屋所有權證未明確用途的,以房屋檔案記載的用途認定。
被拆遷的非住宅房屋分為商業用房和非商業用房,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認定。
第二十四條 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條件認定:
(一)私房自營開業:開業部位在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合法建筑面積范圍內,并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性質變更手續,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親屬(含配偶)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有效批準文件。
(二)私房、單位自有房屋出租開業:開業部位在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合法建筑面積范圍內,有房屋租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有與房屋租賃合同戶名一致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有效批準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戶開業:有原住房租賃證、房屋租賃許可證,有與原承租戶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戶名一致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有效批準文件。
非商業用房改作商業用房自營或者出租營業的,參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條件認定。
各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認定標準。
第二十五條 拆遷人應當委托市和縣級市房產、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定公布的拆遷房屋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并訂立委托合同。評估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接受委托的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約定的時間出具估價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向原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原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進行復核,并出具書面復核報告。
當事人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核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鑒定。鑒定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評估機構不得串通一方當事人,損害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拆遷房屋的評估技術規范、評估爭議處理辦法,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
第二十六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評估確定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與所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七條 拆遷用于公益事業的非生產經營性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遷人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仍用于公益事業建設。
第二十八條 拆遷以標準租金租賃的直管公房和單位自有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拆遷人按照下列辦法給予補償:
(一)住宅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不含房屋裝修評估值)的百分之二十給被拆遷人,百分之八十給房屋承租人,房屋裝修補償金額給裝修出資人;
(二)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不含房屋裝修評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給被拆遷人,百分之七十給房屋承租人,房屋裝修補償金額給裝修出資人。
第二十九條 被拆遷人不選擇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拆遷補償方式,又無力購房的,可以向拆遷人提出申請,由拆遷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積的房屋以標準租金租住。拆遷人將扣除區位補償部分后的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直管公房、單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選擇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拆遷補償方式,又無力購房的,可以向拆遷人提出申請,由拆遷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積的房屋以標準租金租住。
第三十條 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時,拆遷人必須向被拆遷人提供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所需的有關文件資料。
拆遷人用預售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的,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拆遷住宅房屋按照以下辦法計戶:
(一)自住私房憑房屋所有權證計戶;
(二)租住私房憑租用憑證和戶口簿計戶;
(三)租住直管公房憑公有住房租賃證計戶;
(四)租住單位自有房屋憑公有住房租賃證或者出租單位證明計戶。
拆遷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辦法計戶: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憑房屋所有權證和營業執照計戶;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憑房屋租賃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計戶。
第三十二條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提前搬遷的,拆遷人應當適當發給搬遷獎勵費。獎勵標準由拆遷人確定,并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三十三條 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付給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遷補償費。
實行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須自行過渡,拆遷人一次性付給六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償費。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自行過渡的,拆遷人按照約定的過渡期限付給臨時安置補償費;因拆遷人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償費。
搬遷補償費、臨時安置補償費和電話移機等其他費用的補償標準,由市和縣級市物價、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省有關規定核定公布。
第三十四條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由市和縣級市物價、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涉及的價格標準適用時點,以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為準。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一)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拆遷的;
(二)以欺騙手段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實施房屋拆遷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房屋拆遷的;
(五)擅自延長拆遷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遷實施單位違反規定轉讓房屋拆遷業務的。
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有前款行為之一,造成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拆遷房屋評估機構與一方當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壓低或者抬高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對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拆遷房屋評估機構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由房產管理部門收回資質(格)證書或者公告資質(格)證書作廢,對拆遷房屋評估機構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有關責任人員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拆遷實施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吊銷其拆遷上崗證,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脅迫、侮辱、毆打房屋拆遷工作人員,阻礙房屋拆遷工作人員依法拆遷房屋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其他批準文件的;
(二)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其他批準文件后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發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為拆遷人或者接受委托實施房屋拆遷的;
(五)違反本條例規定作出拆遷裁決的;
(六)違反本條例規定實施強制拆遷的。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之一,給拆遷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在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參照本條例執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國家和省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城市開發建設征用集體土地實施房屋拆遷的,其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后公布實施。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9日蘇州市人大常委會公布的《蘇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一、怎么確定房屋是否屬于拆遷范圍
房屋是否屬于拆遷范圍到當地規劃管理部門查詢,已經開始征收的,可以向土地征收拆遷辦查詢。
確定拆遷范圍的條件有:國防和外交的需要、基礎設施需要、公共事業、安居工程、城區改建、公共利益需要等,在涉及到需要建設上述相關工程時,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對相關情況進行拆遷處理。
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劃用地紅線范圍確定。為保證房屋安全確須跨規劃用地紅線進行拆遷的,拆遷范圍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商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房屋被拆遷人的范圍該按拆遷紅線劃分。拆遷紅線是政府部門已經規劃確定的拆遷地塊的標志線,拆遷人根據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對拆遷紅線內的被拆遷人進行拆遷補償。
蘇州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強制拆遷應該提交的資料如下:
1、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2、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應當提交相應的材料和證件,按照法律規定來執行,對被拆遷的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補償。
●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下載
●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圖片
●蘇州拆遷范圍
●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高清
●蘇州拆遷規劃圖
●蘇州各區拆遷政策差別巨大
●蘇州城區拆遷
●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圖片
●蘇州地區拆遷政策
●蘇州拆遷方案
●蘇州拆遷區域劃分最新政策公告(蘇州拆遷區域劃分最新政策公告查詢)
●蘇州拆遷區域劃分最新政策圖(蘇州拆遷區域劃分最新政策圖表)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查詢大全(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查詢大全表)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查詢圖(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查詢圖表)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消息圖(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消息圖片大全)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消息查詢(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消息查詢電話)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版圖(蘇州拆遷區域地圖最新版圖片大全)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全圖最新版(蘇州拆遷區域地圖全圖最新版高清)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全圖高清版(蘇州拆遷區域地圖全圖高清版圖片)
●蘇州拆遷區域地圖高清版大圖(蘇州拆遷區域地圖高清版大圖大全)
●蘇州拆遷區域有哪些城市名稱呢(蘇州拆遷區域有哪些城市名稱呢)
●蘇州拆遷區域有哪些地方好點(蘇州拆遷區域有哪些地方好點的房子)
●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公示圖表(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公示圖表查詢)
●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公示查詢網(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公示查詢網)
●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公示查詢表(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公示查詢表格)
●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消息查詢網(蘇州拆遷范圍圖最新消息查詢網)
●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官網網址(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官網網址)
●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官網下載(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官網下載地址)
●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系統最新(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系統最新版)
●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系統官網(蘇州拆遷范圍圖表查詢系統官網網址)
來源:中國法院網-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蘇州拆遷區域劃分圖最新版下載
投稿:皮奕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