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是控規前還是控規后,控規后是不拆遷了嗎,不是的。控規屬于規劃局作的關于該地塊的詳細的土地用途的規劃。而征收拆遷則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遷需要經過審批,公示公告,簽訂補償協議,落實補償等繁雜的法律程序才能啟動。根據城市規劃的深化和管理的
不是的。控規屬于規劃局作的關于該地塊的詳細的土地用途的規劃。而征收拆遷則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遷需要經過審批,公示公告,簽訂補償協議,落實補償等繁雜的法律程序才能啟動。
根據城市規劃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應當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以控制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作為城市規劃管理的依據,并指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使用強度等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
所以在確定了控制性詳細規劃后對實施舊城改造(涉及拆遷)、片區建設起著決定性作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二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作出規劃許可。
第四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并公示。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分析:
不是的。控規屬于規劃局作的關于該地塊的詳細的土地用途的規劃。而征收拆遷則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遷需要經過審批,公示公告,簽訂補償協議,落實補償等繁雜的法律程序才能啟動。
法律依據: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二十二條 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 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
法律分析:
不是的。控規屬于規劃局作的關于該地塊的詳細的土地用途的規劃。而征收拆遷則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遷需要經過審批,公示公告,簽訂補償協議,落實補償等繁雜的法律程序才能啟動。
法律依據: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二十二條 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 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
法律分析:不是的。控規屬于規劃局作的關于該地塊的詳細的土地用途的規劃。而征收拆遷則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遷需要經過審批,公示公告,簽訂補償協議,落實補償等繁雜的法律程序才能啟動。
法律依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二十二條 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 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
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
法律分析:不是的。控規屬于規劃局作的關于該地塊的詳細的土地用途的規劃。而征收拆遷則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遷需要經過審批,公示公告,簽訂補償協議,落實補償等繁雜的法律程序才能啟動。
法律依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二十二條 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 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
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
●控規與拆遷
●拆遷控制區
●規劃區拆遷
●控規到拆要多久
●拆遷規劃區內的房子有可能不拆么
●處于拆遷規劃范圍就會拆嗎
●拆遷規劃歸誰管
●控規的村以后不再有拆遷嗎
●控規和拆遷關系
●地塊控規與拆遷
●控規與拆遷
●控規與拆遷
●拆遷控制區
●控規到拆要多久
●控制性詳細規劃拆遷
●控規的村以后不再有拆遷嗎
●地塊控規與拆遷
●控規是打算拆遷么
●控規修改是拆遷嗎
●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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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韓軒昭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