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被財產保全了怎么辦,一、出租車被財產保全了如何處理被保全人對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對出租車的保全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
一、出租車被財產保全了如何處理
被保全人對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對出租車的保全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二、財產保全的風險
(一)訴前財產保全審查門檻過低,導致程序被濫用
我國民訴法第93條將“情況緊急”作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必要條件。但司法實踐中往往對“情況緊急”難以準確把握,有的申請人沒有緊急情況卻提出訴前財產保全,其目的只是向對方當事人施壓,使其陷入被動局面,更有申請人“惡意”申請,一些被申請人毫不知情,意見較大,拒不配合法院查封甚至圍攻法院工作人員,造成惡劣影響。實踐中,由于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只進行形式審查,在申請人提供了擔保,其它條件都符合的情況下,對“情況緊急”這一條件因無法把握而將當事人申請視為“緊急”予以受理,造成了訴前財產保全程序被濫用。
財產保全是臨時性的保全措施,不應屬于強制措施,而應屬于訴訟程序。在財產保全程序中,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應享有平等的權益。而訴前保全程序的濫用會使法院對雙方當事人的權益保護有失偏頗,從而影響后續訴訟階段的公正性。
(二)審查部門和實施部門不統一,加大保全風險
據了解,各法院訴前財產保全的受理及審查部門較為統一,為法院立案部門,但實施機構不盡相同。有的法院規定立案庭作出保全裁定后,由本部門自行實施;一部分法院規定,立案庭作出裁定后,交由審判管理辦公室或執行部門實施。目前,我院采取后一種做法,由立案庭作出保全裁定后交由司法辦負責實施。這種分工有利于人員和車輛的配置,但也存在很多隱形風險。我院的財產保全工作細則中規定,接受訴前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于當日將保全裁定和相關材料移交司法辦,司法辦應在二十四小時內開始執行。在實踐中,在48小時內實施保全比較困難,因為案件裁定作出后需要移交手續,司法辦收到案件后還需要通過保全案件流程管理系統發送至執行人員,如果出現裁定內容有錯誤或協助執行通知書內容有誤等情況還需要退回補正,這勢必會花費時間。訴前財產保全大多是情況緊急,需要裁定作出后立即執行的,審查部門和實施部門不統一,不僅加大了程序的繁瑣性,而且會降低保全效率,從而增加了保全財產轉移的風險。
(三)申請人查封被申請人的原材料或成品,增加保全難度和風險
按照法律規定,財產保全的標的應限于當事人請求的范圍,或與案件有關聯性的財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存在爭議的財產或被申請人的財產。通常,訴前保全的申請人提供的保全財產為被申請人的銀行帳號、房產、車輛、股權等,但在以上財產線索難以提供的情況下,申請人會提出查封被申請人的原材料或成品。法律沒有對是否可以“查封被申請人的原材料或成品”作出規定,但申請財產保全的前提是不可以影響被申請人的正常經營。一般情況下查封機器設備不會給被申請人的正常經營造成影響,但是如果查封被申請人的原材料或者成品,就一定會影響其正常經營。實踐中存在廠房租約到期,被查封的設備、原材料需要搬址,搬動過程中受損,責任難辨的情況。這都增加了訴前財產保全工作的風險。
三、申請財產保全交多少保證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出租車被保全如何處理
1、被保全人對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對出租車的保全措施。
2、財產保全是臨時性的保全措施,不應屬于強制措施,而應屬于訴訟程序。在財產保全程序中,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應享有平等的權益。而訴前保全程序的濫用會使法院對雙方當事人的權益保護有失偏頗,從而影響后續訴訟階段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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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法律分析:出租車被財產保全了,被保全人對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對出租車的保全措施。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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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李帥律師
來源:臨律-出租車被財產保全了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