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和物價有關嗎2025,拆遷補償會高于市場價嗎,拆遷補償可能會高于市場價。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意味著,拆遷補償至
拆遷補償可能會高于市場價。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意味著,拆遷補償至少要與市場價格相當。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種因素(如開發商的資金狀況、政府政策等),拆遷補償有時可能會高于市場價。尤其是在面對“釘子戶”等特殊情況時,為了推動拆遷進程,開發商或政府可能會提供高于市場價的補償??偟膩碚f,拆遷補償是否高于市場價,取決于具體的拆遷政策和實際情況。
法律分析: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征收補償低于市場價,這種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是可能會被撤銷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征收補償低于市場價,這種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是可能會被撤銷的。
國務院法制辦:新拆遷條例傾向按市場價補償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日前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法制辦正在就征收條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見,并還將請被拆遷人表達意見,草案修改完善后,將會盡快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針對征收條例制訂中遇到的困難,曹康泰將之概括為三個主要問題。首先面對的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問題,他表示,征收條例將會采取列舉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傾向于采取對公共利益進行范圍較窄的界定,不過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見,地方希望能夠將之界定得寬一點。 征收條例遇到的第二個困難為征收程序,曹康泰介紹,包括征收程序由誰啟動等問題都需要征收條例作出規定。 此外,補償問題也是難點,曹康泰表示,法制辦傾向于按市場價格補償,“你把人家房子拆了,總得讓人家有能力購買新的房子”。 李龍:拆遷補償需要什么樣的市場價 拆遷如何給當事人補償,是征收條例草案所要關注的三大問題之一。眼下法制辦表示出了按市場價補償的傾向,是否意味著征收條例一定就會采納,目前還不得而知。但既然公眾都希望按市場價補償,草案在征求意見時就應該予以充分考慮。 現行的拆遷條例規定,拆遷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各地制定。而各地在制定補償標準時也是各不相同,有的是以住宅平均交易價格為準,有的是選取幾個可比實例,再結合區域因素、交易情況綜合評估,有的則給出一個具體的補償參考指導價。然而,由于房價總是處在一個變動過程中,特別是在房價泡沫越吹越大的今天,這些補償標準就很難真實反映房價的變動。以一個相對僵化的條文規定來指導拆遷補償,難免不產生糾紛。 再者,現行的房價評估機構,雖然規定要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但很多時候被拆遷人并不能話事,有的干脆是由開發商自行選定。這些房地產評估機構在評估房價時,能否保持公平也很難說。 因而征收條例必須厘清這些規定所產生的偏差所在,進而以一個合理的市場機制,為拆遷補償給出理性的界定,既能滿足各方的利益需求,又能保護公民的物權。按市場價補償應當說是一個公平的選擇。其實,商品房的拆遷本就應遵循商品的交易準則,以市場行情為準進行等價交換。 然而,即便是按市場價補償,具體到操作層面,也會面臨著一系列問題。首先,市場價如何界定同一個城市,不同的區域,甚至是這個月和上個月相比,房價相差千余元的情況也不少見。江蘇省委書記前天在評價江蘇省房價時就曾感嘆,有的地方兩個月內房價竟然提升了2000元/平方米。而且房子的朝向不同、樓層不同,價格也有所區別。如何確保補償價按最新的市場行情評估,本身就是個難題。因而,簡單地說按市場價補償恐怕并不能解決問題,而應細化到有一個可操作的、且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具體措施。 其次,倘若市場補償價的平等協商不能解決問題,被拆遷人堅守土地的增值前景,不肯以眼前的市場價搬遷,出現了“釘子戶”,又該怎么辦像北京市一拆遷戶就提出每平方米超過20萬元的拆遷補償要求。既要保障被拆遷人的物權,又不能讓其漫天要價,從而影響其他被拆遷人的利益,新條例也應有所應對的舉措。 拆遷按市場價補償已成社會共識,但具體到操作細節上,還有很多爭議待解。眼下征收條例草案正在征求地方意見,待修改后再征求公眾意見。建議屆時將市場補償價如何確定、評估機構如何確保公平、如何防止漫天要價等細則也一齊公布,讓拆遷人、被拆遷人和地方政府的利益都能得到充分博弈。 馮海寧:拆遷補償要警惕“偽市場價” 在征收條例考慮拆遷按市場價格補償之前,個別地方已走在了前頭。例如,今年北京西長安街拆遷工程,首次嘗試參照市場評估價格給予拆遷補償款,補償基礎價格達到30706元/平方米;從今年6月15日起,北京市對拆遷戶的補償標準將參照同地段的市場價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北京在為征收條例探路。輿論對此做法普遍有高度評價。 盡管輿論齊聲高呼,拆遷按市場價補償是公平選擇、符合民意、彰顯行政理性,國務院法制辦也傾向于按市場價格補償,但參與研討拆遷條例的五名北大教授之一的錢明星教授表示,“按市場價補償”寫入拆遷條例有難度??梢?,“按市場價補償”最終是否能寫進征收條例還是未知數,主要阻力應該在地方政府。 我不反對拆遷按市場價補償,但我以為輿論不能過度迷信于市場價。這是因為,我們在拆遷補償方面的市場機制還沒有形成,市場規則還沒有建立,市場主體之間的地位不平等,無疑就很難達成公平的市場價格,不排除出現“偽市場價”的可能。因此,我認為在把“按市場價補償”寫進法律的同時,亟須建立健全拆遷補償方面的市場機制,以應對新的拆遷補償矛盾。 只有市場機制健全了,才能達成公平的市場價格。無論是拆遷人還是被拆遷人,都需要公平機制。從拆遷人的角度看,如果沒有公平機制做保障,拆遷人就難以承受天價的補償要求。例如,北京一戶居民今年6月就提出現金加房屋折合每平方米超過20萬元的拆遷補償要求。由于土地的不可移動性,拆遷人有時沒有充分的土地選擇,天價補償要求就有可能損害公共利益。 沒有公平的市場機制,被拆遷人的利益同樣缺乏保障。據相關報道,征收條例擬規定“政府為拆遷主體”。顯而易見,政府是最強勢的拆遷人,是壟斷拆遷的拆遷人。如果市場主體之間的強勢集團利用壟斷組織地位,隨意壓抑或者剝奪分散的弱勢群體的談判權,這顯然無法達成公平的市場價格。也就是說,強勢一方出價,弱勢一方必須接受強勢一方的出價,這就出現了不公平的交易價格。 既然要“按市場價補償”,就涉及市場價格由誰來評估、參考標準有哪些等一系列問題,這中間也有可能隱藏著不公平不合理的因素。我們必須警惕。 所謂“偽市場價”,就是價格脫離了價值,出現了偽評估或者人為的定價。比如說,今天的房價由于人為因素而充滿了泡沫背離了價值基礎。同樣,拆遷補償價格由于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的原因,也有可能背離真正價值。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拆遷補償方面的市場機制,是眼下最需要做的準備,既不能讓拆遷市場被政府壟斷,也不能讓被拆遷人脫離實際要求天價補償。如何建立健全拆遷補償方面的市場機制,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更需要公眾的智慧,民意的支持。
法律分析:1、各項征地賠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賠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拆遷補償中的重置價是指按上一年重新建造與應計算重置價的房屋相同結構、相同建筑標準、相同質量的房屋所需要的價格。也有的將重置價稱為房屋的單方工程造價。
重置價的計算方法就其本質來說,屬于房地產評估方法中的成本法,但重置價實際上還不是成本價,只是成本價的主要組成部分。不考慮成新和地式類別的原結構、原材料、原設備、原功能、按成新,以上一年年底的價格為準。
一、鄉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二、拆遷補償安置有什么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2)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法律分析: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征收補償低于市場價,這種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是可能會被撤銷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征收補償低于市場價,這種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是可能會被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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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韓語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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