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土地拆遷補償標準2025,開墾荒地被國家征收補償標準,開墾荒地被國家征收的補償標準,主要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以及地上附著物的價值來確定。以下是具體的補償標準:一、土地補償費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
開墾荒地被國家征收的補償標準,主要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以及地上附著物的價值來確定。以下是具體的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對于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地、荒灘、荒溝等,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若在荒地上種植有樹木或其他經濟作物,征收時應按照樹木或作物的價值進行補償。具體補償金額可協商確定,通常依據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來計算。
對于青苗,即尚未成熟的農作物,也應根據其生長情況和預期收益給予合理補償。
三、其他注意事項
補償標準可能因地區、時間等因素而有所調整。因此,在具體實施前,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獲取最新的補償政策信息。
開墾荒地需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并取得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擅自開墾的土地,在征收時可能無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綜上所述,開墾荒地被國家征收的補償標準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以及地上附著物的價值等。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確保被征收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開墾荒地補償標準如下: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征地工作程序如下: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綜上所述,農村開荒地依據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產值進行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荒地大多屬于農村集體土地,在村集體支持下開墾的荒地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可以一并得到相應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征用土地的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一、農田征收補償條件: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二、農田征收補償程序:1.擬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擬征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2.審查、報批及批準 征地方案擬定后,由縣、市人民政 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準權限,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人民政 府批準,獲得批準的,批準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將作出用地批復,下級政 府以此為依據進行征地。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在當地予以公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分析:個人開荒的土地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征收補償費用歸開荒人員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一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關于印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連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應視為現使用者所有;連續使用不滿二十年,或者雖滿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滿之前所有者曾向現使用者或有關部門提出歸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土地所有權。
有補償的,開墾的荒地被村里收回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政府征用該土地,只能按土地原用途補償。補償標準一般是參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一、開墾荒山荒地被征收補償政策有哪些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農村集體的荒山荒地進行征收的,經濟補償的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安置補償、地上隨著物和青苗補償歸開墾者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如何解決政府違法征地
1、直接起訴至國土資源部。農民可通過舉報的方式,直接舉報給國土資源部、中紀委監察部等有關部門,來阻止地方政府的違法征地拆遷。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違法占地的證據,國土資源部在法定的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對違法占地進行依法處理,那農民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直接起訴國土資源部,狀告國土資源部不作為。將地方政府違法占地的決定推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個比較好方法。
2、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合法使用權。農民不告,就誓死捍衛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依法阻止非法的施工,要求施工單位、政府應當出示合法的施工手續。沒有就是違法占地、違法施工,目前占地幾乎都是沒有合法手續的。沒有合法的手續,農民、任何公民都享有權利制止違法行為。
我國對荒地、荒山的政策是“誰開墾誰受益”的原則,對土地進行全面的開發整理。但是,土地畢竟是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的,現在全國好多地方在政策引導社會投資方面,按照“誰投資、誰開墾、誰使用、誰受益”的原則,放開使用權,搞活開發權,對開發荒灘荒地、復墾廢棄地從事糧食生產的,有的地方實行N年內免征農業稅;對從事林果業、養殖業生產的,實行N年內可免征農林特產稅,在承包或租賃期內,可以繼承和有償轉讓等。
各個地方各有政策,涉及各個方面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到相關部門去問一下。但是有一點,就是如果這些原來的屬集體的荒山、荒地在被征用、征收時,對開發者的投資部分及青苗補償歸個人,土地補償歸集體,由集體來決定分配方式.如果原來是國家的,只能獲得青苗補償款及個人投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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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開荒土地拆遷補償標準文件,開荒地征收可以得到補償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華語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