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拆遷房屋補償2025,白果樹拆遷補償標準,白果樹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國家對拆遷苗木、花木的賠償標準是:樹木同年市場價格的6-10倍賠償;2、各地標準不一,到當年國土資源局咨詢;3、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
白果樹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
1、國家對拆遷苗木、花木的賠償標準是:樹木同年市場價格的6-10倍賠償;
2、各地標準不一,到當年國土資源局咨詢;
3、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房屋征收與補償主要原則具體如下:
1、合法產權房屋的權屬、面積和用途以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內容確定。房屋登記未記載用途的,根據房屋登記所依據的用地、建房審批部門批準的用途確定。房屋僅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其權屬和用途按土地權證記載的內容確定;
2、對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未經登記房屋,其權屬、面積和用途,以入戶調查結果并結合相關歷史資料確定。未經登記房屋的調查和認定標準,按照市、區未登記房屋認定相關規定執行,未經登記房屋的建筑面積以實地測量為準;
3、房屋所有權人可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房屋補償包括其合法房屋及視同合法房屋(以下簡稱:合法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非住宅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
4、涉及多人共有的住宅中堂、廳堂等用房,各共有人在拆遷范圍內另有房屋的,該共有房屋應按份額計入共有人各自房屋一并安置。未經登記建筑的房屋所有權人在征收范圍內另有合法產權房屋的,應計入其合法產權房屋一并計算。
5、房屋所有權人應當積極配合實施單位對房屋權屬、面積、用途、租賃等涉及補償情況的入戶調查,向實施單位提供不動產登記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與房屋調查相關的材料。拒不配合實施單位入戶調查或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材料的,相應不利后果由房屋所有權人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房屋所有權人可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房屋補償包括其合法房屋及視同合法房屋(以下簡稱:合法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非住宅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7、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法律分析:在城鄉建設或者城市化建設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需要占據個人土地的情況,在占用了個人土地之后就會給土地所有者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國家規定了《征地補償》來彌補個人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果樹征地補償》 一般按照政府文件還有當年的果樹市場估價,當年的都按苗木價,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但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每畝多于規定棵數按標準計補,少于規定棵數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計補?;緲浞N如下: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征地果樹的賠償標準為:一般來說都是按棵樹賠償的,但是也有按畝數補償的,品種不同、規格不同,賠償標準就不同,而國家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賠償標準,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參照各自情況制定一個賠償標準。以蘋果樹為例,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地果樹的補償標準如下:1、蘋果樹,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5至90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90至21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210至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2、梨樹,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5至45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45至144元;3、桃樹,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5至45元,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45至144元。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土地征地流程如下:1、擬訂征用土地方案;2、審查報批;3、由市、縣人民政府對經批準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村予以公告;4、征地補償登記;5、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組織實施?!痉梢罁浚骸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一是果園占用農用地的征地補償,可直接按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乘以畝數計算。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在省自然資源部門的官網上是可以公開查詢的。
二是果園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果樹的補償,地方有規定的按規定計算,一般在區分不同果樹品種樹干直徑、樹冠覆蓋率、種植年限等情況的基礎上,按每畝或者每株計算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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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白果鎮拆遷辦電話,成都市白果鎮拆遷政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成玲
內容審核:馮興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