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拆遷補償標準規定2025,貴州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法律主觀:貴州 城市房屋拆遷 管理辦法(2000年6月5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8號發布根據2002年10月31日《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貴州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貴州 城市房屋拆遷 管理辦法(2000年6月5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8號發布根據2002年10月31日《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貴州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三十一條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拆遷人應付給臨時 安置補助費 。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拆遷住宅房屋,按被拆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10元計算;拆遷 非住宅房屋 ,按被拆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20元計算。市、縣(特區)人民政府可在此標準范圍內確定具體數額。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周轉過渡房的,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第三十二條拆遷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雙方應遵守過渡期限協議,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絕遷往安置用房而不騰退周轉房。第三十三條由于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從逾期之月起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標準為:逾期不滿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滿半年不足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滿一年不足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足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遷人必須采取措施予以安置,不予安置的,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基礎上增加500%。由于拆遷人的責任,導致由拆遷人提供周轉過渡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按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標準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土地征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土地征收的注意事項如下: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3、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4、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貴州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2
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一)土地補償費
1、征收稻田、菜地(魚塘、藕塘)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該耕地年產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該土地年產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征收旱地年產值的2至4倍。
土地年產值,由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根據被征(撥)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產值及其類別、各類作物的主、副產品的常年產量,參照國家收購牌價和市場價格綜合擬定,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報市、州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當將不低于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發展生產、自謀生活出路。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戶管理,用于發展生產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
土地補償費的使用管理辦法應當由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成員表決確定,收支情況至少每6個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村民監督。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補償費。
(二)安置補助費
1、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為征收耕地安置補助費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給予安置補助費。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1、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當季該作物的實際產值補償;
2、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樹木等,按照有關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標準給予補償;沒有規定、約定或者約定不成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損失價值確定;
3、征收預告通知發布后,在擬征收的土地上搶種的農作物、樹木或者搶建的設施,不予補償。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應當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產權人。
二、土地征用補償咨詢
土地征收、房屋拆遷,應當由當地的征收管理部門公告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補償,應當由當地的拆遷部門公告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補償包括:房屋補償與宅基地補償。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有營業執照的門面房,個體戶,經營用房應當按照商業用房性質補償。
商業用房補償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裝修費用、拆遷過渡費、安置等,應積極爭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話,需要經過省級以上部門批準.
土地征收補償一般包括:地上附著物補償以及土地補償。
如果補償額過低或者補償不合理,建議聘請專業律師通過要求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談判、與央視等知名有影響力的媒體合作曝光等多種方式來維權。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級政府層層截留,建議主動采取措施,斗爭才能獲得更多的補償。
根據我們專業拆遷征收律師多年的經驗,主動斗爭會比沒斗爭獲得補償更多,甚至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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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征用補償項目
1.對土地所有者的補償
關于土地征用補償項目,盡管各國(地區)的規定不大相同,但基本上是以地價補償和地上物(土地改良物)補償為主。
補償項目除了考慮土地及其附帶資產的價格外,英國還綜合考慮了以下因素:
(1)因所征用的土地一旦投入使用而導致的當事人所擁有的其他土地的價格的增加。
(2)征地時,必須將征用土地與當事人的其他土地劃開,因劃分使當事人蒙受損失。
(3)對當事人的財產造成不良影響,從而使當事人蒙受的損失。
(4)當事人被迫遷居別處或到其他地方經商所需要的合理費用。此外,還有經營外損失費的補償,例如英國有關土地征用的條例規定,假如一個人在一塊農業用地上至少經營了三年,而由于征地失去這種經營權,則他有權要求得到額外經營損失費,條件是他如果在英國境內在三年期限內開始經營另一塊農業單元。
(5)由于動亂而受到的損害;對于擁有者特殊經濟利益的干擾和相關范圍的影響;由于有害影響受到的損失。
(6)如果由于土地被征用,當事人對所有權而重新確認時,在測量確認和產權登記方面所需的花費,以及可能繳納的印花稅和其他稅、費等。
(7)對當地民房的征用要給予補償。例如澳大利亞,當進行強制性土地征用時,當地居民的住房隨土地被征用,失去了歇息的居所。他們應該享受10000澳元補助及其他相關的補償費。補償他們重新獲得相似條件住房的花費。
除了上面提到的補償費以外,在英國,當農民因征地而離開其農場時,還能獲得一筆農場損失費,前提是:(1)他對被征農地的使用期至少還有三年;(2)使用權的滅失是因為強制性征地;(3)三年之內又開始在英國另一家農場從事農業生產。
2.對土地承租人的補償
許多國家規定,政府不僅要向土地所有者給予補償,而且還必須向承租人給予補償。例如,在英國,土地所有者、承租人和土地占有者都能獲得補償。
加拿大明確規定要向承租人給予補償。政府根據以下因素確定對承租人的補償:(1)租賃期限以及租約上剩余的年數;(2)有無續租權或續租的預期;(3)承租人對土地的投入。
法律主觀:每個地方土地征收補償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補償標準由當地的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土地性質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補償的費用項目包括:征地補償費、安置費、土地上的附著物及青苗費,具體的補償額度需要咨詢當地的征收辦。前兩項標準是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后兩項需經評估,按照評估后的價值賠償.由此可見,按照土地性質和使用用途的不同,拆遷補償的標準也不一樣,而在民主化的中國,每個省市自己出臺的方案政策不同,補償標準也不同,對于拆遷補償甚至連補償的形式也各不相同,貴州畢節農村房屋分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具體的補償標準還要看當地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客觀:貴陽市建設拆遷補償標準第三十一條各類房屋重置價格的評估,執行貴陽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貴陽市居屋估價標準》。第三十二條房屋所有權人要求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房屋的,按下列方式結算:(一)住宅:償還的建>面積與原面積(含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增加的面積)相等或者超出10平方米以內的,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超出原房面積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八條規定增加的面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無償享有所有權。(二)非住宅:償還的建>面積與原房建>面積相等的,按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超出原房建>面積的部分,按現房商品房價格結算;小于原房建>面積的部分,按原房現行市場價格結算。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要求增加的房屋面積,依照前款一、>項規定價格結算后,享有所有權或者部分所有權。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經營管理的國有產權房屋的拆遷補償辦法,由貴陽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三十三條所有權人使用原自住房舊料自行遷建的,拆遷人按照房屋估價的80%給補償費。自行遷建的地點、范圍必須經城市規劃管理、土地管理等部門審核同意,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遷,不得影響拆遷工作的正常進行。第三十四條拆遷代管、托管的房屋,以及在拆遷期限內不能判定產權的房屋,補償、安置合同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拆除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公告期限內糾紛未能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方可實施拆遷。第三十五條拆除出租的住宅房屋,應當實行產權調換,原有效租賃關系繼續保持,因拆遷而引起變動租賃合同條款的,合同應當作相應修改。第三十六條被拆遷人自愿放棄產權和安置權的,由拆遷人按原房市場價格一次性收購。產權人放棄產權要求安置公房的,原房按照《貴陽市房屋估價標準》估價補償,按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安置。
法律主觀: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 被拆遷房屋 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遷補償 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 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 房屋拆遷安置 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 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 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法律分析: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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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貴州省拆遷補償標準規定文件,貴州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孫錦
內容審核:北京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