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房的拆遷補償規定2025,國家有關福利房的規定,福利房,一般是由國有單位申請劃撥國有土地并出資建設后分配給單位職工居住,房屋產權歸單位所有。福利房和集資房都是國家對國有單位職工住房的優惠政策,所以享受過福利分房、參加了集資建房的員工
福利房,一般是由國有單位申請劃撥國有土地并出資建設后分配給單位職工居住,房屋產權歸單位所有。福利房和集資房都是國家對國有單位職工住房的優惠政策,所以享受過福利分房、參加了集資建房的員工都不可以享受貨幣分房中的補貼。
一般情況下,福利房政策指的是職工單位根據職工的工齡、家庭人口、有無住房等綜合情況,將單位所建房屋分配給在職職工居住的一種政策,該政策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一個產物。
拓展:單位福利房產權屬于誰
第一,員工福利房是員工所在單位補貼給員工的房產,員工福利房在員工沒有償還清房款的只能享有房屋的部分產權,在房款還清時才能夠享有房屋的全部產權,員工在擁有房產證時,購買者才能合法享有對房屋的各項支配的權利。并且如果員工沒有拿到房產證時不能隨意進行出售,房屋產權最終還是歸屬于所在工作單位所有,所以購買員工福利房時會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二,在購買員工福利房時員工需要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因為房產證交給自己的時間會比較長,而且員工福利房是不能隨意進行買賣的,所在工作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果員工只擁有部分產權的要進行房產交易時要向所在工作單位進行申請批準以后才能開始房產交易。在購買員工福利房時簽訂的合同中如果有特殊情況說明的,一定要詳細咨詢所在工作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
第三,如果員工福利房要進行拆遷,購買員工福利房的員工會得到相應的補償,但是補償的規范在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補償,對于員工福利房,如果沒有變更房屋的產權備案,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員工所在單位。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的所有權,而房屋所有權有兩種性質,分為共有和獨有兩種,而共有產權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房屋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房屋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福利房政策是指職工單位根據職工的工齡,家庭人口,有無住房等綜合情況,將單位所建房屋分配給在職職工居住的一種政策,該政策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一個產物。【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一)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城鎮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促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居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所謂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1、單位分住房,當時我國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國均停止了這種分房形式。這種房子的產權屬于單位(公房),使用權屬個人,有房屋“租賃憑證”,要交房租。
2、單位分給職工的福利房可以隨意收回嗎?司法實踐上對此并不明確。但從法理上講,單位無權收回住房。單位奉為職工的福利房是國家對其工作人員的一種福利補償,與工作年限、學歷、職位等掛鉤,分得房后,房主應對房屋享有應當的財產權利。
3、單位往往已分房為條件,強迫職工簽訂所謂服務承諾。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違背職工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沒有依據。
單位收回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登記的房子是不能轉讓的。其中明確單位收回福利房先要對福利房產權歸屬進行確認才能認定是否符合法律依據,一般福利分房產權歸屬有三種:
1、單位房是集資建設的房屋,房屋的產權根據集資的方式決定產權,個人以全部房款的資金投資建設的房屋,所獲得的單位房是全部房屋產權。個人以房款的部分資金做為投資建設的房屋,所獲得的房屋是部分房屋產權。
2、單位房是房改房建設的房屋,所獲得的單位房是部分房屋產權。(前提是房改房是標準價的)
3、單位房與職工簽訂購買協議之后,分期還款的,房款在沒有還清楚之前,房屋的產權也是部分房屋產權。房款還清楚之后,房屋的產權就是全部的房屋產權了。
綜上所述,單位分給職工的福利房在一定期限內產權式不屬于職工的,但如果說產權過了期限已經屬于職工則單位是沒有權利隨意收回房產的,產權屬于誰也要視情況而定了,不同情況期限內則產權歸屬也是不同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一)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城鎮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促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居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法律分析:福利房是單位給補貼的房產,但往往房產證在單位,5-10年才會拿到房主手里。所以房主需要按一定比例購買后才能擁有產權。個人是沒有房產證的,對房子沒有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登記的房子是不能轉讓的。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住房建設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第三十五條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當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福利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一、婚前房改房算婚前財產嗎?
婚后房改房算共同財產。如果購買的房屋屬于夫妻一方單位所有,房屋所有權一般屬于住房產權單位的干部職工所有。房改房屬于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要看房屋產權證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或婚后,假如是一方婚前取得的,屬于其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后獲得的,則是共同財產。
二、二手商品房交易注意哪些問題
二手商品房交易應注意:
1、房屋產權是否明確。有些房子有很多共有人,如繼承人、家庭和夫妻,買方應與所有共有人簽訂房屋銷售合同;
2、土地狀況是否清楚。二手房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分配還是轉讓。分配的土地一般免費使用,政府可以免費收回。轉讓是指業主已繳納土地轉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更完整的權利,并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壽命;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6、物業管理費用是否拖欠;
7、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8、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包括成本價的員工住房和標準價的員工住房。土地性質分配,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10、雖然二手房銷售合同不需要像商品房銷售合同那樣全面,但一些細節也應明確,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價、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
三、經濟適用房算不算房改房
經適房是政府照顧低收入群體,建設的一種保障性住房。申請經適房需要滿足政府規定的相關標準。房改房是對住戶現有的住房進行改革,或者將產權出售給住戶;或者置換其它房產給原有住戶。房改房只針對房產,無所謂該房屋住戶的條件如何。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了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賣價格由政府制定。(只擁有房屋所有權)。房改房是個人以成本價或標準價及其他國家認可的優惠辦法向原產權單位購買的公有住房。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第21條規定,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福利房按經濟適用房申請房屋的,所以福利房申請條件與經濟適用房是一樣的,只要是家庭收入符合低收入標準、無房或者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等。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2、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一、集資建房政策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國務院同意,修訂后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六章規定:
1、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住房建設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當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3、任何單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購買土地組織集資合作建房;各級國家機關一律不得搞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條件的家庭出售。
4、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在滿足本單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向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縣人民政府以成本價收購后用作廉租住房。
5、向職工收取的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款項實行專款管理、專項使用,并接受當地財政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的監督。
6、已參加福利分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人員,不得再次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嚴禁任何單位借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實施住房實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
7、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原則上不收取管理費用,不得有利潤。
二、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及流程
1、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輪候家庭。有上海的城鎮戶口,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積小于等于15平方米;三口之家并且家庭年收入小于等于10萬元;四口之家并且家庭年收入小于等于13萬元。外省市戶口在上海連續穩定工作有一定的年限,并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家庭收入符合上條規定標準,并且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2、上海公租房申請流程:需要申請的家庭需要帶齊相關資料到相應的街道辦事處或者是鄉鎮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相應的公租房申請。申請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是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需要到已經申請的家庭進行家庭收入、資產、常住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步的審核及公示。到當地區或者縣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復審、公示和認定。上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上海公租房較為便宜,所以會有大量的困難人士住進去,對于工作收入不充足的人來說非常合適。同時也滿足了當地沒有能力購房和外地居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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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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