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文獻北區拆遷補償規定2025,下列夫妻關系不可以通過協議離婚的是,法律主觀:在如下情況下夫妻不可以協議離婚: (1)夫妻雙方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夫妻一方或雙方系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
在如下情況下夫妻不可以協議離婚: (1)夫妻雙方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夫妻一方或雙方系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其他情況。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一、哪些情形不能協議離婚
1、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除婚姻關系。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對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分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不能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雙方的爭議,從而以訴訟手段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如果一方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離婚申請的,因為民政局不能確定當事人是否具備真實自愿的離婚意愿。同樣,法院也不會直接受理被確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離婚起訴,只能由另一方當事人起訴。若當事人被醫學鑒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包括當事人親屬在內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當事人起訴離婚。如果對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由對方當事人的法定監護人作為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如果當事人是事實婚姻或同居關系,根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現在鬧離婚,只能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不予辦理。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當事人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雖然未登記結婚,但是以夫妻名義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構成事實婚姻。但如果現在解除事實婚姻關系,只能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雙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關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辦理解除關系手續,只是雙方有財產或子女撫養糾紛,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5、雙方是在國外登記結婚的。隨著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是在外國登記的,或是在港、澳、臺注冊的,對于不在中國大陸登記的婚姻,當事人要解除,不管雙方是否能夠達成協議,只能通過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離婚。
二、協議離婚在哪些情形中不能適用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況:
1、離婚一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現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離婚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
4、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等存在分歧,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只有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的;
6、一方要求離婚的;
7、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法律分析:夫妻簽訂的下列離婚協議無效:當事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協議;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協議;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協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離婚等人身關系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適用其他法律,合同法規定的是平等主體權利義務的關系。法律依據:《合同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是其中一種。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又不及時過戶;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一、確認夫妻協議離婚無效情形有哪些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離婚協議書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至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否則協議并不發生法律效力,另外,即便辦理了離婚登記,但離婚協議中若有以下約定的,這些約定也不發生法律效力。第一、協議約定雙方或者一方離婚后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第二、協議約定雙方或者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第三、協議對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進行限制。
二、、離婚協議書的法律誤區
離婚時,常常有一方急于結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離婚后,分配利益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財產或確定子女撫養權。而由于原離婚協議書簽訂的較為簡易,法院又往往不會對離婚的條件重新認定。所以,在簽署離婚協議書時,一定要避免以下這些誤區!誤區一:“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上述條款對有錢隱匿不報者有利,因為一方要舉證證明另一方簽訂離婚協議時隱匿銀行存款相對困難。誤區二:“財產已分割完畢”離婚協議涉及的財產分割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具有針對性和指向性。誤區三:僅僅約定“婚后按揭購房歸一方所有,該方還貸”婚后按揭購房,夫妻作為共同還貸人,僅憑《離婚協議書》并不能當然解除一方對銀行的還貸義務,必須向銀行要求減少共同還貸人。誤區四:離婚協議中將夫妻共同房產贈與子女上述共同房產系已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房屋,離婚后房產過戶給子女前,任意一方均可撤銷共同房產個人份額的贈與。在去民政局登記離婚前,可以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者公證《離婚協議書》,如此上述贈與才具有不可撤銷的效力。誤區五:撫養費只能約定給付到孩子18周歲。雙方可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而在未約定撫養費支付期限的情況下,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夫妻不能協議離婚怎么辦
●夫妻不能協議離婚怎么辦
●不利于夫妻關系
●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夫妻
●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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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柳錦梓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