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關于拆遷陽光房補償的規定2025,拆遷陽光房怎么賠償,農村陽光房拆遷時有補償,其補償內容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具體費用額度根據各個地區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有所差別。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有監督安置補助費使用的義務。
農村陽光房拆遷時有補償,其補償內容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具體費用額度根據各個地區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有所差別。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有監督安置補助費使用的義務。
一、鄉鎮房屋拆遷補償最新標準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2、標準參照,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和房屋的,具體安置補償辦法由國務院制定,按照國務院制定的辦法,地方省市地區進行具體標準;
3、補償內容既有宅基地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例如宅基地單獨補償,地面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安置補償和社會保障等費用;
4、安置保障方面,城市規劃區內的可提供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進行安置,城市規劃區外的還可以提供宅基地并幫助重建。
二、土地征收補償款怎么分配好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三、農民土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1、針對耕地。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體土地的,必須支付有關補償費用,具體包括三大塊: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青苗補償費。后兩項發到居民手中。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針對住宅。村民原宅基地及上建筑物可以參照一定標準(建房成本等)對地上建筑物給與補償。
3、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如果未依法獲得補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拆遷是會有補償的,但還要以當地具體政策為準。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從本質上來講,法律并不是禁止農民在農村地區搭建陽光房,而是希望當事人在搭建陽光房之前提前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備,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的農村陽光房都屬于違章建筑,得到有關部門的建設規劃許可證的陽光房屬于合法建筑。通常情況下,只要陽光房建設在私人區域,不影響周邊其他住戶的生活,同時也不違法村莊的規劃,那毛概陽光房就不會被判定為違章建筑。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部分陽光房都不會被算入房屋產權的面積之內,但是有些獨立建設的具有產權證書的陽光房,仍然可以享受到經濟補貼。陽光房在面臨房屋拆遷工作時,拆遷單位會按照陽光房的建造成本,也就是陽光房的使用材料來計算陽光房的拆遷補償。一般的陽光房肯定不能夠和居民的住房的拆遷補償等同,相較于住房的拆遷補償來說肯定會低一些,但是總歸是能夠享受到一部分的拆除補貼。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陽光房被強拆可能是違法建筑。違章建筑不僅要被拆除,違建當事人還要承擔拆除違建所花費的全部費用。滿足以下條件為違章建筑物:
(一)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四)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并公示。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分析:
露臺封陽光房是屬于違法建筑,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如果后期被強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
一般來說拆遷是會有補償的,但還要以當地具體政策為準。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吉林省關于拆遷陽光房補償的規定文件
●吉林省關于拆遷陽光房補償的規定最新
●吉林市陽光房屋拆遷
●吉林省關于拆遷陽光房補償的規定有哪些
●吉林市陽光拆遷公司
●吉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吉林省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1吉林省拆遷
●吉林省拆遷政策
●吉林市陽光房制造廠家
●拆遷陽光房賠償標準
●拆遷陽光房賠償標準
●拆遷陽光房多少錢一平方
●陽光房 拆遷
●拆遷時陽光房算面積嗎
●拆遷陽光房算建筑面積嗎
●陽光房在拆遷范圍嗎
●陽光拆遷補償標準
●拆遷陽光房怎么算
●拆遷陽光房算平方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吉林省關于拆遷陽光房補償的規定最新,吉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姜佳子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