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年拆遷補償標準,大同市2023年拆遷,法律客觀:拆遷補償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一)實行產權調換方式的1、按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安置,確定如下標準:(1)對被拆遷人的安置標準原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
拆遷補償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一)實行產權調換方式的1、按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安置,確定如下標準:(1)對被拆遷人的安置標準原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為45平方米;原房屋建筑面積與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還一平方米,不另行結算差價;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積部分,按700元/平方米結算。被拆遷人仍要求增加建筑面積安置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結算。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產權歸被拆遷人所有。原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上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積基礎上增加15平方米建筑面積,作為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標準。原房屋建筑面積與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還一平方米,不另行結算差價;增加的15平方米按700元/平方米結算;增加15平方米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仍不足60平方米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結算。安置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產權歸被拆遷人所有。(2)對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的安置標準原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為45平方米;原房屋建筑面積與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還一平方米,不另行結算差價,產權為公有。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積部分,按700元/平方米結算;被拆遷房屋承租人仍要求增加建筑面積安置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結算。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積部分產權歸被拆遷房屋承租人所有,安置的房屋性質為同屋異產。原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上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積基礎上增加15平方米建筑面積,作為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標準。原房屋建筑面積與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還一平方米,不另行結算差價,產權為公有。增加的15平方米按700元/平方米結算;增加15平方米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仍不足60平方米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結算。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積部分產權歸被拆遷房屋承租人所有,安置的房屋性質為同屋異產。(3)對被拆遷房屋居住人的安置標準1、對其居住房屋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凈值補償,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為45平方米,按700元/平方米結算;被拆遷房屋居住人仍要求增加套型建筑面積安置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結算,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產權歸被拆遷房屋居住人所有。2、按上述安置標準,被拆遷戶仍要求增加建筑面積的,增加的建筑面積部分按同期商品房銷售價結算。3、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居住人實行產權調換的,按本條第(二)款規定領取貨幣補償款,自主選擇購置住房。不領取貨幣補償款自主選擇購置住房的,由拆遷人按其貨幣補償金額,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區所對應戶型中,按搬遷時間先后、公開排序、依次購置。4、不按《大同市出售公有平房實施細則》購為己有的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由拆遷人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區所對應戶型中,按樓層、朝向差價、搬遷時間先后、公開排序,依次安置。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承租人,僅有一處住宅房屋,且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小于45平方米,實行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提供套型建筑面積不小于45平方米的住宅作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45平方米以內的部分不結算差價,產權性質為:安置用房與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原產權性質不變,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部分產權為國有產,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承租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繳納租金。由拆遷人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區安置。6、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遷房屋居住人,僅有一處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提供套型建筑面積不小于45平方米的住宅作為安置用房,對其居住房屋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凈值補償,補償金額用于按700元/平方米購置所安置用房相應建筑面積,購置的建筑面積產權歸被拆遷房屋居住人所有,其余房屋建筑面積產權為國有產,被拆遷房屋居住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繳納租金。由拆遷人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區安置,安置的房屋性質為同屋異產。(二)實行貨幣補償的按《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和《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價格評估辦法》執行。貨幣補償金額根據其區位、用途、結構型式、建筑面積、裝飾裝修等因素,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房屋拆遷評估指導價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貨幣補償也可按以下方式補償,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居住人先按拆遷安置標準與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安置協議,結清款項后,領取貨幣補償款。貨幣補償款為:房屋拆遷安置協議的建筑面積乘以貨幣補償指導價。貨幣補償指導價由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各安置區位的安置住宅(建筑物為七層以下)最高限價確定(2007年確定為1800元/平方米),并于每年年初公布。第九條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的安置住宅,樓層、朝向差價,按整棟(單元)增減的代數和為零的原則確定。第十條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與安置房屋協議簽訂的套型建筑面積相差正負3%以內視為設計合理,只結算相應差價。由于拆遷人原因,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大于安置房屋協議簽訂的套型建筑面積3%部分,按700元/平方米結算,產權歸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承租人、被拆遷房屋居住人所有。第十一條對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承租人依附原房屋搭建的具備生活居住條件的偏房,對其房屋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凈值補償,不予安置。第十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的凈值補償價,以具有房地產估價資質的機構評估結果為準。第十三條為降低古城區內人口密度,拆遷古城墻內的住宅房屋,對選擇貨幣補償或在《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造范圍外安置住宅區購置住房的被拆遷戶,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安置標準建筑面積獎勵200元/平方米。第十四條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對第一個月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搬遷的被拆遷戶獎勵3000元/戶;對第二個月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搬遷的被拆遷戶獎勵2000元/戶;對第三個月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搬遷的被拆遷戶獎勵1000元/戶。第十五條拆遷住宅房屋搬遷補助標準為:建筑面積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支付搬遷補助費300元;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增加搬遷補助費10元。搬遷補助費按兩次支付。第十六條拆遷住宅房屋,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承租人、被拆遷房屋居住人自行過渡的,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費),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200元;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7元。拆遷人提供周轉用房的,不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費),過渡期為24個月。第十七條非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按《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價格評估辦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標準暫行辦法》執行。
法律分析:1.恒源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恒源路;南鄰規劃路;西鄰醫院用地;北鄰現狀住宅建筑。
2.云州街北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規劃路;南鄰云州街;西鄰規劃路;北鄰規劃路。
3.魏都大道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魏都大道;南鄰昌榮街;西鄰延昌路;北鄰規劃路。
4.太和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太和路;南鄰規劃路;西鄰永安路;北鄰規劃路。
5.文盛街北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規劃小學用地;南鄰文盛街;西、北鄰御東總干渠。
6.文興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文興路;南鄰規劃路;西鄰規劃路;北鄰云山街。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1.恒源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恒源路;南鄰規劃路;西鄰醫院用地;北鄰現狀住宅建筑。
2.云州街北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規劃路;南鄰云州街;西鄰規劃路;北鄰規劃路。
3.魏都大道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魏都大道;南鄰昌榮街;西鄰延昌路;北鄰規劃路。
4.太和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太和路;南鄰規劃路;西鄰永安路;北鄰規劃路。
5.文盛街北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規劃小學用地;南鄰文盛街;西、北鄰御東總干渠。
6.文興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文興路;南鄰規劃路;西鄰規劃路;北鄰云山街。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新建集寧經大同至原平鐵路是國家鐵路規劃“八縱八橫”呼南通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省、市重點工程。由大同市鐵路用地征收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牽頭,項目范圍內的地上建、構筑物和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分別由沿線區人民政府實施;沿線三電、路渠和重大遷改由大同鐵路建設投資公司組織實施。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
1.恒源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恒源路;南鄰規劃路;西鄰醫院用地;北鄰現狀住宅建筑。
2.云州街北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規劃路;南鄰云州街;西鄰規劃路;北鄰規劃路。
3.魏都大道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魏都大道;南鄰昌榮街;西鄰延昌路;北鄰規劃路。
4.太和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太和路;南鄰規劃路;西鄰永安路;北鄰規劃路。
5.文盛街北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規劃小學用地;南鄰文盛街;西、北鄰御東總干渠。
6.文興路西側棚戶區改造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文興路;南鄰規劃路;西鄰規劃路;北鄰云山街。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被征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未返還經租產、單位產、宗教產等的,原則上由被征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后的房屋產權歸被征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大同拆遷補償標準2025
●大同年拆遷補償標準表
●大同拆遷補償標準2025
●大同年拆遷補償標準文件
●大同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大同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年最新版
●大同拆遷政策
●2021年大同拆遷
●山西大同拆遷補償政策
●大同房屋拆遷補償
●大同未來5年拆遷房計劃
●大同未來5年拆遷房計劃
●大同拆遷公告
●大同最新拆遷通告
●大同拆遷規劃
●大同最新拆遷信息
●大同2022年的拆房計劃
●大同2021年的拆房計劃
●大同 拆遷
●大同2020年的拆房計劃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大同年拆遷補償標準表,大同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年最新版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嚴依依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