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要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下列五個條件:1、醫療事故的責任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準或認可,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衛生技術人員(亦包括從事醫療管理和后勤服務等人員);2、醫療事故的行
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下列五個條件:1、醫療事故的責任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準或認可,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衛生技術人員(亦包括從事醫療管理和后勤服務等人員);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過失,包括疏忽大意和過于自信兩種過失,且必須具有違法性和危害性;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包括為此服務的后勤和管理);4、給病員造成的危害結果必須符合“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5、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法律分析: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醫療事故的責任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準或認可,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衛生技術人員(亦包括從事醫療管理和后勤服務等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過失,包括疏忽大意和過于自信兩種過失,且必須具有違法性和危害性;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包括為此服務的后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的危害結果必須符合“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需要看該事故的主體是不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他們的行為是否違反了衛生管理法律,該過失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患者的人身損害是否嚴重。
一、新生兒在醫院死亡,醫院有責任嗎
新生兒在醫院死亡,首先應判定是否是醫療事故,如果不是醫療事故,則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則需要賠償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患者家屬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通過鑒定結果請求相應賠償。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二、胎死腹中的醫療糾紛如何賠償
由于出現醫療事故,導致胎死腹中的,分兩種情況解決。分別是:
1、雙方協商決定具體的賠償方案。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對胎死腹存在過錯的,醫療機構要承擔賠償責任;
2、但如果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沒有過錯的,醫療機構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核實確定。
醫療事故必須是治療結束后經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根據病員受損害的程度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醫療過錯參與責任度鑒定和因果關系等級評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的主要醫務工作人員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在接診運輸、登記檢查、護理治療診療等活動程序中,未盡到應有的措施和治療水平或措施不當、治療態度消極、延誤時機,告知錯誤,誤診漏診、弄虛作假錯誤干預等不良行為,以致病員智力、身體發生了不應有的損害或延誤了治療時機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產生的生命財產有額外損失的情況。
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如下: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后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三、手術不成功的醫療事故怎樣認定
并不是所有的手術不成功都是醫療事故,因為構成醫療事故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
1、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為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過失行為和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一、如何判定醫療事故和醫療意外(1)醫療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體質的特殊性而發生難以預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行為;(2)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過錯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事故。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二、如何防范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發生1、強化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依法執業意識和誠信服務意識,樹立法制觀念,保障醫療安全,防范醫療糾紛。2、院科兩級加強診療質量相關知識的學習、培訓、考核,全面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3、加強院科兩級質控,分析總結院內、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隱患,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4、加強醫護患溝通,防范醫療糾紛。5、加強實習生帶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實習生引起的醫療糾紛。6、引導和規范患者文明就醫。7、健全醫療糾紛預警機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醫療事故防范預案、程序等,便于醫護人員掌握相關事宜,做好自我防護,并有效防范醫療糾紛擴大化。8、積極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法律分析:鑒定是否為醫療事故,應看其是否滿足以下要件: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后果;5.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要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行為
●要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的標準
●如何判定為醫療事故
●故意是構成醫療事故的要件之一
●如何認定是醫療事故
●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還是故意傷害
●如何判定醫療事故和醫療意外
●醫療事故罪屬于故意犯罪嗎
●怎么定性醫療事故
●該怎么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應該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怎么鑒定是不是醫療事故,醫療事故需要怎么鑒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怎么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怎么鑒定是否是醫療事故,醫療事故需要怎么鑒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集體土地征收的如何規定,醫療事故死亡家屬該怎樣行使救濟權利: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哪些,醫療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民法典醫療事故中醫院承擔什么責任,民法典醫療事故中醫院承擔什么責任?: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上報后有解決期限嗎,醫療事故上報多久: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可不可以判刑,醫療事故罪會判刑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是如何的,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時效過了一年還能訴訟嗎,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為多長,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關于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起訴時效問題,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過了有什么辦法?,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最多長時間過期?,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有時間限制嗎,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醫療事故糾紛 訴訟時效,醫療事故訴訟時效幾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要如何界定是否屬于故意醫療事故的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葛然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