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楊先生訴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案開庭公告時間:2020年11月24日13:30地點: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時間:2020年11月24日13:30
地點: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三十四法庭
委托人:楊先生
被告: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辦案事由:不履行法定職責
辦案律師:吳海麗律師(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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