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誰,法律分析: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承租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由直接從集體經濟組織承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使用集體
法律分析: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承租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由直接從集體經濟組織承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并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繳納。
法律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集體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對于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人即最終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違規出租土地使用權將導致合同無效,造成損失。
法律分析
一、集體土地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什么?
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于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并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對于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由實際使用人即最終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承租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由直接從集體經濟組織承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使用集體土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
2、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3、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三、集體土地租賃無效的情況是什么?
除通過租賃方式合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行為外,其他租賃行為均為無效行為,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協議也因會違反強制性規定而導致合同無效,造成企業損失。
1、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2、未通過合法方式取得出讓、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和個人,一旦租賃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其上興建的廠房等設施也會因合同無效而被認定為違章建筑而得不到補償。
在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管理規定中,使用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減少的,在拿到土地使用權后,應該在次月繳納土地使用稅。已經確權的,土地使用證持有人即是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而還沒有辦土地證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一方承擔稅費。征收標準具體由當地縣級以上土地部門確定。
結語
根據我國土地使用權的管理規定,集體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對于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并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對于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人即最終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在使用集體土地時,需注意遵守法律規定,不得將其用于非農業建設,否則將面臨處罰。同時,未經合法方式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租賃行為被認定為無效,可能導致企業損失并造成違章建筑。因此,在使用集體土地時,務必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并履行納稅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則 第九十條 耕地占用稅、契稅、農業稅、牧業稅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關稅及海關代征稅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分析:
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承租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由直接從集體經濟組織承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并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誰
●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關于集體土地使用稅的依據是什么
●集體土地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集體用地 土地使用稅
●集體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使用集體土地怎樣繳納土地稅
●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集體土地誰繳納土地使用稅
●集體土地 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人
●村委會被告第一責任人是誰,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責任怎么分配: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什么叫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是誰: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違法強拆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對于違法強拆責任人是誰: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使用權拆遷怎么補償?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是誰: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集體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