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征收范圍內的違章建筑須在征收通知規定的期限內無償拆除,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試行方案的通知 朔區政辦發〔2021〕5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試行方案的通知
朔區政辦發〔2021〕5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原則同意《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現將該方案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遵照執行。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試行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按照依法保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為確保中心城區范圍內征收補償工作順利推進,特制定《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
一、適用范圍
山西省朔州市中心城區范圍內的土地及其建筑物、附著物。
二、施行時效
《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實施主體
為更好地開展征收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委托征收片區所屬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為征收補償的實施主體。
四、房屋征收
(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凡在征收范圍內的違章建筑和臨時建筑,必須在征收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無償拆除。
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新舊程度及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二)征收范圍確定后,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改建、擴建房屋;不得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出租房屋。
征收范圍確定后,住建、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稅務、公安、國地電、自來水、天然氣等部門及城鎮房屋事務中心,停止為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辦理改變用途、分戶、戶籍遷入、抵押、營業執照登記、權屬變更等相關手續。
(三)在完成拍照、勘丈登記和評估定價后,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房面積、安置地點、征收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及搬遷時間等事項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四)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后,被征收人應在搬遷期限內主動搬遷。拒絕搬遷的,征收人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征收人和被征收人達不成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經被征收人申請,由征收項目部按照征收補償方案計算出補償總額,并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總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被征收人在征收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征收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及面積等材料。
五、補償原則、方式及安置辦法
(一)征收補償原則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征收房屋應當堅持標準統一、以舊換新、最低保障、階梯價格的原則。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二)征收補償方式
1.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宅院類征收補償方式
(1)征收采取宅院合法占地面積產權置換的方式進行補償。
(2)按宅院位置與安置區域具體位置確定安置比例系數。
(3)宅院一層的所有建筑物不再另行補償。
(4)宅院主房二層建筑(不超過宅院占地面積的40%)給予800元/平方米的定額補償,裝修按等次補償。
(5)宅院主房三層、四層、五層建筑(不超過宅院占地面積的40%)按層分類給予定額補償,裝修不予補償。其中:
?、倏蚣芙Y構的三層、四層、五層分別按每平方米800元的80%、60%、30%相對應給予補償;
?、诖u混結構的三層、四層、五層分別按每平方米600元的80%、60%、30%相對應給予補償;
?、酆喴捉Y構的三層、四層、五層分別按每平方米190元的80%、60%、30%給予補償,無圍護結構的頂棚在此基礎上減半補償。
(6)六層及六層以上建筑物不予補償。
(7)二層及二層以下合法建筑面積的裝修及附屬物給予補償。補償分為三個等級:
?、倬b類(含附屬物)400元/平方米;
?、诤喲b類(含附屬物)200元/平方米;
?、垡话泐?含附屬物)100元/平方米。
2.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單元樓類征收補償方式
征收單元樓時,按單元樓位置與安置區域具體位置確定安置比例系數。裝修及附屬物補償分三個等級:
(1)精裝類600元/平方米;
(2)簡裝類400元/平方米;
(3)一般類200元/平方米。
單元樓的合法附屬房,每平方米按框架800元、磚混600元、簡易190元分類進行貨幣補償,不給予搬遷費、過渡安置費、獎金等。超占的建筑,如被征收人積極配合,每平方米按框架500元、磚混350元、簡易130元給予配合行為的獎勵。如被征收人不配合,強制無償拆除。
3.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商鋪類征收補償方式
(1)符合經營條件的臨街合法商鋪,且在朔城區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前已取得營業執照正常營業的,按征收合法經營性房屋補償;
(2)臨街住宅改作商用的房屋,在朔城區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前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宅院,補繳商業用地出讓金的按征收經營性房屋補償;
(3)沿城市主次干道的被征收宅院,因區位占有一定的優勢,臨街住宅部分區域改作商用的房屋,適當給予補償。
(三)征收安置辦法
1.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宅院類、單元樓類安置辦法
(1)征收宅院及單元樓應安置面積超過30平方米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到45平方米,不結算差價。
(2)征收宅院及單元樓應安置面積超過45平方米的:
?、龠x擇就近安置
所選安置房面積小于應安置面積部分,按安置房成本價,采取貨幣方式補償。
超出安置面積的,按市場價結算。
②選擇異地安置
所選安置房的面積小于應安置面積部分,按安置房成本價,采取貨幣方式補償。
超出應安置面積的:15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按成本價結算差價;15至30平方米之間的部分,按優惠價(市場價的90%)結算差價;超過應安置面積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所選安置房的市場價結算差價。
2.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商鋪類安置辦法
(1)合法商鋪的安置
①選擇就近安置,按照拆一補一的原則進行安置;
?、谶x擇異地安置,按照具體區位確定安置比例系數。
(2)住宅改商用房屋的安置
①在朔城區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前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宅院,補繳商業用地出讓金的按征收經營性房屋補償;
②沿城市主次干道的被征收宅院,因區位占有一定的優勢,臨街入深4米在合法用地范圍內的,按比例系數向上浮動0.15計算應安置面積,原宅院剩余部分征收補償執行統一標準,給予安置住宅;如不選擇住宅安置,有購買商鋪意愿,可以按市場價就近優先購置商鋪一套。
六、搬遷費、過渡安置費、經營損失費、獎勵等補償
(一)搬遷費
1.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征收宅院和單元樓房給予搬遷補助。搬遷補助費按被征收宅院合法占地面積和單元樓房的建筑面積7元/平方米(兩次14元/平方米)計算,不足420元的按420元支付。
2.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征收非住宅房屋,相關手續齊備的合法經營性、生產性用房,應按合法建筑面積給予搬遷補助。市區商業營業(含倉儲)用房每平方米補助20元,生產用房每平方米補助25元,辦公用房每平方米補助15元,醫療文化教育用房每平方米補助20元。
(二)臨時過渡安置費
1.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征收宅院和單元樓房給予臨時過渡安置費。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并自行過渡的,按被征收宅院合法占地面積或單元樓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84元/平方米·年的臨時過渡安置費。
2.安置期限及安置辦法。異地安置的過渡期限不得超過1年,臨時安置補助費(84元/平方米·年)自被征收人搬遷之日起計算;就近安置的過渡期限不得超過2年,臨時安置補助費(84元/平方米·年)自被征收人搬遷之日起計算,首次發放期一年,其后每6個月發放一次。
被征收人應在簽訂補償協議之日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在通知辦理安置房屋入住手續期限內,被征收人不辦理入住手續的,停止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
(三)經營損失費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征收相關手續齊備的合法經營性、生產性非住宅房屋造成停業停產的,經營損失補償標準為:
1.工資補償。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在冊(在崗)人員情況,按本企業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資標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
2.經營補償。根據上一年度平均納稅情況給予一次性補償。
3.停產停業補償。因征收原因造成全部停產停業,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造成部分停產停業的,補償期限不超過3個月。
4.在朔城區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前已停產停業的不予補償。
(四)搬遷獎勵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在征收決定下達后20天內搬遷的,每戶獎勵其10平方米安置面積; 21天至30天搬遷的,每戶獎勵其5平方米安置面積;超過30天未搬遷的,不予獎勵。
七、房源安置辦法
(一)按照“政府主導、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安置房。
(二)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負責將建設用于安置的樓房的區域、結構、面積、樓層等詳細情況在相關征收項目部予以公示;征收項目部組織被征收人按照簽訂征拆協議的時間先后順序選擇安置房;區城鎮住房事務中心負責將已經建成且具備即時安置的樓房區域、結構、面積、樓層等詳細情況予以公示。
(三)被征收人應安置樓房面積符合安置一套至兩套樓房條件的,就近有安置房屋的可以全部選擇就近安置,也可以全部選擇異地安置,還可以選擇就近安置一套、異地安置一套。
(四)被征收人應安置面積超出安置兩套樓房條件的,就近有安置房屋的只能選擇就近安置樓房兩套,其余安置樓房只能選擇厚德園小區。
八、安置面積計算辦法
(一)基準安置面積
根據被征收宅院合法占地面積或單元樓房所在區域的合法建筑面積分別兌換應安置面積,按就近安置和異地安置的安置辦法確定其所選擇安置樓房的基準安置面積。
(二)實選安置樓的樓層安置面積
被征收戶的安置面積確定后,按相應系數計算被征收戶置換所選安置樓層實安置面積。
安置樓實安置面積=基準安置樓層面積×安置樓層對應系數
九、被征收人選擇安置房屋的情況應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示。
十、補償計算方法
(一)貨幣補償
征收房屋時,被征收人要求貨幣補償的,置換面積按安置成本價補償,其它的搬遷費、臨時過渡安置費、獎勵等執行統一標準。
(二)產權置換
征收補償=房屋(產權置換安置房+獎勵面積)+現金(裝修及附屬物補償+搬遷費及過渡安置費)-以成本價含優惠價部分購買安置房費
十一、其他
(一)《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由所涉街道(鄉、鎮)報區房屋征收指揮部研究解決。
(二)《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解釋權歸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所有。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
來源:臨律-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土地與房屋收補償試行方案》征收范圍內的違章建筑須在征收通知規定的期限內無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