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縣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審批: 1)經審查,確屬于建筑物拆除需要拆遷警報器的 2)因防空警報器、控制終端設備老化、故障無維修價值,需要報廢二、辦
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審批: 1)經審查,確屬于建筑物拆除需要拆遷警報器的 2)因防空警報器、控制終端設備老化、故障無維修價值,需要報廢
二、辦理材料
一式一份
10 紙質 行政機關(惠來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惠來分廳(網址:http:/www.hlwb.gov.cn,
)提出申請,按《拆遷人民防空報器審批辦事指南》第五條的要求上傳電子材料;需提供紙質材料的,根據短信提示按時到惠來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核驗,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或格式不規范,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獲取辦理結果。
受理后12個工作日內,申請人根據短信提示到惠來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領取《拆遷人民防空警報意見書》,或《不予許可決定文件》。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現場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準備并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予以補正。逾期不補正以的,作退件處理。
3.獲取辦理結果:經縣人防辦審批核準后,頒發《拆遷、報廢人防警報意見書》,由縣人防辦告知申請人。
特殊環節
無
四、辦理地點
惠來縣惠城鎮南門大街1號惠來縣人民政府大院內
五、辦理時限
15 (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惠來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粵府令第16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粵府令第169號)(全文) 《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粵府令第169號)(全文)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 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對設置在有關單位的警報設施定期進行檢查。
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重建經費由拆遷單位負責。
文章來源: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http://www.gdbs.gov.cn/)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惠來縣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