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亮接受專訪談北京拆遷評估新政,北京是全國最后一批實行市場評估價進行拆遷的城市。◆評估市場價相對于拆遷來說是遲來的愛,但不合潮流。◆物權法確立的公共利益原則,仍未得到體現;政府介入拆遷過多,權力沒有合理制約途徑。全面實行市場估價補償 北京
北京是全國最后一批實行市場評估價進行拆遷的城市。
◆評估市場價相對于拆遷來說是遲來的愛,但不合潮流。
◆物權法確立的公共利益原則,仍未得到體現;政府介入拆遷過多,權力沒有合理制約途徑。
全面實行市場估價補償 北京拆遷變局背后
經濟觀察報6月29日第39版
記者胡芳潔北京報道
“朝陽門釘子戶立功了。”有網友在論壇上這樣調侃。
“朝陽門釘子戶補償要價每平方米20萬”的新聞出爐后不久,北京市建委頒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的若干意見》,根據該文件,從今年6月15日起,北京市拆遷補償將全部按市場評估價確定。
從今年4月西長安街試點,到全面實行按市場價補償,僅僅過去了兩個多月的時間,是什么力量在如此迅速地推動北京拆遷制度的變革?
拆遷問題正在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
“6月15日之后,北京市的國有土地,將全部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拆遷補償。”北京市建委明確表示,6月15日之前的拆遷項目還是按照原來標準。
拆遷方式變革的背后,是由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的驚人積累。
2002年,原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在當年9月召開的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座談會上透露,建設部2002年1至8月受理來信4820件次,涉及拆遷問題的占28%;上訪1730批次,拆遷問題占70%;集體上訪123批次,拆遷問題占83.7%。
本報沒有得到近年的統計數據,但此類訴訟案件的增長趨勢隱約可見。
“今年的業務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2009年一季度的業務量,是2007年全年的總和。”拆遷律師楊在明表示。
拆遷矛盾,已經變成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最牛釘子戶”,成為這個時代一個復雜的名詞。而更多的人,走上了法律維權的道路。
金先生是海淀區門頭新村建設項目的拆遷戶,該區域處于香山風景區內,金先生家的房屋經過評估,補償價格約為4000元/平方米。同市價比較,該區域別墅項目“香山清琴”平均售價超過4萬元/平方米。由于對補償價格不滿意,金先生正在委托律師進行維權。
此外,政府與被拆遷人的對立也在激化。
據相關當事人給本報提供的信息,去年年底,上海東方國貿西郊批發市場的拆遷,就導致了惡劣的暴力事件。
由于對補償標準不滿意,該市場500多名租戶拒絕搬遷,2008年12月1日凌晨1點30分左右,70多名穿著警察制服的人、40多名穿協警制服的人及100多名穿迷彩服的人進入國貿廣場,將租戶控制住,在此過程中,在警察的協助下,其中一人被打倒在地抬走,四無人被抓走。目前該案件的處理依然處于僵持階段。
由于政府部門擁有拆遷標準的制定、裁決方面的權力,如果被拆遷人認為這一標準欠缺公平,這一情況往往會將被拆遷人與政府對立起來,并上升到官民矛盾的層面。
一位在全國多年代理訴訟的律師告訴記者,各地政府的做法,正在激化這種矛盾。“例如在杭州,政府公開拆遷許可證,只是在杭州日報上登了個小條,很多人根本就沒有看到,等知道要拆遷,已經過了行政復議和訴訟期;上海更絕,浦東新區公布拆遷許可證,就貼在門上,拍完照留下證據,就拿走了……”
伴隨著增加土地儲備力度加大、軌道交通等建設項目的加快,北京市的拆遷壓力正在增加。今年1至5月,北京市已啟動住宅拆遷1.7萬戶,是去年同期的10倍。
遲來的“市場價”
“北京這樣做是比較聰明的做法。之前博弈的結果是補償價往往高于評估價,與其這樣,還不如按市價補償提高補償額。”楊在明說。
被拆遷者認為補償標準過低,成為所有拆遷糾紛的主要問題。
根據北京之前的估價方式,房屋價值是被嚴重低估的。但從2001年至今,法院的裁決依據依然沿用該標準。
早在2001年國務院頒布《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拆遷補償金額,“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2004年就開始生效的建設部文件《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也明確規定拆遷評估價格應為“房地產市場價格”,并要求各市、縣政府部門,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北京一直以來都沒有依此制定細則和執行。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拆遷法專家王才亮表示,北京是全國最后一批實行市場評估價進行拆遷的城市。
“中國最大的開發商都在北京,這里是開發商利益最強大的城市;對拆遷補償的研究也是最深的,無非是缺少影響政策的渠道。”王才亮說。
多位律師表示,現在普通民眾的維權意識在提高。這也從一定程度上解釋了拆遷訴訟增多的原因。
王才亮表示,新規定只是針對國有土地,并沒有區分因公共利益或非公共利益導致的拆遷。“政府過多介入到非公共利益的拆遷中,非公共利益的拆遷是市場行為,市場行為是不需要政府定價的。”
在北京,在房地產開發等商業行為的拆遷中,法院的裁決依據依然以遠低于市場價的評估報告為依據,這種方式顯然只對開發商有利。
“2001年以前,北京的拆遷政策是全國最好的。”王才亮說。北京早期的拆遷,主要目的是改造危房,直接受益人是被拆遷戶。回遷率高,部分被拆遷戶被安置在離舊城較近的地段。
近10年來,房地產業興起,政府拆遷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商業拆遷開始,住房保障體系缺失,貨幣補償成為主流的補償方式,拆遷的外部矛盾顯現。
作為試點的西長安街拆遷工程,目前無法確認簽訂拆遷合同的住戶有多少,但北京市西城區新聞辦公室副主任孟慶利很自信地表示,“你可以到現場去看。”
估價只是拆遷問題的一個方面,市價評估,并不能解決拆遷的所有矛盾,但對于北京來說,已是往前跨進了一大步。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
來源:頭條-王才亮接受專訪談北京拆遷評估新政,王才亮接受專訪談北京拆遷評估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