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評估注意事項有哪些,一、拆遷評估注意事項有哪些房屋評估的主要目的是反映房產真實的價值,給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補償。有時候房屋評估報告已經作出,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征收項目遲遲未動工,轉眼間過去五六年才開始重新啟動。飛速上漲的房價加上漫長的征收拆
房屋評估的主要目的是反映房產真實的價值,給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補償。有時候房屋評估報告已經作出,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征收項目遲遲未動工,轉眼間過去五六年才開始重新啟動。飛速上漲的房價加上漫長的征收拆遷過程,致使評估報告確定的價值與實際應該獲得的補償相差甚遠,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條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時點應當與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一致。
這一規定顯然考慮到了在漫長征收拆遷過程中房屋市場價值的變化,對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補償更具合理性和公平性。
二、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的選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三條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房屋評估機構并不是由征收方單方說的算,而是通過雙方在協商的基礎上選定的。并且評估結果必須公平、公正,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都不能干預。
三、房屋拆遷評估結果的異議處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有關規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可以申請房屋復核評估(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如果對該復核評估報告仍然有疑問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
所以,如果您覺得房屋鑒定結果過低或者不合理,擔心征收方與房屋評估機構“私下串通”操控房屋鑒定結果,您可以申請對房屋進行重新評估,并可以提出鑒定申請。
以上是北京圣運律師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拆遷評估注意事項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在進行房屋拆遷評估時,要注意評估的時間點要與征收的時間點一致,不能提前太多,因為房產市場在不斷變化,房屋的價值也在不斷變化,這樣可以保證補償更合理,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歡迎咨詢北京圣運律師專業律師。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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