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檔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房屋價值補償是怎樣的,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其補償應包括三個部分:1、被征收拆遷房屋,本身的價值:被征收拆遷房屋,其本身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依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被征收拆遷房屋價值的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其補償應包括三個部分:
1、被征收拆遷房屋,本身的價值:
被征收拆遷房屋,其本身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依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被征收拆遷房屋價值的補償,總的原則,應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時,被征收范圍內、商品房的市場平均價格。
但其情形及標準,可具體分為三種:
(一)低檔被征收拆遷房屋(包括棚戶區平房、4層以下住宅樓等)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時,被征收范圍內商品房市場平均價格的2倍;
(二)中檔被征收拆遷房屋(包括4層以上住宅樓、廠房、經營性用房等)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時,被征收范圍內商品房市場平均價格的1.5倍;
(三)高檔被征收拆遷房屋(包括別墅、高檔住宅樓等)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
2、附屬物的價值:
附屬物,包括圍墻、裝潢設施、管道、水井等,是指與房屋主體建筑有關的附屬建筑物或構筑物。
附屬物的價值,應體現在,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應對附屬物一并評估。
3、占用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對其的補償,由征收人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或者視被征收人的損失情況、而確定具體補償費。
制定此補償時,應當參考的因素,包括: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權的剩余期、征收時的地價、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的地價、被征收拆遷人對土地進行投資開發的情況等。
一、房屋征遷的評估主體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征收過程中,每一步都是十分重要,房屋價值直接影響您后續補償款的確定,所以一定要明確、具體。
二、征收補償形式都有哪些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為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一、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著,更不要說以后履行的問題了。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么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后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拆遷協議里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沖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法律咨詢:
網友:房屋拆遷的相關制度有哪些?
律師:有公示制度、信訪接待制度、舉報制度、承諾書制度、監管制度。
法律分析:
房屋價值補償包括:價值補償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分級,按每平方米單價計算;周轉補償根據臨時居住條件,按被拆除房屋的人口每月予以補助;獎勵補償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法律國家有關政策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折價房屋給予的補償款不屬于房屋買賣行為,屬于房屋征收拆遷的貨幣置換補償。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安置費和搬遷費、困難補助和獎勵、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
一、別墅拆遷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別墅拆遷補償標準一般有五項:一、房屋價值補償標準,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二、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征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四、補助和獎勵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五、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
二、海南樂東農村拆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土地補償。全縣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合計:69000元/畝。(二)青苗補償。以現狀為農業生產使用的面積為基數,按平均每畝2萬元的標準包干給村集體,不可預見費調劑用于青苗補償。(三)房屋、生產附屬設施、建構筑物、墳墓補償。1、房屋拆遷補償。(1)貨幣補償。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表(見附件)核算或通過評估進行貨幣補償。(2)實物補償。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表(見附件)核算價格或通過評估的現行價格為其建設等值的房屋進行置換。(3)具有宅基地使用權的,屬于城鎮建成區的住宅,可由政府統一安排安置地進行置換;屬于農村區域的住宅,可由村集體統籌為其安排宅基地作為置換,同時土地補償款交由村集體統籌使用。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175平方米。一戶多宅且全部被征收拆遷的,只安排一處宅基地。(4)涉及農村房屋整體搬遷的,由縣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安置。(具體實施細則由縣政府另行制定)(5)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補償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執行。(6)對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一律不予補償。2、生產附屬設施、建構筑物、墳墓補償。
三、高淳區企業拆遷補償標準
高淳企業拆遷補償標準通常如下:1、房屋價值補償;2、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3、宅基地補償費;4、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5、安置費和搬遷費;6、困難補助和獎勵;7、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8、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9、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10、房屋價值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此外,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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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袁琴怡
內容審核:北京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