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漁船拆遷補償政策,三無漁船拆遷補償標準,沒有補償。三無船舶一般是指的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有效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捕撈許可證〕、無船籍港的“三無”漁業船舶。公安邊防、海關、港監和漁政漁監等部門沒收的“三無”船舶,可就地拆
沒有補償。三無船舶一般是指的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有效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捕撈許可證〕、無船籍港的“三無”漁業船舶。
公安邊防、海關、港監和漁政漁監等部門沒收的“三無”船舶,可就地拆解,拆解費用從船舶殘料變價款中支付,余款按罰沒款處理;也可經審批并辦理必要的手續后,作為執法用船,但不得改做他用。
一、漁船報廢拆解,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資金:
1、持有合法有效漁船檢驗證書、登記證書和捕撈許可證,納入國家漁船管理數據庫管理并實行定點拆解的漁船;
2、按規定程序辦理完漁船報廢拆解或處理手續,取得《漁業船舶報廢、拆解或處理證明》原件;
3、漁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報廢拆解漁船指標制造漁船及不非法從事捕撈業的承諾書。漁船報廢拆解的補助資金,根據船型大小和結構分級分檔計算。而具體的補償標準需要根據每個地方的政策而定。
二、退捕補償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
1、對在2019年12月25日前簽訂退捕協議、并完成漁船、漁具全部移交手續的,給予漁業船舶所有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憑漁業捕撈許可有效期內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按0.5萬元/證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二條下列船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進行登記: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或者主要營業所的中國公民的船舶。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主要營業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該法人的注冊資本中有外商出資的,中方投資人的出資額不得低于50%。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務船舶和事業法人的船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認為應當登記的其他船舶。
軍事船舶、漁業船舶和體育運動船艇的登記依照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
漁船征收補償標準: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的金額為準,每條漁船最高補償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輔助捕撈工具補償標準:以船為單位補償,漁具按數量補償,其數量不得超過漁業捕撈許可證核定數量的200%,具體金額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為準,被征收的漁具補償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00元。一、漁船報廢拆解,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資金:(一)持有合法有效漁船檢驗證書、登記證書和捕撈許可證,納入國家漁船管理數據庫管理并實行定點拆解的漁船;(二)按規定程序辦理完漁船報廢拆解或處理手續,取得《漁業船舶報廢、拆解或處理證明》原件;(三)漁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報廢拆解漁船指標制造漁船及不非法從事捕撈業的承諾書。漁船報廢拆解的補助資金,根據船型大小和結構分級分檔計算。而具體的補償標準需要根據每個地方的政策而定。二、退捕補償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1、對在2019年12月25日前簽訂退捕協議、并完成漁船、漁具全部移交手續的,給予漁業船舶所有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2、憑漁業捕撈許可有效期內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按0.5萬元/證予以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漁船征收補償標準: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的金額為準,每條漁船最高補償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輔助捕撈工具補償標準:以船為單位補償,漁具按數量補償,其數量不得超過漁業捕撈許可證核定數量的200%,具體金額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為準,被征收的漁具補償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00元。
一、漁船報廢拆解,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資金:
(一)持有合法有效漁船檢驗證書、登記證書和捕撈許可證,納入國家漁船管理數據庫管理并實行定點拆解的漁船;
(二)按規定程序辦理完漁船報廢拆解或處理手續,取得《漁業船舶報廢、拆解或處理證明》原件;
(三)漁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報廢拆解漁船指標制造漁船及不非法從事捕撈業的承諾書。漁船報廢拆解的補助資金,根據船型大小和結構分級分檔計算。而具體的補償標準需要根據每個地方的政策而定。
二、退捕補償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
1、對在2019年12月25日前簽訂退捕協議、并完成漁船、漁具全部移交手續的,給予漁業船舶所有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憑漁業捕撈許可有效期內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按0.5萬元/證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給漁船辦理手續合法出海。1、漁業船舶應到漁港監督漁船檢驗機構辦理漁業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國籍證書以及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2、捕撈漁船還應到漁政機構辦理捕撈許可證;養殖漁船不需辦理辦理捕撈許可證,但應先取得海域使用證和養殖證。
漁船只有取得以上船舶手續后方可從事漁業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漁業船舶的檢驗,保證漁業船舶具備安全航行和作業的條件,保障漁業船舶和漁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污染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登記和將要登記的漁業船舶(以下簡稱漁業船舶)的檢驗,適用本條例。從事國際航運的漁業輔助船舶除外。
第三條 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局(以下簡稱國家漁業船舶檢驗機構)行使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職能。地方漁業船舶檢驗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有關的漁業船舶檢驗工作。各級公安邊防、質量監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予以協助。
第四條 國家對漁業船舶實行強制檢驗制度。強制檢驗分為初次檢驗、營運檢驗和臨時檢驗。第五條漁業船舶檢驗,應當遵循安全第一、保證質量和方便漁民的原則。
法律分析:漁船征收補償標準: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的金額為準,每條漁船最高補償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輔助捕撈工具補償標準:以船為單位補償,漁具按數量補償,其數量不得超過漁業捕撈許可證核定數量的200%,具體金額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為準,被征收的漁具補償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蘇州漁船拆遷補償政策文件
●蘇州漁船拆遷補償政策最新
●漁船拆遷補償標準
●蘇州漁船拆遷補償政策規定
●蘇州舊船交易市場
●蘇州船只
●洪澤湖漁民住家船拆解補償
●2020年漁船報廢最新政策出臺江蘇
●漁船拆除補貼怎么算
●蘇州漁港村規劃
●三無漁船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三無漁船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三無漁船拆遷補償標準最新
●三無漁船拆解有補償2020年最新動態
●三無漁船拆解有補償
●2020年三無漁船船有補償嗎
●三無漁船漁民安置
●三無漁船船只怎么處理
●三無漁船按什么法律來處理
●三無漁船被抓怎么要回來
●漁船廠拆遷補償標準,漁民拆船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湖北漁船拆遷補償標準,精養魚池征收補償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安鄉房屋拆遷補償,漁船上岸賠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安鄉拆遷補償,漁船上岸賠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蘇州漁船拆遷補償政策,漁民退捕安置補償方案 法律問題: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蘇州漁船拆遷補償政策最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鄭藝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