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比鄰居少,想知道鄰居的拆遷補償是不是更多可以要求公開嗎,一、想知道鄰居的拆遷補償是不是更多可以要求公開嗎不可以的。依據我國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個人拆遷補償款信息,是屬于私人信息,并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政府不應公開這些個人信息
一、想知道鄰居的拆遷補償是不是更多可以要求公開嗎
不可以的。
依據我國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個人拆遷補償款信息,是屬于私人信息,并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政府不應公開這些個人信息。
二、法律規定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條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第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機關的,應當與有關機關協商、確認,保證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經批準予以公開。
鄰居家的拆遷補償款比你高 問題究竟出在哪
危險駕駛罪的犯罪行為并不僅僅是醉酒駕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而《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所以危險駕駛罪最高刑也僅僅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該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 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鄰居拆遷對自己的房屋造成損壞,可以要求對方維修或者賠償。 《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5條規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對房屋的使用和修繕,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房地產管理、消防和環境保護等部門的要求,并應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毗鄰關系。”根據《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的管理,維護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明確管理、修繕責任,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城市(指直轄市、市、建制鎮,下同)內的異產毗連房屋。本規定所稱異產毗連房屋,系指結構相連或具有共有、共用設備和附屬建筑,而為不同所有人所有的房屋。第三條 異產毗連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所有權證規定的范圍行使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工作。第五條 所有人和使用人對房屋的使用和修繕,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房地產管理、消防和環境保護等部門的要求,并應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毗連關系。第六條 所有人和使用人對共有、共用的門廳、陽臺、屋面、樓道、廚房、廁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設施等,應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擔相應的義務;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獨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損害他方利益的行為。第七條 異產毗連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異產毗連房屋的共有部位時,應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定書面協議。第八條 一方所有人如需改變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結構時,除須經城市規劃部門批準外,還須征得其他所有人的書面同意。第九條 異產毗連房屋發生自然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視同自然損壞),所需修繕費用依下列原則處理:(一)共有房屋主體結構中的基礎、柱、梁、墻的修繕,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二)共有墻體的修繕(包括因結構需要而涉及的相鄰部位的修繕),按兩側均分后,再由每側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三)樓蓋的修繕,其樓面與頂棚部位,由所在層房屋所有人負責;其結構部位,由毗連層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四)屋蓋的修繕:1.不上人房蓋,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2.可上人屋蓋(包括屋面和周邊護攔),如為各層所共用,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如僅為若干層使用,使用層的房屋所有人分擔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層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可能涉及到多種法律問題,包括土地征收、城市規劃、房屋產權等方面。具體影響則視情況而定,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經濟影響:房屋拆遷可能會導致鄰居之間的房價受到影響,同時也會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產生影響。
二、社會影響:房屋拆遷可能導致鄰居之間的關系緊張,如果拆遷過程中存在不公正的情況,可能會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法律影響:房屋拆遷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拆遷過程中涉及到違法行為,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征收制度。依法征收土地,應當按照公共利益原則和公正合理的標準確定土地征收范圍,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合理分配征收補償費用。
二、《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城市規劃必須遵循公共利益原則,保障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城市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應當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尊重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有依法支配、利用、收益和處分其所有的權利。”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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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嚴婷言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