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拆遷補償款,紀委征地拆遷貪污治理有哪些措施,一、紀委運用各種手段加大對貪污行為的打擊貪污群眾的征地補償款,不僅損害了政府和公職人員的形象,還加劇了干群矛盾的激化,極大地增加了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權力不分大小,職務不論高底,只要有權力
一、紀委運用各種手段加大對貪污行為的打擊
貪污群眾的征地補償款,不僅損害了政府和公職人員的形象,還加劇了干群矛盾的激化,極大地增加了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權力不分大小,職務不論高底,只要有權力的地方,就必須有健全的規章制度,更必須有完善而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紀檢監察部門一定要鏟除這一滋生腐敗的土壤,斬斷伸向征地拆遷中的腐敗黑手。相關職能部門則一定要切實加強對補償金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規范程序,認真審批,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讓不法分子沒有可乘之機。
二、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權力不分大小,職務不論高底,只要有權力的地方,就必須有健全的規章制度,更必須有完善而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在今后的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中,要制定如下制度:一是崗位責任追究制度。做到誰承辦誰負責,一包到底,責任追究,以此增強責任人履行職責的意識。二是一事一檔備案制度。對所征土地面積、地面附著物、青苗補償等所有征地資料登記造冊,存檔備查,條件許可的最好能建立視聽資料,防止征地后很快進場施工造成物證滅失的情況。三是要制定復查復核制度。將涉及征地拆遷補償的項目列入復查、復核范圍,避免虛報事件的發生。四是制定行政告知制度。告知被征地對象享有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公開征地的內容、范圍、辦理程序、政策法律依據、投訴程序、公示丈量、清點結果等。五是制定征地補償資金流向監控制度。切實加強對補償金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三、加大法律宣傳和思想教育力度。
要通過警示教育、以案說法、印發法律宣傳資料、舉辦法制講座等各種有效形式,使工作人員明白什么是犯罪、為什么會犯罪、如何預防犯罪,一旦犯罪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等,從而使他們警鐘長鳴,自省自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密切聯系實際,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長期有效的機制,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世界觀、利益觀,筑牢拒腐防變的“靈魂”工程。
四、加大對此類案件打擊和預防的力度。
檢察機關是查處職務犯罪的專門機關,也是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職能部門。實踐證明,打擊具有不可替代的震懾作用,打擊是一種特殊的教育手段,對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中的職務犯罪要做到力排各種阻力和干擾,發現一個,打擊一個,決不手軟,全力為城鄉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土地征收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以由監察部門介入調查,經調查確實存在違紀的,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五條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一、土地征收條件
1.征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同時,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征地。
3.必須依法取得批準。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以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4.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征收的具體補償標準有專門規定。
5.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同時規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為了防止拆遷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保障房屋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就要加強房屋拆遷過程中的廉政建設,要認真關心拆遷群眾遇到的各種問題,保護被拆群眾的合法權益,多措并舉的加強廉政建設,更好的推動城市化建設的步伐。
1、貫徹落實房屋拆遷的法規和政策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和貫徹國家和省關于房屋拆遷的法規和政策,對房屋進行依法拆遷。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條例》,堅持依法拆遷、依法辦事。在拆遷的過程中,要有科學合理的群眾安置方案以及拆遷資金,對于群眾安置方案或者是資金不落實的現象,不允許進行拆遷。
2、嚴格執行拆遷程序
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要想實現陽光拆遷,必須嚴格按照拆遷的程序,實現拆遷的公開化。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要發布拆遷的公告,使人們能夠及時的了解拆遷的最新信息,實現拆遷的各種制度公開化和透明化;進行拆遷評估,制定科學的評估方法和評估程序;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標準簽訂安置協議;拆遷人按照安置協議的內容和規定進行補償安置;最后進行房屋拆遷。要嚴格執行拆遷程序,對于建設項目、拆遷范圍以及安置的方法和補償的標準,要進行公示,并有效的接受群眾的監督。還要建立起舉報制度以及責任制度,要增強拆遷工作的透明,更好的保證房屋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
3、建立嚴格公開、公示制度。
應根據上級拆遷政策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依法按程序公開安置地點、安置樓層,杜絕暗箱操作,并接受公開的檢查和監督。
4、評估公司嚴格依法獨立評估
房屋拆遷評估涉及到拆遷雙方的利益,由于不同的評估公司在評估時受到各方面的影響可能做出不同的評估結果,甚至會出現評估公司和當事一方為了一己私利侵害另一方的利益。這樣,為了更加規范地開展房屋拆遷評估工作,減少不規范行為的發生,應該制定城市房屋拆遷的評估規范,對評估程序、評估參數、評估方法等的選取做出明確規定,并嚴格監督執行。
5、嚴肅拆遷工作中的紀律和規定
在房屋拆遷建設中,要嚴肅房屋拆遷的各項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現廉政拆遷。在拆遷的過程中,要建立起責任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并建立起責任追究制度,更好的落實廉政建設。在拆遷的過程中,要嚴格的執行房屋拆遷工作中黨員廉政自律的規定,加強拆遷過程中的監督管理以及監督檢查,對于房屋拆遷工作中所出現的一些違紀和違法行為要進行嚴肅的查處,并給予嚴厲的懲處。
對于房屋拆遷的腐敗問題要從源頭進行預防和治理,防止虛假評估、職務犯罪、以權謀私的腐敗行為發生。要加強拆遷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努力提高拆遷隊伍的素質,要耐心的給被遷人進行講解,與被遷人進行協調的溝通,促進拆遷工作的順利實施,對于一些違規拆遷、粗暴拆遷以及野蠻拆遷的行為要給及堅決的制止,并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嚴肅的處理。對于拆遷中產生的矛盾,要進行及時的溝通和化解,要多站在群眾的角度,從群眾的利益出發,更好的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更好的實現社會的穩定發展。
再者,對于房屋拆遷工作,還要建立起房屋拆遷為重點的民主評議活動,對于評議過程中,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要進行虛心的聽取,并采取有關的解決措施,更好的為群眾謀福利,樹立起房屋拆遷中清廉、務實、為民的良好形象,有助于房屋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更好的推動城市的發展進程。
法律分析:貪污征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三條: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建議自治區根據現有法律、行政法規并結合我區實際,盡快修改完善和制定相應的具體可操作性的政策,供各地對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予以規定,使征地拆遷手續、補償標準、回建回遷、集體土地征地款分配、違章建筑處理、征地拆遷部門人員行政行為約束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而從源頭上預防因征地拆遷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事件發生。
二、適當提高補償標準,增加補償份額
建議按照“既確保失地農民不因失地而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又符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經濟”的原則,調整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辦法,提高土地年產值標準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制定合理的片區綜合地價,保證失地農民重置新房和社會保障支出的需要。在現行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基礎上,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盡可能多地給予補償,不讓農民因土地用途不同而受損失。出臺政策明確補償費用中安置人均補償標準,公益性用地征地補償安置達不到此標準的由政府補足。安置費由土地管理部門直接移交給社保部門,村集體不準截留,保證農民失地后有足夠的資金繳納保險費用。
三、嚴格征地拆遷程序
1.嚴格征地拆遷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征地聽證、勘測定界、集體討論、現場監督、現場公示和規范協議書條款內容以及征地檔案管理等工作程序,貫徹落實“三方在場簽名確認”、征地補償款預存款制度和“兩公告一登記”制度,使補償工作公開、公平、透明,保證被征地農民有充分知情權、參與權。在充分保障被征地拆遷群眾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統一征地補償標準,堅決減少工作人員對少數人補償標準的自由裁定權,確保征地過程、安置補償合法。
2.做到先安置后拆遷。
補償款、安置宅地及三產用地要先安置落實到位,然后再推進征地拆遷工作。
3.建立健全預防征地拆遷信訪問題機制。對違法征地拆遷的行為嚴肅查處。
四、豐富安置補償方式,切實解決被征地群眾就業和生計出路問題
建議在保證貨幣安置落實的同時,采取按新征地比例進行留用地安置、社會保障安置、就業安置、入股分紅安置以及增加失地社會保險費專項補償等多種方式安置被征地農民。一是按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的原則,多渠道籌措解決失地農民辦理社會保險資金問題。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資金,建立征地安置補助基金,設立專戶專項用于被征地群眾生產生活困難補助。二是運用城區街道、社區就業保障體系,多層次全方位地對失地農民舉辦送培訓、送崗位活動。三是針對失地農民自主創業制定出臺一些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失地農民自主創業。四是為被征地村組規劃辦好各類市場或其他企業項目,使留置的集體“三產用地”能夠經營起,產生經濟效益,解決失地農民就業和生計出路問題。
五、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征地補償款落實到位
建議制定出臺征地補償款分配和使用的具體辦法,加強對征地補償款使用和分配的監管,確保補償款合理合法地使用和分配,同時,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定期向群眾公開征地補償資金的使用和分配情況。建議建立由監察、國土、財政、審計、農業等部門組成的聯席制度,對征地補償款的數額、分配方案、支付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以上就是我們可以提供的征地拆遷工作整改措施問題的解決辦法,希望你可以滿意。
●中央拆遷舉報
●中央拆遷舉報電話
●中央的拆遷政策
●中央拆遷辦舉報電話
●中央拆遷問題投訴電話是多少
●拆遷問題向中央投訴打哪個電話
●中央拆遷辦電話投訴電話是多少
●中央最新拆房補償標準
●中央拆遷文件哪里能看到
●中央最新拆房補償標準文件
●中紀委關于拆遷補償穩定,政府參與拆遷合法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中紀委公房拆遷規定如何補償,直管公房拆遷補償規定:今日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2023中紀委統一規定對于非法強拆行為,相關人員將追究刑事責任,中紀委發布公告,這六種拆遷行為明令禁止!: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中紀委拆遷補償款,中央拆遷舉報電話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陶安瑤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