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拆遷補償政策文件,房屋產權有幾個類別,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國家所有住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經濟組織所有住宅,如聯營企業房產、股份制企業房產、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政府、社會團體
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國家所有住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經濟組織所有住宅,如聯營企業房產、股份制企業房產、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政府、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投資建造合伙購買的房產等。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一、建房證辦理費用是多少
建房證辦理費用是:
1、房產證登記費: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2、測繪費:住宅1.3元每平方米,非住宅2元每平方米。
此外,不需要額外收費,通常是少量的證書費或注冊費。房產證和房產證的性質不同。只有有了建房證才能辦理房產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辦建房證需要首先向國土部門來申請土地的使用證,然后就是緊接著可以辦理相關的產權證明。辦建房證需要首先向國土部門來申請土地的使用證,然后就是緊接著可以辦理相關的產權證明,宅基地使用證是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是不能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
二、宅基地確權截止時間規定是什么
宅基地確權截止時間是根據當地政府部門安排決定。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農村房屋確權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對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于(集體)建設用地。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原則上限于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界定為宅基地使用權人。在現行規則之下,宅基地使用權人是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具有特定性,限于集體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界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國有土地上設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具有特定性,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個人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界定為占有和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包括農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與居住生活有關的其他建筑物和設施,如住房、車庫、廁所、沼氣池、牛棚、豬圈等。
4、宅基地使用權的初始取得具有無償性。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利,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無償使用。
5、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期限進行限制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因期限屆滿而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法律分析:房屋產權性質可以劃分為:
1、國有房產
2、集體所有房產
3、私有房產
4、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其他經濟組織包括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社會團體等。房屋產權包括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使用權的期限是永久的,土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使用性質的不同有不同的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條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采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
一般來說有三種:《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房產證的類型,依據興建房屋時建設用地的類型而定,包括:居住用地;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等。《房屋所有權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附件,一般為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對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權人核發,每個共有權人各持一份的權利證書,用以證明共有房屋的歸屬;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產證類型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類型,土地的類型包括:(1)居住用地;(2)工業用地;(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等。首次登記不動產權利人和辦證人需要做: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2、到房屋管理部門領取并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3、拿測繪圖(表)。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并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4、領取相關文件。在房屋登記部門申請房屋登記時,應領取相關的文件資料。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6、提交申請材料。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按規定,不動產登記是有范圍規定的,登記范圍基本如下:1、住宅房產。住宅是人們居住的房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房產作為不動產登記國家可以了解人們的居不動產登記住條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對國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導作用。2、商業房產。就是不是用來居住的房產,包括工業廠房、門市、用來出租的房屋,這些房產國家會適當收稅的。3、土地。我國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開發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等都應該登記的。包括山林、草原、沙灘、礦山、牧場等。4、海域使用權。海域開發、養殖等使用權需要登記。5、探礦權和采礦權。探礦權和采礦權以非實物形式成為不動產登記的對象。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征得出讓方同意并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一、房屋產權定義是什么1、房屋產權,指的是房屋產權人享有的對房屋進行處分、使用、收益、占有等權利的總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組成。土地使用權的用途、性質、來源,往往決定了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其形成原因,往往正是產權人未合法取得或者無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二、集體房屋產權是什么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于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憑證就是房屋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也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擁有以上所說的全部權利。 4、在農村,土地歸集體。在這類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法律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外來者如果購買了這類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
法律分析:房產證權利性質主要有劃撥、出讓、其他。權利性質為出讓的房子交易時,無需再另外繳納相關土地出讓金,產權年限從開發商拿下土地之日開始進行計算。權利性質為劃撥的房子交易時,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產權年限是隨交易后再計算的。房產證上一般會有權利人情況、土地使用情況、房屋所有權情況、房地產其他權利情況、四至范圍情況等信息,具體如下:1、權利人情況。指權利人名稱、身份證號(個人)、企業性質、共有情況等。2、土地使用情況。指土地坐落、使用面積、使用期限、地號、土地取得方式等。3、房屋所有權情況。指房屋結構類型、高度、竣工日期、建筑面積、房屋層數、設計用途、房號等。4、房地產其他權利情況。如有抵押,則記錄抵押權人、抵押金額、抵押期限等。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的房屋登記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登記工作。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第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房屋登記簿。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第六條 房屋登記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從事房屋登記審核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登記上崗證書,持證上崗。衍生問題:房產證辦理所需費用是多少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它房產建筑面積500(含500)_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_的為300元,1000~2000_的為500元,2000~5000_的為800元,5000_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他稅費具體如下:1、商品房契稅--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稅--0.1%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的5.5%的營業稅。2、房改房契稅--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稅--0.1%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筑面積乘以1%如果是標準價或者優惠價的房改房那么還需要交納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筑面積乘以6%的價款,然后再繳納稅費過戶3、經濟適用房契稅--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稅--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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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何俊海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