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拆遷補償標準最新,解決由于征地補償款的分發而引起的農民和村委會之間的糾紛,對于這一類矛盾,2002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曾作出(2002)民立他字第4號批復,土地征用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情
對于這一類矛盾,2002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曾作出(2002)民立他字第4號批復,土地征用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情況,分別規定:
1、農民因土地補償費與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糾紛,不屬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屬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應由有關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2、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因此發生的爭議也不屬于法院受案范圍;
3、對不需要農村集體組織安置的人員,安置補償費應當直接付給有關人員,因此發生的糾紛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爭議,法院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者因該項補償費與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爭議,也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
根據上文介紹,農村征地補償協議糾紛民事主要被分為兩類,根據兩種由于不同原因的引起的征地補償糾紛民事,法律上也做出了相關的規定,規定了兩種不同的救濟方式以及補助費發放的對象,在和諧解決征地補償引起的民事糾紛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集體土地征用補償分配方式
第二十五條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分析: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征地信息公開糾紛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1、農村土地征收補償費用的性質和歸屬法律規定不明確。承包地之外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其歸屬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由于農村土地權屬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補償費無法為農民所掌握,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依照現行法律規定,青苗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應分配給該物的所有者,通常為農民個人所享有;安置補助費國家規定應由集體經濟組織所享有,若農民自謀職業,應發給農民個人。但現行的立法模式并沒有為集體作出嚴格界定,現實中農村集體土地一般存在三種模式,即鄉鎮集體所有,村民委員會集體所有,村民小組集體所有。對所有權主體多級性和不確定性的規定,反而造成了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的虛位,導致了集體土地人人所有,卻人人無權。因為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以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多解散,原來屬于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已經分給各村內小組的農戶承包經營,而且當初分地的時候土地權屬登記手續大多不健全,在土地未被征收時這種潛在的權屬不清問題一般不太引人注意,但是當面臨補償金的時候,三個主體都爭搶土地補償金,即使屬于村內小組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鄉鎮、村克扣、截留補償金的不正?,F象大量存在,補償金落實到真正土地權利人手中的所剩無幾。
2、國家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不合理。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征收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都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計算的,其補償標準計算的基準是農地的年產值,而土地補償費的確定很大程度上與被征地所處的區位、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及區域基礎設施條件等緊密相關,而與土地年產值的關聯性并不明顯,法定的征地補償標準較土地實際產出價值而言往往失真。由于政府作為利益參與方分享土地征收的利益,被征收方又極少參與征收過程,導致很多地方政府常常按照法定最低標準給予補償甚至連法定的最低標準也達不到,在自由裁決的權限內,出現顯失公平的不合理現象更是常見。實踐中政府往往以支付較低的補償費為對價獲得土地,再以很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轉入市場,但失地的集體組織和農民卻不能從增值中獲利。
3、補償程序不完善,司法救濟難到位。補償過程中雖有公告和聽證的規定,但缺乏農民實際參與聽證的保障渠道。法律規定征地補償方案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補償方案制定后才公告告知農民,對農民提出的意見只在確需修改的情況下才改動補償方案,極大地限制了農民的參與權。另外,發生糾紛后,法院往往以征地補償案件不屬于民事案件為由不予受理,司法保護不能實現?,F有的土地征收補償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對裁決不服的救濟途徑,《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主要是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屬糾紛的救濟途徑,而不包括土地征收補償糾紛的處理。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各方不能對征地補償標準達成一致意見的,由征收部門裁定,而且該裁定為終局裁定,相對人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這種制度安排,給征收方以過大的權力,而被征收方連起碼的司法救濟權都沒有。雙方的攻防武器嚴重失衡,極易造成對被征收人利益的損害。
法律分析:原告劉x芳是x安縣板東村3組的農民,于1990年3月與鄰近的五山村村民王某結婚。婚后生有一子。劉x芳結婚后,戶口沒有遷出,一直在村內生活。1995年x安縣統一調整土地時,板東村委會分給原告1.5畝責任田,并辦理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012年9月,因高速公路建設需要,政府征用了板東村民委400多畝的土地,原告的1.5畝責任田也在征用范圍。征用程序完畢,各類征地補償費用也轉支付給了板東村委會。板東村委會村干開會討論明確了補償費的分配方案。在將土地補償費用分發給農戶時,板東村委會提出原告劉x芳已經出嫁,而且其丈夫屬于別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村戶口,原告應當在其夫家分地為理由,不能享受土地補償費,僅發給原告1.5畝責任田的青苗補償費,不發給原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合計6萬余元,而且沒有安排劉x芳就業。喪失責任田,又沒有得到土地補償,使得原告劉x芳的生活確實困難。此后劉x芳多次找村委會要求給付土地補償費,沒有結果。
為此,原告劉x芳于2014年10月向縣法院起訴:因為高速公路建設,征用原告土地1.5畝,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被板東村委會截留,訴請給付原告。
被告板東村委會辯稱,原告丈夫是農村戶口,原告應當在其丈夫戶籍所在地分責任田,因而土地補償費不應發給原告。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劉x芳的戶籍一直在被告板東村委會,并在被告處分得責任田,現被告以原告丈夫也是農村戶口為由,確定原告不應在本村分責任田,無法律依據。被告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均分到戶,唯截留原告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顯然違反了《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定。原告土地被征用后,沒有安排就業,生活確實困難,應得到作為其生活補助的土地補償費,被告應如數發給。被告拒不發放土地補償費用的行為侵犯了原告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財產權益。故判決板東村委會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內給付原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6萬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關于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款分配不公應該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土地補償款指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其實質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土地收益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占有、經營土地而獲得的經濟利益。國家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時,必須對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失去土地后所損失的土地收益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是征地費的主要部分。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款。土地補償費是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時,用地單位依法向被征地單位支付的款項。其實質是國家對農民集體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長期投工、投資的補償。由于土地補償費是對集體土地所有權喪失的補償,不是一種集體收益,其受益主體應當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所有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取得土地補償費是基于其集體成員身份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安州區拆遷補償標準
●安州區拆遷
●安州區拆遷辦
●安州鎮拆遷
●安州區拆遷安置
●安州區征地補償標準
●安鎮拆遷辦電話
●安縣房價多少錢一平米
●安縣新樓盤房價
●安縣縣城為何搬遷
●拆遷可以起訴嗎
●拆遷可以起訴嗎
●拆遷官司能打贏嗎
●拆遷起訴政府有效果嗎
●拆遷勝訴
●拆遷問題起訴政府
●拆遷打官司能提高補償嗎
●拆遷問題可以找誰解決
●拆遷官司能贏嗎
●拆遷打官司有機會嗎
●正安縣房屋拆遷補償,行政協議能否約定仲裁條款: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淳安縣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農村拆遷房沒有房產證怎么辦: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新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新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荊州市公安縣拆遷補償標準,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安徽農安拆遷補償標準,農安縣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來安縣拆遷補償標準,來安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樂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樂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靖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靖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萬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萬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吉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吉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德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德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來安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滁州市來安縣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華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華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詔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詔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惠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惠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來安縣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來安縣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安縣拆遷補償標準最新,安州區拆遷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賀月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