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有房拆遷補償嗎,集體土地的房子拆了能賠償嗎,集體土地上的房子拆了是可以獲得賠償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這一規定同樣適用
集體土地上的房子拆了是可以獲得賠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這一規定同樣適用于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拆遷補償。具體來說,拆遷補償應當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對于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同時,還應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以保障農村村民的居住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因此,如果集體土地上的房子被拆了,被拆遷人可以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要求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被拆遷人在領取補償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律師以了解詳細情況。
一、補償款的多少與被征收土地性質并不具有直接關系,不一定國有土地被征收就比集體土地被征收補償款多,有影響的因素,也是因為國有土地可能周邊房價、地價高,集體土地周邊房價、地價低,所以才會出現國有土地每平方米,比集體土地每平方米補償款多。二、補償款包括很多內容,比如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裝飾裝修費、青苗費、營業損失費等,所以土地性質并不是唯一決定補償款多少的因素。三、一般情況下,城市的土地區片價高一些,補償也會相對高一些。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個人集資建房,一般是指以個人為單位,親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間自利性質的合作建房,個人集資建房有補償。
單位集資建房,集資房是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出資的個人務必要保存好《成本價集資建房協議書》、《關于集資建房的申明》等重要證據證明。當單位集資建房遭遇拆遷是可以按照當地的拆遷標準及集資時所占的比例進行補償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1、會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2、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3、用房屋安置的方式進行補償。【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的方法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兩種情形:
1、城中村
即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范圍,周邊房價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來的農村集體土地上附著物的標準給予補償,難以解決農民的居住問題。所以很多城市專門出臺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辦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農村集體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有關問題的答復》時明確::行政機關征用農村集體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農村居民對房屋仍享有所有權,房屋所在地已被納入城市規劃區的,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條例》對房屋所有權人予以補償安置。
2、集體土地被征收時房屋作為土地附著物被征收
農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的現行法律依據為《土地管理法》。但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主要是對土地補償,并未規定房屋的補償。集體土地上房屋在法條的表述上為附著物。且當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3款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即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是作為附著物與青苗一起,其補償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自規定,但實踐中,許多地方的省級政府將此項權利進一步下放至市、縣一級的政府部門來制定相應的規范,行使此項權力。以至于各地在制定這些標準時隨意性較大,安置方式也不盡相同,各地都處于摸索過程中。此外,雖然《土地管理法》第2條規定了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但各地實施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辦法中,絕大多數未規定公共利益作為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的前置條件。
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四大內容
1、刪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
魏莉華指出,這是此次修改最大的亮點。現行土地管理法除允許鄉鎮企業因為破產兼并導致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之外,禁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市場流轉。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這樣的規定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同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修訂草案刪除了現行土地管理法第43條和63條的規定,增加規定國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由用地單位和個人使用,取得的這些經營性土地使用權還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
2、對農村土地征收制度進行多方面完善。
取消了年產值倍數法與區片綜合地價作為計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依據;在征地補償的費用中增加了對被征地農民的住房補償和社會保障的費用;完善了征地程序,把原來的批后公報改為批前公報。
3、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和落實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
在城市規劃區人均土地少無法實現一戶一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居民實現戶有所居的權利。同時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下放宅基地審批權限,并對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作了原則性規定。
4、將多年來土地管理改革的成熟做法吸收至法律草案中。
比如,將國家土地督查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同時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相銜接,明確國家對土地、房屋、陵墓等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
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請問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如何補償?
集體土地上宅基地房屋征收拆遷,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用宅基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即具體的宅基地征收補償標準還需根據地域的劃分參見各地方的立法。當地政府會公布補償標準,原則上按公布標準進行補償,全國并沒有全國的統一標準,拆遷補償安置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會平不降低。特別提醒:如果認為補償不合理,一定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可以通過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爭取提高補償,如有疑惑請電話咨詢律師做進一步解答。
四、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怎樣進行征收補償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根據被拆遷地區的房屋建設成本價格,結合宅基地面積及國土部門實際房屋測繪數據,確定被拆遷房屋的具體補償數額。有些地市會根據當地的具體情形作出具體的政策性規定。比如有的地市會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的上限,除非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房屋面積,否則對超過面積上限的部分不予補償等等。
五、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如何辦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可知,農村宅基地的補償依據區片綜合地價制定補償標準,房屋作為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在拆遷的過程中,具體補償方式為:
(1)如果有宅基地安置條件的,優先采取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重建成本價,即批地建房;
(2)選擇純貨幣補償的,補償包括宅基地的補償和對房屋的補償兩部分。宅基地參考當地的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對房屋的補償即重建成本價;
(3)選擇產權房屋調換的,按照合法房屋實際面積和安置房屋面積1:1的比例進行安置,比例可以更高,但不能低于1:1。無論采取哪種補償方式,也都會補償搬遷、臨時安置所需費用。
●集體土地的房子拆遷補償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如何補償
●2021年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集體土地拆遷政策
●集體土地拆遷安置政策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辦法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流程
●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怎么補償
●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怎么補償
●集體土地可以拆遷嗎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集體土地能否征收
●集體土地使用證拆遷有用嗎
●集體土地拆遷有補償嗎
●集體土地拆遷能辦房產證嗎
●集體土地拆遷房能買嗎
●集體土地有房產證拆遷
●國有房屋拆遷補償辦法,國有的房子拆遷怎么賠償: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湖南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法令,沒有房產證的動遷房在買賣過程中有哪些風險: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農村拆遷戶口沒有房屋補償,農村戶口沒房子拆遷有補償嗎: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鄱陽房屋拆遷宅基地有補償嗎,農村宅基地建房沒有房產拆遷怎么辦: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房屋出讓拆遷補償,國有房屋出讓后拆遷,怎樣賠償: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拆遷只有房屋補償,拆遷房屋只有宅基證房子拆了怎么賠 :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離婚后房產拆遷補償辦法,夫妻共有房產,離婚后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有房產證房屋拆遷怎么補償,有房產證和土地證拆遷怎么賠: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有證房屋2019拆遷補償方案,有土地證有房產證的房子政府征收多少一畝: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集體土地有房屋拆遷補償嗎,集體房產證的房子拆了怎么賠: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集體土地無房證房屋拆遷補償,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有賠償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農村拆遷有房屋補償嗎,戶口在農村拆遷有補償嗎: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無證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有賠償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民法典城市自建房屋拆遷補償,自建房只有房產證拆遷補償多少錢: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集體土地有房產證拆遷補償嗎,集體產權樓房拆了能賠償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集體土地有房屋拆遷補償,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拆遷村有房屋補償嗎,拆遷土地和房屋是否分開補償: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公有房屋拆遷補償條例,直管公房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集體土地有房拆遷補償嗎,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如何補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常然伊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