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鄭48號房屋拆遷補償,重磅嶗山張村河北岸鄭張社區拆遷補償方案出爐,貨幣按照26000元 平方米補償,今天嶗山區張村河北岸鄭張社區開始改造簽約。分為實行房屋補償、貨幣補償兩種方式,由被搬遷人自行選擇,并以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為準。房屋
今天嶗山區張村河北岸鄭張社區開始改造簽約。
分為實行房屋補償、貨幣補償兩種方式,由被搬遷人自行選擇,并以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為準。房屋補償是根據本方案確定的應安置面積、戶型,按照就近掛靠面積的原則,自愿選擇就近上靠或就近下靠戶型,對被搬遷房屋進行安置。貨幣補償是根據本方案確定的應補償面積,按照26000元/平方米對全部應補償面積以一次性貨幣支付的方式進行補償。
(二)安置房屋的產權性質
安置房屋的產權性質為國有出讓土地上的房屋。
(三)被搬遷住宅房屋搬遷補償面積及獎勵面積的確定
1.搬遷補償面積的確定
被搬遷房屋搬遷補償面積的確定以《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載明的占地面積為準,是合法二層的加二層的合法建筑面積,以上面積即為搬遷補償面積。
2.獎勵面積的確定
(1)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搬遷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時間騰空房屋的按搬遷補償面積的5%給予獎勵。(2)選擇房屋補償的,再按房屋補償對應搬遷補償面積的7%給予獎勵。
3.房屋補償的應安置面積的確定
搬遷補償面積與獎勵面積的總和為應安置面積(含公攤面積)。
4.貨幣補償的應補償面積的確定
搬遷補償面積與獎勵面積(不含選擇房屋補償的獎勵面積)的總和即為應補償面積。
5、凡與《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載明內容不一致的占地面積(二層為合法理筑面積),應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就明內容給予確認補信面積;若《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所載內容與地籍檔案不一致,應按地籍檔案所載明的內容給予確認。
(四)房屋補償方式及標準
1.安置房屋的位置及戶型
安置房屋位于本社區規劃區域范圍內,其中:套二房,建筑面積約為70平方米、80平方米;套三房,建筑面積約為90平方米、110平方米、130平方米。
本次搬遷提供的安置房屋示意戶型、面積,供被搬遷居民選擇房屋時進行參考,最終安置房屋戶型及面積在聽取大多數居民意見的基礎上,以規劃部門的審批意見為準。安置房屋戶型面積是指按照法規及規范測算的建筑面積,含公攤面積。
2.安置房屋分配辦法
安置房屋分配采取在公證處監督下抓鬮定位的方式進行,抓鬮細則另行制定。
3.結算方法
(1)被搬遷人應安置面積拆一還一,互不找差價。
(2)被搬遷人應根據本方案確定的戶型面積,按照就近掛靠面積的原則,選擇一套或兩套以上房屋。
被搬遷人應安置面積不足所選安置房屋戶型面積需上靠戶型時,超出應安置面積部分,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最高不超過20平方米,其中: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的按4800元/平方米結,其余部分按9600元/平方米結算。本項規定僅限于被搬遷人本人使用,不得互相轉讓。
下靠戶型時,下靠戶型后應安置面積剩余部分,小于最小安置房屋戶型面積時,按26000元/平方米乘以剩余面積進行結算。
(3)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實測為準。
(4)安置時安置房屋建筑面積超出協議簽訂面積的,超面積部分在3%之內不找差價,超出3%部分按3000元/平方米補交房款。若安置房屋建筑面積小于協議簽訂面積的,小于部分按照26000元/m2米進行結算。
(5)最終結算在領取安置房屋鑰匙時一次性結清。
4.過渡方式與臨時過渡費標準
(1)本次搬遷采取被搬遷人自行過渡的方式。
(2)臨時過渡費標準
按照確定的搬遷補償面積30元/平方米·月,自搬遷騰房之日起共計36個月。
(3)超期過渡費標準
若因搬遷人的原因超期安置,按4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發放超期過渡費。
5.搬家補助費標準
搬家補助費按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一次600元,兩次共計1200元計發。
6.按時搬遷獎勵費標準
在搬遷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60000元,逾期不予獎勵;按搬遷補償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房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30000元,不予獎勵。
7.按時回遷獎勵費標準
在回遷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回遷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20000元,逾期2不予獎勵。
8.物業獎勵費標準
在搬遷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簽訂搬遷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房的,根據應安置面積,按1.59元/平方米·月,一次性獎勵90個月。逾期不簽訂協議和不搬遷騰房的不予獎勵。
9.安置房屋裝修補貼標準
安置房屋室內裝修根據安置房屋建筑面積,按300元/平方米進行補貼。
10.臨時過渡費、搬家補助費、按時搬遷獎勵費、物業獎勵費按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房后10日內發放;按時回遷獎勵費、安置房屋裝修補貼回遷結算時發放。
貨幣補償方式及標準
1.搬遷補償費標準
搬遷補償費按確定的應補償面積以26000元/平方米進行結算。
2.臨時過渡費標準
按照確定的搬遷補償面積30元/平方米,月,一次性計發10個月。
3.搬家補助費標準
按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一次600元計發。
4.按時搬遷獎勵費標準
在搬遷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60000元,逾期不予獎勵;按搬遷補償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房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50000元,逾期不予獎勵。
5.搬遷補償費、臨時過渡費、搬家補助費、按時搬遷獎勵費按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房后10日內發放。
(六)其他房屋及附屬物的補償
1.其他房屋及附屬物按照嶗山區現行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2.在住宅房屋中從事生產、經營,但未經土地、規劃、房產等部門批準變更使用性質的,均按住宅房屋屋確認補償。
3.院內其他附屬設施(水井、花木、室內外裝修等)不再給予補償。(七)在規定期限內不簽訂協議、不搬遷的政策
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協議、不搬遷的,不享受以上任何獎勵及補助等有關政策,在規定期限外簽訂協議義搬遷的,臨時過渡費的發放按本方案規定的時間減去拖延的時間。
三、兩代及兩代以上居住在一起并只有一處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審批政策的房屋補償辦法
兩代及兩代以上居住在一起并只有一處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審批政策(魯政發(2001)89號)、上靠靠戶型前應安置面積未達到150平方米的,經本人申請,社區兩委批準并公示無異議,可申請應安置面積達到150平方米。申請增加的面積只能用于房屋安置并在領取安置房屋鑰匙時按2350元/平方米結算。
被搬遷人因房屋轉讓或贈與等原因導致的面積不足者,不列入本條款優惠范圍。
四、無《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房屋的處理辦法
無《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房屋原則上不予補償(經政府批準已建成但因客觀原因未辦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房屋除外)。由相關部門或社區批準建設沒有辦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正》的2010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且居住10年以上的住宅房屋,被搬遷居民認同搬遷補償方案,本人提供當時向村委會繳納有關款項等原始資料證明,經區相關部門、街道及社區共同研究并經社區公示無異議的給予確認,其搬遷補償政策參照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房屋執行。
五、安置房屋的建設標準
安置房屋的建設標準按照嶗山區村莊改造安置區建設基本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一)若發生因房屋產權不清、遺產糾紛、贈與、繼承、分家析產、買賣和產權糾紛等造成原房屋產權人與房屋的實際使用人不符的,當事人原則上應通過司法程序妥善解決后,持相應的法律文書或證明
六、附則
料方可簽訂搬遷補償協議。但為了保證被搬遷人的合法權益及搬遷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爭議各方可先行出具授權委托書,簽訂搬遷補償協議,并由公證部門對其財產進行證據保全,待搬遷工作完畢后,由爭各方再自行解決。通期未解決的,由搬遷人申請證據保全公證,搬遷補償金提存公證,按時搬遷。
(二)在搬遷補償協議簽訂過程中,若發生贈與的情況,應提供親屬證明資料。
獎勵方案:
一、住宅房屋獎勵標準
被搬遷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搬遷補償協議、騰交房屋的,每處合法住宅房屋在享受主方案相關獎勵及補助的基礎上,本社區再給予如下獎勵:
(一)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在應安置面積的基礎上再獎勵10平方米安置面積(建筑面積)
(二)被搬遷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10萬元,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當日發放。
(三)被搬遷人在規定時間內騰交房屋的,每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獎勵1萬元,在規定時間騰房后10日內予以發放。
二、在規定期限內不簽訂協議、不搬遷的政策
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搬遷補償協議、不按時騰房、不按時回遷等,影響村莊改造進程的,不享受主方案和本補充方案規定的相關獎勵政策,已經領取的獎勵費用予以追回。其中被搬遷人及其家庭成員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今后不享受村莊改造所產生的集體利益分配權及社區一切福利待遇和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股份收益。
三、其他相關規定
(一)按照搬遷補償協議的簽訂先后順序作為回遷安置房定位時的抓鬮順序。
(二)被搬遷人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社區騰交房屋,逾期視為已騰空,社區有權予以處置。
(三)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由社區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
法律分析:明確提出2018年~2020年開封市共謀劃棚戶區改造項目63個計劃改造5.85萬戶三年之內基本完成現有棚戶區改造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西海岸新區村居改造按照《關于印發黃島區村(居)和片區改造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青西新管發〔2014〕14號)文件執行。具體建議到當地房管部門和拆遷管理辦公室咨詢,或者可以關注當地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的信息。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八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法律分析:區片范圍:嶗山區行政轄區除浮山新區(北至株洲路、南至銀川路、東至海爾路、西至市北區與嶗山區區界這一范圍)以外的范圍。
補償標準:區片價:220000元/畝;基本農田:264000元/畝;建設用地:220000元/畝;未利用地:176000元/畝
法律依據:《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 補償標準:區片價:220000元/畝;基本農田:264000元/畝;建設用地:220000元/畝;未利用地:176000元/畝。
青島市嶗山區大石村河西崖不可以拆。根據查詢相關官方平臺公開信息顯示:截止2022年11月1日,西海岸、嶗山一些村莊有拆遷、村改計劃公布。經落實,郝家石橋北小村已列入拆遷改造計劃,現正在進行《安置補償方案》制訂和規劃設計。西海岸王家村有無村改計劃,經落實,王家村近年內有村改計劃,但目前暫時無法確定建設項目及具體村改實施時間。村莊改造需根據新區發展規劃,及項目洽談磋商情況及推進進度統籌確定,批復后組織實施。嶗山溝崖社區有無拆遷計劃,經落實,溝崖社區尚未確定具體拆遷計劃。
法律依據:《青島市2021年納入省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清單》
青島市政務網站公示了《青島市2021年納入省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清單》,2021年青島市計劃開工棚戶區改造項目12720套,包含嶗山區、城陽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兩區三市,列入改造計劃的項目共18個,其中平度市9個,城陽區6個,嶗山區、膠州市、萊西市各1個,西海岸及即墨無一列入公示。
其中,城陽區計劃改造量最大,為6466套(戶),其次為平度市4778套(戶)。具體來看,城陽區共啟動6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9個村莊,其中河套街道3個,紅島街道1個,流亭街道1個,城陽街道1個,惜福鎮街道1個,夏莊街道2個。
●豫鄭2016年48號文件土地補償
●豫政(2016)48號《河南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豫政(2016)48號文件明細
●鄭州豫豐小區拆遷
●豫龍鎮拆遷
●豫政土[2016]48號
●豫政[2008]45號文件
●豫政2016征地補償48號文件
●豫政2016征地補償48號文件附屬物
●豫龍鎮拆遷計劃
●鄭合高鐵吧
●鄭合高鐵吧
●鄭合高鐵吧 百度貼吧
●鄭合高鐵沿線車站
●鄭合高鐵2019年前通車最新消息
●鄭合高鐵屬于哪個鐵路局
●鄭合高鐵調圖
●鄭合高鐵線路
●鄭合高鐵開通
●鄭合高鐵開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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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馮陽
內容審核:路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