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房租拆遷補償政策文件,佳木斯公積金提取條件,佳木斯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使用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時均未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按以下條件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
佳木斯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使用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時均未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按以下條件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停繳公積金的;
4、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5、提前結清一次性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6、職工死亡的。對住房進行裝修、裝飾、中修、小修及為其他職工提供質押擔保等情況不能提取公積金。除職工申請注銷公積金賬戶外,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且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一、異地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異地公積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1、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2、 公積金中心或者是開戶銀行收到了個人提取申請以及申請資料;
3、由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委托的各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政策,法規和操作規范,提取申請人提取資格的條件和提取行為的真實性;
4、 審核通過后,公積金會發放到指定銀行卡中。
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 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是繳存人已經離休、退休;
2、 公積金繳存人要出國定居或者是出境定居;
3、 需要提取公積金來翻建大修自住房或者是購買自住房;
4、 繳存人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無法從業,和工作單位已經終止了勞動合同;
5、 將公積金提取出來支付房租,現在很多大城市的工作者都是租房,當每個月支付的房租達到了家庭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以上;
6、 繳存人如果已經死亡或者是宣告死亡,受證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法將公積金提取出來;
7、 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是商業房貸,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貸款本息;
8、 非本市戶口的職工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并且離開了本市區工作。
二、公積金能一次性提取嗎
公積金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規定如下:
1、員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員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購所需的總額;
2、職工租金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0%住房公積金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租金;
3、員工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終止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出境定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就業的,可以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全部存儲余額,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
4、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超過本人賬戶存儲余額,一年內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佳木斯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繳存人提取公積金由本人或單位財務人員代為辦理,職工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繳存人提供的有效證件或票據、文件,均指原件,中心審核后,復印存檔,原件退還申請人。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明,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受委托人代為辦理須出具公證委托書。繳存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本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須提供房產部門出具機打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正式繳款票據、契稅發票;
(二)拆遷、回遷戶的,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繳款票據、契稅發票;
(三)異地購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及異地工作證明或異地戶籍證明;
(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須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個人建房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購買建筑材料及施工費用支付憑證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公積金查詢,個人社保,五險一金查詢】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須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證》;
(五)大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須提供土地、規劃、建設部門相關文件及購買建筑材料、施工費用發票、《房屋所有權證》。繳存人依照本規定第五條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的,須提供身份證、還款折(卡),配偶提取還須提供結婚證。繳存人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登記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三個月內的住房租金完稅證明、家庭工資收入證明。繳存人承租本行政區域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由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租賃協議和租金支付憑據。繳存人退休的,須提供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繳存人出境定居的,須提供公安等相關部門簽發的移民批準文件或定居國(地區)長期居住證明。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須提供該繳存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或火化證明、或骨灰寄存手續等)以及合法繼承證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及監護證明。繳存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須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傷殘證(1-4級)或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材料。繳存人調離本行政區域的,須提供調轉手續、本人身份證。在異地建立公積金賬戶的,根據本人申請可以辦理轉移業務。工作變動調出本行政區域的,須提供工作調轉手續、戶口證明或戶口遷移證明。繳存人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且公積金停繳滿兩年的,須提供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繳存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大病致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相應病歷、醫生診斷、醫療專用結算發票及單位出具的生活困難說明。
《榆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為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制定。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榆林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管理。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采取電子結算方式。一、職工住房消費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提取職工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國外購置房產及住房消費提取的暫不予受理);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2.償還住房貸款或裝修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3.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4.交納維修基金(大修基金)、物業費,職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5.職工在繳存地所轄行政區域內或工作地無自住住房租房 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6.其他可提取的情形。二、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對提取業務進行抽查,發現有騙取、套取公積金的,將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1.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職工所在單位或其主管機關,情節嚴重的報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公安部門依法處理。2.對違規提取職工責令其限期退還騙提的住房公積金。3.職工騙提公積金形成騙提事實的,五年內不得再次提取公積金,未形成騙提事實的,沒收職工提交的相關資料,兩年內不得提取公積金,同時載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4.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工作人員和不法分子合伙騙取、套取公積金的行為將嚴肅處理。5.對于單位出具虛假證明協助有關人員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的將提請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法律依據:《榆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指引》和《陜西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指引》的通知(陜建發〔2016〕176號)文件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榆林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榆林市行政區域內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各繳存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職工”)的提取管理。
鄂爾多斯公積金提取的條件:1、用于購房。若想貸款買房,那么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低,可以為貸款用戶節省不少貸款利息;若不辦理貸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辦理過商業貸款購房的用戶,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積金繳費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時,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費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積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積金繳費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療重大疾病。公積金繳費人的家庭成員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醫療費用,減輕家庭負擔;5、公積金繳費人如果離休、退休、出國定居等情況,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對于退休人員來說,一次性提取的公積金是一筆可觀的養老金。公積金需要帶的材料具體如下: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未婚,則不需要;2、身份證資料,已婚者需要出示雙方的身份證和復印件,不可或缺。在這里需要注意的不僅僅是已婚者,未婚者也需要出示身份證和復印件;3、需要出示房產證和復印件。這主要針對的是有房子的人,如果自己沒有房子,就需要出示租房合同;4、離、退休證明,這個對于退休人員和退休人員來說,這樣的人想提取公積金,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出具的退休證明;5、帶著相關的低保證處理,這是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但需要出示身份證、戶籍簿等復印件;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需要去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一種情況是,如果你租了一套公寓,租金超過了你家庭收入的要求比例。相信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朋友都會有這樣的想法。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三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這次修改的數額,也是在有限的范圍內,給了群眾更大的支持和保障。【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佳木斯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時限和額度公積金提取條件及使用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時均未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按以下條件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停繳公積金的;
(四)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五)提前結清一次性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六)職工死亡的。對住房進行裝修、裝飾、中修、小修及為其他職工提供質押擔保等情況不能提取公積金。除職工申請注銷公積金賬戶外,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且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公積金查詢】公積金提取時限和額度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審批額度按其確定的時間提取上一年度同月公積金余額,提取金額以仟元為界,同時不得超過房屋所支付價款。購房(住宅)包括:期房和現房(二手房)。
(二)本辦法第五條第
(二)、
(三)、
(四)項規定提取公積金的,可提取職工本人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公積金賬戶。
(三)提前結清一次性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職工提取的公積金直接轉存到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結清額。(以千元為界)
(四)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
(六)項規定即職工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無繼承人或無受遺贈人的,職工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納入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同時注銷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五)公產房轉私產提取公積金不得超過所支付的價款。
(六)棚戶區改造動遷回遷的提取公積金不得超過預支付的價差部分。公積金提取時限: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辦理提取時,可憑相關手續一年內申請辦理。
(二)離退休的、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停繳公積金的、戶口遷出佳木斯市及出境定居的,在批準之日起即可辦理。
(三)提前結清一次性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并轉存到貸款人的還款賬戶內。
(四)職工死亡的,即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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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平佳陽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