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潛規則,裝修公司低價引流后期停工讓加錢合法嗎,現象太普遍“低價攬活”、“惡意增項”、“中途加價”這已經成為了當前我市多數家裝公司的成熟套路。類似“39999元拎包入住”、“49999全屋裝修”等廣告語隨處可見,但待房屋裝修完工之后業
現象太普遍
“低價攬活”、“惡意增項”、“中途加價”這已經成為了當前我市多數家裝公司的成熟套路。類似“39999元拎包入住”、“49999全屋裝修”等廣告語隨處可見,但待房屋裝修完工之后業主需要支付的各項費用卻遠不止廣告中提到的那么少。家裝公司要么在合同中與業主玩文字游戲,比如在合同中悄悄注明各項費用累計不少于5萬元等字樣;要么以提升裝修效果為由變相威脅業主以達到增項的目的;要么借助“材料升級”、“惡意拆項”等方式巧立名目多收費用。總之,業主在選擇家裝公司之后常常會遭遇公司“增項加價”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且業主一般都會無奈接受。
相關法律規定:加價超8%業主無需買單
事實上,裝修組織“惡意增項”、“中途加價”的現象由來已久,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早已對這類情況做出了具體限定。
我國首部《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早已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規范》針對家裝市場惡意增項、加價的亂象,特別提出,“組織出具工程合同預算報價書,不應在工程項目、工程數量上出現漏報、少報的情況。出現工程項目漏報情況,由組織承擔相應責任;出現工程數量少報情況,若少報金額超過合同金額的8%,超過部分由組織承擔(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
相關措施亟待普及
雖然關于約束裝修增項加價的國家規范正式實施已經兩年,但市場上多數家裝公司仍在無所顧忌的“低價攬活、中途加價”確實令人深惡痛絕;但就在相關《規范》明確約束惡意加價的行為后,業主對于家裝公司的這一霸道行為仍然逆來順受更是令人頗感意外。
對于這部《規范》的具體內容還有待于進一步普及,尤其是關于“裝修加價超8%業主無需買單(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這一常識亟待讓更多人知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裝修居室并不是“無底洞”,業主對于家裝公司的“惡意增項”、“漫天加價”的潛規則無需被動接受,因為這些潛規則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拒絕“惡意加價”有法可依,廣大業主應勇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法妞問答網小編為您總結的關于“裝修公司中途加價合法嗎”的相關資料,《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中規定:加價超8%業主無需買單。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質的律師咨詢服務,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進行律師咨詢。
裝修公司可以隨意加收費用嗎?不可以。
一般正規裝修公司的收費都是合理的,而且他們報的材料費用比我們自己去建材市場買高不了多少,甚至還低。裝修公司從材料商那里進材料是比我們買要便宜很多,所以主材代購這個是他們賺錢的地方。
不正規的裝修公司為了能夠在競爭中勝出,會使出一些卑劣的手段,比如:漏報項目。在報價及簽合同的時候,故意漏掉一些不起眼但又很重要的項目,或者與業主玩文字游戲,導致缺乏某些材料或工序,從而使得裝修工序無法繼續,迫使業主不得不“增項”(其實應該算是“補”,而不是“增”)。然而這時業主的裝修已經進行到了一半,無法毀約。增項的費用是很高的,這就是裝修報價中的貓膩。\"
常見的套餐陷阱你知多少?
1、價格陷阱,很多人往往會把價格放在選擇一個公司的最先決條件,但某些公司會以低價切入,而后在后期高額增項。他們在前期會因為你不懂裝修而隱蔽很多不包含的項目故意不和你提,等你簽訂的合同的時候會告訴你一些不包含的項目,比如管理費、稅金、水電路改造等。
2、工程質量陷阱,家裝套餐裝修模式和傳統的家裝修模式一樣還是由基礎工程和主材部分兩大部分組成,所以有些公司為了節省基礎裝修成本,要么降低基材品質要么會安排技工水平相對差的工隊施工,用來降低基礎工程成本。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得了解公司給消費者提供的基材品質,至于技工水平就得了解公司的品質還有是否有一些可控制工程質量的技術手段。
3、主材陷阱,提供的主材品種單一、檔次低。個別裝修公司為消費者提供的主材品牌十分單一,等消費者交過定金再去確定具體材料的時候,才發現幾乎沒有選擇的余地。如果消費者提出更換材料,就需要另外加錢。
4、贈品陷阱,免費升級、加價升級、免費贈送試圖用很多的活動去吸引客戶,而客戶往往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或者原本就屬于客戶的一部分,只是在商家的營銷手段下被蒙住了。
5、免費陷阱,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裝修市場,不少家裝公司還在裝修套裝中打出“免費設計”的優惠促銷活動。然而,個別家裝公司先報出較低的裝修套餐,后輔之以免費設計承諾,勸說消費者交納定金。消費者交完定金后,裝修設計人員根據上門測量結果出具的裝修預算卻遠遠高于消費者選定的套餐。此時,消費者一旦反悔,就無法要回定金。
在遇到裝修公司亂收費糾紛就要及時通過法律維權,如果你需要找律師幫助你,可以在線咨詢本網律師。
避免裝修簽訂合同后加價,需要注意:1、明確報價再簽合同;2、合同越細越好;3、工程預算要清晰;4、合同文件要周全。
根據當事人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如果裝修合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隨便增加裝修費,是可以要求其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一、全包簽裝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全包裝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本,所以消費者在簽訂全包裝修合同時要先進行了解,將裝修設計方案和裝修預算都確定下來以后再簽訂裝修合同,以防落入裝修公司的合同陷阱。
在簽訂合同之前可以先考察一下裝修公司的資質,看裝修公司是否正規,有沒有工商局注冊的營業執照、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施工資質與設計資質,是否有正規的營業地點等。
要了解裝修公司與材料供應商是否建立可靠的合作關系,材料出現質量問題公司能否承擔。
要把每項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等盡可能標注詳細,同時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產品的保修期限及范圍。
在簽訂全包裝修合同時,要注意裝修合同中對裝修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是否表達清楚,如果有漏掉的要求和事項,可向裝修公司提出并進行合同的修改,如果沒問題簽字即可。
二、怎么簽裝修合同?
裝修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為了保證家裝質量,訂立裝修合同的時候,發包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概況、違約責任、爭議管轄地等約定清楚。
首先,在工程價款方面,要根據每段工程的完成進度進行金額支付的約定,并約定將工程款的一小部分作為質保金,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返還。
其次,在材料供應方面,合同中要注明適用的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及規格等。除了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細節也應列出明細表格,確保工程整體質量、合理安排費用。
最后,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款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屬于施工或者材料的問題,裝修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在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還應明確具體違約責任,約定因承包方原因、發包方原因導致逾期竣工或者中途停工所產生的違約金數額。
現象太普遍
“低價攬活”、“惡意增項”、“中途加價”這已經成為了當前我市多數家裝公司的成熟套路。類似“39999元拎包入住”、“49999全屋裝修”等廣告語隨處可見,但待房屋裝修完工之后業主需要支付的各項費用卻遠不止廣告中提到的那么少。家裝公司要么在合同中與業主玩文字游戲,比如在合同中悄悄注明各項費用累計不少于5萬元等字樣;要么以提升裝修效果為由變相威脅業主以達到增項的目的;要么借助“材料升級”、“惡意拆項”等方式巧立名目多收費用。總之,業主在選擇家裝公司之后常常會遭遇公司“增項加價”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且業主一般都會無奈接受。
相關法律規定:加價超8%業主無需買單
事實上,裝修組織“惡意增項”、“中途加價”的現象由來已久,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早已對這類情況做出了具體限定。
我國首部《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早已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規范》針對家裝市場惡意增項、加價的亂象,特別提出,“組織出具工程合同預算報價書,不應在工程項目、工程數量上出現漏報、少報的情況。出現工程項目漏報情況,由組織承擔相應責任;出現工程數量少報情況,若少報金額超過合同金額的8%,超過部分由組織承擔(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
相關措施亟待普及
雖然關于約束裝修增項加價的國家規范正式實施已經兩年,但市場上多數家裝公司仍在無所顧忌的“低價攬活、中途加價”確實令人深惡痛絕;但就在相關《規范》明確約束惡意加價的行為后,業主對于家裝公司的這一霸道行為仍然逆來順受更是令人頗感意外。
對于這部《規范》的具體內容還有待于進一步普及,尤其是關于“裝修加價超8%業主無需買單(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這一常識亟待讓更多人知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裝修居室并不是“無底洞”,業主對于家裝公司的“惡意增項”、“漫天加價”的潛規則無需被動接受,因為這些潛規則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拒絕“惡意加價”有法可依,廣大業主應勇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裝修工人亂要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直接向裝修公司投訴,協商不成的,可向消費者保護協會進行投訴,另外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裝修工人亂要價消費者保護協會的解決方法如下:1、對于受地域管轄限制、被投訴方明確的投訴,一般由上一級消協轉給當地消協處理;2、消費者協會對于消費者的每一件投訴,在認真調查、認定事實、分清責任的前提下,應及時地做出公正的調解處理;3、請行業主管部門予以配合,可以及時幫助工商企業改進經營,提高產品、服務質量,推動消費環境的改善,促使消費糾紛在行業內部解決。市場秩序包括以下:1、市場準入和退出秩序,進入市場的經濟主體必須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才有進入的資格;2、市場競爭秩序,壟斷阻礙競爭,必須防止,競爭也必須使用正當手段,不能用傾銷等辦法打擊競爭對手;3、交易行為秩序,交易行為應以誠信為本,買賣自由、買賣公平,不能強買強賣,不許用欺詐手段進行交易,嚴禁以假冒偽劣商品擾亂市場。綜上所述,消費者協會可以處理裝修工人亂要價的問題,同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提交相應的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六條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第四十七條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拆遷補償細節
●拆遷的補償方案
●拆遷補償如何賠償
●拆遷補償有標準嗎
●拆遷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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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的七項原則
●拆遷補償原則
●拆遷補償方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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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曹慕思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