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手藝拆遷有補償嗎,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征收的區(qū)別,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征收的主要區(qū)別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所有權人不同集體用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由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
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征收的主要區(qū)別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所有權人不同
集體用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由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由人民政府代表全體中國公民行使所有權。這一差異導致了征收過程中權益處理和補償分配的不同。
二、征收原因和批準部門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原因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基于商業(yè)開發(fā),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而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征地拆遷)則應當基于公共利益之需要,在依法定程序得到國務院、省自治區(qū)以及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復后,才能進行拆除。
三、補償標準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所給予的補償以房屋評估價值為依據(jù),必須由有資質的評估公司依據(jù)房屋的市場價值確定。而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和房屋本身的補償,其標準可能與國有土地有所不同。
綜上所述,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在征收過程中存在明顯的區(qū)別,這些區(qū)別主要源于土地所有權的不同,進而影響了征收的原因、批準部門以及補償標準等方面。在處理相關問題時,應充分考慮并尊重這些差異,以確保征收過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征收區(qū)別:
1.所有人不同
集體土地的所有人是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果不是體組織成員,那就對土地不享有所有權。而國有土地的所有人是全體公民,中國公民都是擁有人,國有土地屬于大家所有,是人民政府代表全體公民行使所有權。
2.土地利用類型不同
集體土地是針對農村而言的,農村和城郊區(qū)的土地大多屬于集體土地,多為農用。而國有土地管理上相對放開,在使用、轉讓和交易上就相對要自由得多。
3.收益方式不同
一般集體土地是依靠種植糧食來進行手藝,而國有土地都是通過出讓使用權來獲取收益,相對集體土地收益就會更加寬廣,既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收益,又可以自用土地以及經營收益。
一、農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證嗎
根據(jù)國家關規(guī)定,目前我國頒發(fā)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經依法批準的農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當?shù)貒敛块T進行土地初始登記,申領宅基地使用權證。如果是屬于轉讓房產而隱形交易土地使用權的,要到國土部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申領宅基地使用權證。
二、國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可以出售轉讓嗎
國有土地的收益權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實現(xiàn),一部分由國家通過收取土地使用稅(費)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形式來實現(xiàn)。由于中國法律禁止土地買賣,國家土地所有權一般不能流轉,因而國家對國有土地的處分權主要是對土地使用權而言,劃撥、出讓或者確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利,都可以理解為對土地的一種處分。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國家土地所有權中的處分權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來行使。在農村,農民使用國有土地和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沒有本質的區(qū)別。
集體用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具體如下:1、集體用地可分為耕地、林地等,個人不能買賣和租用農耕地。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來收并轉換土地性質,把耕地轉成工業(yè)或住宅用地,并由國土部門登記;2、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屬于是國家所有,集體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國有土地是出讓或劃撥來取得收益,集體土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來獲取效益;國有土地都是通過出讓使用權來獲取收益,集體土地收益既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收益,又可以自用土地以及經營收益。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yè)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yè)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發(fā)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一)拆遷的原因不同:
依照《民法典》之規(guī)定,所有權人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權能,但是由于其依附的土地性質不同,拆遷過程中有很大的差異。
拆遷項目開展的原因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原因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部門組織征收后統(tǒng)一進行拆除;也可以基于商業(yè)開發(fā),由開發(fā)商與被拆遷人達成一致后拆除。為公共利益拆遷的情況下,拆遷人必須在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做出取舍,一旦政府給予合理補償,被拆遷人就必須搬遷。商業(yè)拆遷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則享有更大的自主權。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征地拆遷)則應當基于公共利益之需要,在依法定程序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后,將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后,才能進行拆除。
(二)適用的法律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主體、程序、補償?shù)葐栴}均應當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主要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上述法律、法規(guī)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三)批準部門不同。
為公共利益的目的,確需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則需要由國務院、省自治區(qū)以及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復
(四)補償標準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所給予的補償以房屋評估價值為依據(jù),而評估價值必須由有資質的評估公司依據(jù)房屋的市場價值確定。除考慮房屋構造、面積、建造的時間外,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對房屋價值的影響更大。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和房屋本身的補償。對房屋的補償一般僅以重置成本為標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相比,其獲得的補償數(shù)額要低的多。
(六)實施部門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實施,一般由住建局承辦相關事項;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但一般由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實施。
(六)強制執(zhí)行程序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時,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搬遷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強制拆除一般由國土資源部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后,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
一、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有什么區(qū)別
(一)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qū)別:1、所有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任何一個中國公民均是國有土地的共有人,國有土地屬于“大眾”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體中國公民行使所有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2、用途不同: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種:(1)通過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用于經濟發(fā)展或社會發(fā)展;(2)生產工作自用,用于建造辦公場所、公益設施等。目前,自用的國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經營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體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為2種:(1)將使用權轉讓、出租,獲取收益;(2)除了可以生產工作自用外,還可以進行生活、經營自用,如作為宅基地分配給成員、建設集體住宅、娛樂設施、經營設施等。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國有土地不能用于經營,故國有土地的收益主要來自出讓使用權獲得的出讓費。集體土地收益渠道則更加寬廣,既有使用權他用的轉讓、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著物經營收益。
二、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補償區(qū)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集體土地上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不同,補償方式不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適用的法律是國務院590號令,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各地政府依據(jù)該法規(guī)制定的《房屋征收實施準則》。集體土地征地拆遷適用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符依據(jù)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是對房屋進行評估與補償,其中包括土地價值的補償。補償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與家庭人口的多少沒有關系。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土地屬集體的對個人不補償,只對地面上建筑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評估補償。土地是按本村集體經濟成員分配宅基地,一戶人家只能分一塊宅基地,面積大小按人口的多少分配。村集體有公共積累的在征地拆遷時可以按人口享受一定的補貼或集體建房按人口分配。
1、拆遷的原因不同:
依照《民法典》之規(guī)定,所有權人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權能,但是由于其依附的土地性質不同,拆遷過程中有很大的差異。
拆遷項目開展的原因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原因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部門組織征收后統(tǒng)一進行拆除;也可以基于商業(yè)開發(fā),由開發(fā)商與被拆遷人達成一致后拆除。為公共利益拆遷的情況下,拆遷人必須在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做出取舍,一旦政府給予合理補償,被拆遷人就必須搬遷。商業(yè)拆遷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則享有更大的自主權。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征地拆遷)則應當基于公共利益之需要,在依法定程序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后,將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后,才能進行拆除。
2、適用的法律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主體、程序、補償?shù)葐栴}均應當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主要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上述法律、法規(guī)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3、批準部門不同。
為公共利益的目的,確需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則需要由國務院、省自治區(qū)以及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復
4、補償標準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所給予的補償以房屋評估價值為依據(jù),而評估價值必須由有資質的評估公司依據(jù)房屋的市場價值確定。除考慮房屋構造、面積、建造的時間外,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對房屋價值的影響更大。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和房屋本身的補償。對房屋的補償一般僅以重置成本為標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相比,其獲得的補償數(shù)額要低的多。
5、實施部門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實施,一般由住建局承辦相關事項;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但一般由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實施。
6、強制執(zhí)行程序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時,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搬遷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強制拆除一般由國土資源部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后,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
●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征收的區(qū)別是什么
●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征收的區(qū)別是什么
●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征收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
●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相同點
●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區(qū)別
●集體與國有土地征收補償有什么不同
●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與國有土地征收補償
●集體用地征收為國有用地
●集體土地參照國有征收
●集體用地和國有土地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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