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農民土地被征用,這部分征用土地是否享有補貼?,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按下列標準計付:征用耕地,屬水田、菜地、魚塘的,按同類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補償;屬其他耕地的,按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按下列標準計付:征用耕地,屬水田、菜地、魚塘的,按同類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補償;屬其他耕地的,按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部分農民地被征用,這部分征用地是否享有補貼?
農村土地征收, 一共分以下三種補貼,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資產,土地征用必然會導致這方面的補償。1、村民安置的補貼費用農民的土地被征用后,農民沒有地方住,所以土地補償必須有地方安置農民,保證農民有地方住,這個補償補貼就叫安置補助費。安置費按土地面積計算,不低于支付給村民的補償費的80%。2、綠卡補助在土地被征用之前,一部分土地會被種上輔助元素,如樹苗或其他農作物。3、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的最大項目是土地補償費,但它是由村集體分配的,不是直接分配給個人,而是要經過集體討論。它是根據家庭成員的數量來分配的。【法律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
部分土地被征用,現在沒有生活保障。政府如何安置農民?
法律分析:農民征地享有以下補償: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被征地農民的社保補償費,社保補償費包括以村委會為單位為失地農民投保繳納的社會統籌部分和個人繳納的個人賬戶部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你好請問土地被征用了一部分達到確
1、根據征收土地買社保政策的規定,被征地周不需要統一安置的,政府需要為其購買社保。這里指的社保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事業保險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當然并不是所有不需要統一安置的都會同時購買此四項社保,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我家的土地被征用道路擴大,還剩下一大部分該誰管理?
法律分析:對于土地被強占的,可通過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我家的土地被征用的道路擴大了,還剩下大部分應該由誰來管理?
政府道路建設的土地征用補償不公平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政府舉報、要求舉行聽證會,或者交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予以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該內容由 馮瑩瑩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個人沒有權利收回。
土地征用簡稱“征地”。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強制收取集體或個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給予一定補償的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征用就是強制購買。中國征用土地的涵義是國家為了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依法強制、有償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征如下:
1、征用土地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實際行使征用土地權的是各級土地管理機關和人民政府;
2、征用土地是國家行政行為;
3、征用土地是國家建設的需要;
4、征用土地必須以土地補償為必備條件;
5、征用土地的標的只能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須按照經濟規律辦事,必須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必須嚴守征地審批權限,必須給予被征地農民以法定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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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路洋律師
來源:臨律-部分農民土地被征用,這部分征用土地是否享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