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房子倒塌國家補償規章是什么?,該便準應當根據具體災情情況來判定,新災救濟資金申請報告必須包括以下內容:緊急轉移安置災民數量、因災倒塌房屋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數量、需治病救濟人口數量、損壞房屋數量,地方各級政府已投入和計劃安排的新災救濟資
該便準應當根據具體災情情況來判定,新災救濟資金申請報告必須包括以下內容:緊急轉移安置災民數量、因災倒塌房屋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數量、需治病救濟人口數量、損壞房屋數量,地方各級政府已投入和計劃安排的新災救濟資金數量。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4.1.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執行災情24小時零報告制度,逐級上報上級民政部門;災情發生重大變化時,民政部立即向國務院報告。災情穩定后,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在10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并向民政部報告。
6.1過渡期生活救助
6.1.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后,國家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災區民政部門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6.1.2財政部、民政部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民政部指導災區人民政府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6.1.3民政部、財政部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組織績效評估。
法律分析:有補償,需要根據當地政策確定具體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第十八條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與異地安置、政府安置與自行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對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就地安置應當選擇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復生產和生活的地點,并避開可能發生次生自然災害的區域,盡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并組織受災群眾自救互救,恢復重建。
第十九條 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后,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研究制訂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應當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確保房屋建設質量符合防災減災要求。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向經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為受災人員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看房子是因為什么而倒塌,如是因為自然災害而倒塌,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補償,補償的具體標準需根據房屋的面積等確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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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洪水房子倒塌國家補償規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