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強拆報警電話怎么說,遭遇強拆時報警有用么, 在房屋拆遷時,應與居民簽訂拆遷協議,并予以拆遷補償。假如沒有合法的程序,不進行合理的補償,拆遷辦便強拆房屋,就是非法拆遷!今天我們要為大家詳細講述關于強拆中報警的相關事宜。下面圣運拆遷律師
在房屋拆遷時,應與居民簽訂拆遷協議,并予以拆遷補償。假如沒有合法的程序,不進行合理的補償,拆遷辦便強拆房屋,就是非法拆遷!
今天我們要為大家詳細講述關于強拆中報警的相關事宜。下面圣運拆遷律師給大家講解房屋征收過程中的以非法強拆報警為借口或敷衍應付。
一些拆遷戶認為,房屋被非法強拆,覺得拆遷辦和當地公安部門有“勾結”,難道不需要報警嗎?圣運拆遷律師明確告訴你,遇到強拆一定要報警!如果遇到警察不作為,我們可以依據當時情節對警察的違法行為追究警察的法律責任。
遇到強拆時,因涉及房屋和屋內財物,數額較大,可按刑事案件報警,請公安局出警處理。派出所出警時,一般會索取出警記錄回執單,但如公安局不予受理或受理后冷淡處理,我們仍可通過法律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此時報警電話記錄就是最有利的證據。此后,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之前,要做好取證、拍照、攝像等取證工作,以便日后對違法者、行為人提起訴訟時,可以作為維護自身權益的有力證據,大大增加勝訴的把握。
強拆報警無效警察應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關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批復》中明確規定,“由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有:
第11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的法定義務,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這是《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人民警察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這也是《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的規定。
根據《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綜上所述,大家在遇到強拆時一定要報警并留取證據,一般情況警察都會出警給大家一個說法,如果警察拒不出警,保留好報警電話可以追究警察的法律責任。
遇到強拆行為時,一般采取以下維權方式:1、面對非法侵害威脅時,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回執;2、在遭受侵害后立即報警;3、在受到侵害后要求進行立案調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4、在適當時間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5、訴訟并非目的,通過訴訟推動拆遷辦解決問題,以獲得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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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
來源:頭條-遭遇強拆時報警有用么,,遇到強拆報警電話怎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