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吳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廈門市某區政府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 吳先生生活在福建
案情回顧
吳先生生活在福建省某村,在村內擁有合法房屋,由于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吳先生于將近20年前申請建房,并經村委會同意填寫了《城鄉私人建房申請表》。但相關部門一直沒給吳先生辦理宅基地證。隨著時間的推移,吳先生對房屋的需求越來越迫切,于是選擇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先協助吳先生向街道辦提起了宅基地申請,但街道辦隨后作出了《關于不再受理宅基地申請的告知書》。為了維護吳先生的合法權益,律師協助吳先生提起了行政復議。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街道辦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筆錄復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交書面答復,并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但廈門市區政府某街道辦事處并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因此,吳先生的宅基地申請就這樣被駁回明顯缺乏有力的證據支持,這樣的告知書應當被撤回。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撤銷了廈門市區政府街道辦作出的《關于不再受理宅基地申請的告知書》。同時,責令街道辦依法重新作出處理。該結果奠定了吳先生成功申請宅基地奠定了基礎,期望圣運律師能協助吳先生盡快取得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