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管理條例,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主要涉及農村房屋征收、補償和安置等方面。以下是關于農村房屋拆遷管理的主要規定:一、征收程序與公告國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組織實施。在征收前,需
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主要涉及農村房屋征收、補償和安置等方面。以下是關于農村房屋拆遷管理的主要規定:
一、征收程序與公告
國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組織實施。在征收前,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二、補償與安置
補償內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補償標準: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三、特殊規定
對于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選定: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
請注意,具體的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律師以獲取準確和詳細的信息。
第六條需要拆遷房屋的單位,必須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按照規定繳納拆遷管理費。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規劃定點紅線圖);
3、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
6、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提供委托合同。
一、農村拆遷管理條例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市農村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農村房屋拆遷必須按照農村規劃進行,有利于保護古城、古鎮和文物古跡,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
第四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市和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部門。
人民政府農村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受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委托,對農村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委托吳中區和相城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行政區域內農村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市和縣級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與農村房屋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農村房屋拆遷管理責任
1、審查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2、延長房屋拆遷期限審批;
3、暫停辦理有關手續通知書的發放和延長暫停期限的審批;
4、拆遷單位資格認定;
5、審核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6、委托拆遷合同備案管理;
7、房屋拆遷行政裁決;
8、拆遷項目轉讓的管理;
9、查處城市房屋拆遷中的違法行為等。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在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之外征收農民土地的,會補償以下費用: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被征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補貼部分。長期以來,農村房屋拆遷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對農民房屋的私有財產權,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態度,在可見的法律法規中,房屋僅被包含在“附屬物”之中,嚴重混淆了農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和房屋的私有性質。地方政府在辦理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時,沒有嚴格依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辦法進行,有的甚至連參照的資格都沒有,只是由當地政府按地方性法規、及其以下的規范性文件擅自處分農民的財產。農民公平受償權利在法律上就受到了不當的限制,把本該由上位法保護的農民的合法財產權,移位于下位法,這種法律的移位或使用不當,是我國法律的一大漏洞。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一)是回遷安置,即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把被拆遷人安置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安置房內。
(二)是貨幣補償,即按照相應補償標準將被拆遷房屋折合為貨幣支付給被拆遷人,由被拆遷人自行選購房屋。
(三)是另行審批宅基地與貨幣補償相結合,能否另行審批宅基地,要根據當地具體情況。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是:
1.農村房屋征收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農村房屋征收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農村房屋征收獎勵性補償費,以本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法律分析:1、接受建設單位委托,由建設單位全權委托拆遷實施單位實施拆遷。
2、拆遷范圍內調查、摸底。
3、制訂拆遷計劃、方案,編制拆遷預算。
4、按規定委托評估單位評估。
5、會同建設單位申辦拆遷許可證。
6、拆遷公告。
7、召開拆遷動員會并在拆遷地段設立現場咨詢點。
8、發拆遷通知書,并會同評估單位發評估通知書。
9、實施單位和評估單位進場實際操作。
10、評估單位出具評估報告書,并送達被拆遷人。
11、拆遷實施單位根據評估報告書與被拆遷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
12、對達不成協議的申請裁決,由拆遷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裁決。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七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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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陳一
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