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找村長2026,拆遷前村長知道消息嗎,拆遷前村長通常會知道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前,會進行一系列的程序,包括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

拆遷前村長通常會知道消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前,會進行一系列的程序,包括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信息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進行公告,公告期限至少為三十日。這一過程中,會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因此,村長作為村民委員會的代表,通常會在拆遷前知曉相關消息。
此外,政府在拆遷前也會與村委會進行溝通,以確保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所以,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村長在拆遷前知道消息是符合常理的。
綜上所述,無論是從法律規定的程序還是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拆遷前村長通常會知道消息。
法律分析:農村拆遷后,要是還是獨立的一個村,當然是無需更換村干部,只需到任職時間重新選舉。但如果和其他村合并的話,當然需要重新選舉村干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農村拆遷后,要是還是獨立的一個村,當然是無需更換村干部,只需到任職時間重新選舉。但如果和其他村合并的話,當然需要重新選舉村干部。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存在,只要戶口不變,村委會就會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眾自治,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政府拆遷會提前通知村委會。房屋拆遷一般需要提前二至三個月告知戶主。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房屋拆遷的流程如下: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戶;6、申領拆遷許可證;7、發布拆遷公告;8、拆遷凍結;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10、發放、領取補償款;11、拆除房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農村拆遷后,要是還是獨立的一個村,當然是無需更換村干部,只需到任職時間重新選舉。但如果和其他村合并的話,當然需要重新選舉村干部。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遷前入戶摸底調查什么
●拆遷前入戶摸底調查什么
●拆遷前村長知道消息嗎怎么辦
●拆遷前村長知道消息嗎
●拆遷前村長知道消息嗎為什么
●村子拆遷了村長還在嗎
●拆遷后村長咋辦
●村子要拆遷村干部會提前得到消息嗎
●村里拆遷是村長做決定嗎
●拆遷村長有什么作用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6拆遷賠償找村長可以嗎,拆遷村長有什么作用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湯伊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