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拆遷賠償2026,拆遷補償款放棄還可以起訴嗎,拆遷補償款放棄后,一般情況下,不能再次起訴要求補償。但具體是否能起訴,還需根據具體情形來判斷。一、放棄拆遷補償款的情形如果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自愿放棄了拆遷補償款,并與拆遷方達成了協議,那

拆遷補償款放棄后,一般情況下,不能再次起訴要求補償。但具體是否能起訴,還需根據具體情形來判斷。
一、放棄拆遷補償款的情形
如果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自愿放棄了拆遷補償款,并與拆遷方達成了協議,那么一般情況下,被拆遷人就不能再次起訴要求補償。因為這是基于雙方自愿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可能起訴的情形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被拆遷人可能仍有權起訴:
拆遷方在拆遷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如強制拆遷、未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拆遷等。在這種情況下,被拆遷人可以起訴拆遷方,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可能獲得相應的賠償。
拆遷補償協議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形。如果被拆遷人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或者協議內容顯失公平,被拆遷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或變更該協議,并重新協商補償事宜。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規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不服時的起訴期限。如果放棄拆遷補償款后,發現拆遷方存在違法行為或協議存在重大誤解等情形,可以在規定的起訴期限內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拆遷補償款放棄后能否起訴,需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存在違法行為或協議存在重大誤解等情形,被拆遷人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
一、拆遷沒有補償協議如何訴訟1、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二、拆遷補償協議可以反悔的情形1、超越代理權限訂立的合同無效: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2、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簽訂協議: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雖然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簽訂協議是不合法,可導致協議無效,但在實際維權過程中,被拆遷者因舉證困難而時常陷入被動。所以在簽訂協議時保存好證據極為重要;3、協議內容導致協議無效:拆遷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應當嚴格按照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的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拆遷方案、拆遷計劃進行拆遷,如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所簽訂的拆遷協議不符合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批準文件規定的,可以認定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違反法律規定的行政管理秩序,該協議應當認定為無效;4、簽訂主體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實施民事行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具體就是指如果家里有患有老年癡呆的老人和小孩,是不能作為簽約主體去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可以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分析: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未達成拆遷安置協議的,人民法院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有關賠償糾紛和民事訴訟,不予受理,重新安置。
2、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可以訴訟,如被征收人對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門給出的征收安置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補償款放棄還可以起訴嗎法院
●拆遷補償款放棄還可以起訴嗎法院
●拆遷放棄補償協議
●放棄拆遷補償聲明
●拆遷補償安置自愿放棄合法嗎
●拆遷款放棄協議
●拆遷補償款已發放能收回嗎
●拆遷補償款有退的嗎
●拆遷補償款一直拖欠如何處理
●拆遷款賠償下來了可以退回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6放棄拆遷賠償怎么算,放棄拆遷份額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周婷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