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公證書2025,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材料,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材料:1、國家規定的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以及經批準的房屋拆遷許可證;2、需要變更土地使用權的,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材料:1、國家規定的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以及經批準的房屋拆遷許可證;2、需要變更土地使用權的,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3、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證明、使用權證明以及房屋數量、結構、質量、補償金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辦理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受理。申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權或管理權資格證明)及其復印;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提交授權委托書或其他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4)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拆遷公告、建設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或使用權證件及其復印件;
(6)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文本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法律分析:不可以。只有拆遷合同,不可以做房產公證,但可以做房屋拆遷補償或者安置協議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五百六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有關事宜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申請,依法證明拆遷人與被逝遷人為明確拆遷補償、安置中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訂立協議的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辦理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應遵循服從國家規劃,有利城市建設,合理補償的原則。辦理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材料
1、國家規定的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以及經批準的房屋拆遷許可證;2、需要變更土地使用權的,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3、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證明、使用權證明以及房屋數量、結構、質量、補償金額;4、縣以上人民政府授權實施房屋拆遷工作委托書;5、當事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授權委托書、代管人的代管證明;6、《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文本及公證申請書等。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屬于合同嗎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屬于合同,而且是屬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務目標,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合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是由征收部門和被征收人簽訂的,而征收部門是行政機關,所以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屬于行政合同。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費是多少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拆遷安置協議能否公證
拆遷安置協議能公證。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對拆遷安置協議進行公證。另外,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不是行政協議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行政協議。如果因為協議發生爭議,需要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二項又單獨列出了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補償協議,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受案范圍。
對拆遷安置房進行公證的,公證機構依法出具公證書后,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該項公證除外。1、核實身份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購買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原件、《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購房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委托人,則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經公證機關公證過的委托書和《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選房順序號單》的原件;購買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合法,需要出示被繼承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經公證的財產的相關證明和《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2、選房確認工作人員會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后順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現場進行選房,購買者按應享受的面積,選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號確認單》上簽字確認。3、公證公示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相關工作人員會對選房全過程進行監督,以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并且還會將選房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對選房過程進行監督和公開報道。4、結算領房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選房確認審批表》,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在10日內到資金結算組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并領取《領房單》,憑《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如果發現安置房內部裝修及水電設施等存在問題,可在7日內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反映和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拆遷安置房如何公證
●拆遷安置協議公證
●拆遷公證書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細則
●拆遷房公證流程
●拆遷安置房公證書能改名字嗎
●拆遷房公證書具有法律效益嗎
●拆遷房公證費怎么收
●拆遷公證處
●昆明拆遷安置費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拆遷安置房公證完有效嗎
●拆遷房 公證
●拆遷房公證費
●房屋拆遷公證細則
●拆遷房公證書
●拆遷房公證書具有法律效益嗎
●拆遷房公證是什么意思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細則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安置協議公證,拆遷安置房公證書能改名字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周睿
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