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貨幣補償款怎么兌現現金2025,拆遷補償支票怎么兌現,拆遷補償支票兌現的方法主要包括兩種:一、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銀行提示支票持票人在拿到拆遷補償支票后,應直接向付款銀行提示該支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支票是出
拆遷補償支票兌現的方法主要包括兩種:
一、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銀行提示支票
持票人在拿到拆遷補償支票后,應直接向付款銀行提示該支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因此,當支票被提示后,付款銀行將從出票人的賬戶中支付支票上記載的金額給持票人。
二、委托自己公司的往來銀行代為兌現轉賬
如果持票人不想親自到付款銀行提示支票,也可以委托自己公司的往來銀行代為兌現轉賬。這種情況下,往來銀行會將支票帶到票據交換所,由銀行之間進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付款銀行的出票人存款余額不足,這張支票可能會成為拒付支票,被退回給持票人。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支票可以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如果是現金支票,持票人可以直接到付款銀行支取現金。如果是轉賬支票,持票人則需要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資金轉入自己的賬戶。因此,在處理拆遷補償支票時,持票人應根據支票的類型選擇合適的兌現方式。
法律分析:
可以自由選擇,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舊房進行拆遷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產權置換或者貨幣補償,至于選擇哪一種,由被拆遷權衡各種因素后自行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1、被拆遷房屋本身的補償費用,應當由房屋評估人員進行專業估價,不得低于市場價格。
2、搬遷費用,房屋內需要搬移的物品所需要的費用,一般以市場價給負。
3、臨時安置費用,按照被拆遷家庭成員的人數計算臨時安置費,如果是產權調換,就不需要給負臨時安置費用。
4、被拆遷商戶的停產停業的補償,因拆遷導致商戶停產停業的,需要給負商戶一定的停業停產的補償金。
5、獎勵性補償金,這項補償是為了獎勵被拆遷人積極配合拆遷,以推動拆遷的順利進行,這項補償各地有所不同。
一、鹽城拆遷賠付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二、重慶拆遷補償標準
1.補償金額
一般農村的房屋拆遷補償是按照房子的面積、位置以及附著物等進行補償的。其中房屋的補償標準因房屋的結構有所差異,樓房(兩層以上)拆遷補償費是以3300元一平方米;預制磚砼結構2800一平方米;磚瓦房屋2400一平方米;草房1900一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內土地的補償,還有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不過,具體補償金額以當地政策的規定進行實施,全國是沒有統一標準的,因為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補償金額也會存在差異。
2.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給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現金補償,可以用于自行支配,其最低的補償標準是房屋的建筑成本價+土地的補償。
(2)房屋成新
給被征收人重新劃撥一塊宅基地遷建安置,另外,根據被征收房屋的折舊率及重建成本價等因素,再給予一定的現金補償,用于被征對象重建房屋。
(3)產權調換
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給土地被征收人,其最低的補償標準是同區位的拆一補一。除此之外,拆遷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償費及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用等。
3.拆遷補償款計算方式
(1)貨幣補償
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其他補助費。
(2)房屋成新
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其他補助費
(3)房屋拆遷補償差價
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被拆遷人收到拆遷征收部門的拆遷款支票后,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銀行見票后要無條件支付補償款。
一、房屋拆遷的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具體包括:
1、房屋拆遷的貨幣補償。等于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加上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等于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加上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再減去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3、(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等于搬遷補助費加上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再加上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一條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一條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被拆遷人收到拆遷征收部門的拆遷款支票后,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銀行見票后要無條件支付補償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八十一條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第九十一條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一、國家出讓土地拆遷補償方式是什么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3、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被拆遷人收到拆遷征收部門的拆遷款支票后,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銀行見票后要無條件支付補償款。
一、拆遷支票丟失怎么辦嗎?
1、出票人將已經簽發內容齊備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申請書(可以用進賬單代替),加蓋預留銀行的簽名式樣和印鑒,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查明該支票確未支付,經收取一定的掛失手續費后受理掛失,在掛失人賬戶中用紅筆注明支票號碼及掛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將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也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止付申請書,經付款人簽章證明后,到收款人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其他有關手續同上。同時,依據《票據法》第15條第3款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月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待票人在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票據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請。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請書上,應寫明票據類別、票面金額、出票人、付款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并說明票據喪失的情形,同時提出有關證據,以證明自己確屬喪失的票據的持票人,有權提出申請。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掛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請公示催告以前,票據已經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請,付款銀行也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由此給支票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失票人自行負責。
按照規定,已經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或被盜等,由于這種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購買商品,銀行不受理掛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銀行申請掛失止付。但可以請求收款人及其開戶銀行協助防范。如果喪失的支票超過有效期或者掛失之前已經由付款銀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應由失票人自行負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票據喪失,失票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但是,未記載付款人或者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除外。收到掛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應當暫停支付。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三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具體包括:
1、房屋拆遷的貨幣補償。等于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加上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等于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加上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再減去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3、(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等于搬遷補助費加上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再加上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一條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一條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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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施研
內容審核:吳海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