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市戶口拆遷補償標準2025,重慶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2023,法律主觀:拆遷住宅房屋,在確認的補償建筑面積內,按照被拆遷戶應當安置人口計算,按下列方式和標準給予補償安置: (一)被拆遷戶人均房屋建筑面積40平方米以內(含40平方米)的部
拆遷住宅房屋,在確認的補償建筑面積內,按照被拆遷戶應當安置人口計算,按下列方式和標準給予補償安置: (一)被拆遷戶人均房屋建筑面積40平方米以內(含40平方米)的部分實行 房屋產權調換 ,其中人均房屋建筑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被拆遷戶按每平方米400元購置補足。被拆遷戶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確認的實際建筑面積給予補償。 (二)被拆遷戶人均房屋建筑面積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實行貨幣補償。 (三)被拆遷戶可在不擴大應安置面積(即按上述政策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的情況下,選擇安置戶型。以高層房屋(房屋總層數超過7層)安置7層以下(含7層) 被征收房屋 的,無償增加12%比例的安置面積。 (四)因自然套戶型或提供的安置房屋超過應安置面積的,對每戶超出的建筑面積在1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可按被拆遷地段對應的人均40平方米以內的貨幣補償標準購置。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場價購置。 (五)本 集體經濟組織 成員在《 征收土地公告 》公告之日前已經離婚尚未再婚的,可按本地段對應的人均40平方米以內的貨幣補償標準增購20平方米。由此可見,和全國其它城市一樣,安慶農村 拆遷補償方式 主要包括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具體采用哪種補償方式,可以由被拆遷方自主決定。在雙方簽署的 拆遷補償協議 中,會將補償方式寫清楚。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金額的確定需要參考周圍區域該類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重慶房屋拆遷賠償標準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安置補助費中心城區每個人員安置對象的安置補助費發放標準為38000元;其他區縣每個人員安置對象的安置補助費發放標準不低于35000元;重慶市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涉及了全部區,這里列舉)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渝北區(i)、巴南區(i)、北碚區(i):6.3萬/畝;北碚區(ii)、渝北區(ii)、巴南區(ii):6.1萬/畝;璧山區(i):5.87萬/畝、璧山區(ii)5.69萬/畝、璧山區(iii)5.48萬/畝;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在15%以下的,按15%的公攤系數計算應補償的住宅建筑面積,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在15%以上的,按實際公攤系數計算房屋面積予以補償。實行產權調換的住宅,產權調換房屋公攤系數超過15%的,其超過部分所對應的公攤面積由征收人承擔購房費用;產權調換房屋公攤系數在15%以內,所對應的公攤面積由被征收人承擔購房費用。征收范圍內的個人住宅,經審查公示,以產權戶為單位,在征收項目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發布之日前家庭實際居住且在他處無住宅的,按規定實施補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積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積30平方米給予補償;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積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積45平方米給予補償。法律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三條 中心城區的農村房屋按照重置價格標準補償(見附件2);其他區縣的農村房屋補償標準不低于中心城區標準的80%,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制定。第四條 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被征收土地面積扣除林地后的面積為準,中心城區每畝定額補償25000元;其他區縣每畝定額補償不低于8000元,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制定。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關規定執行,補償標準低于綜合定額標準的,按照綜合定額標準進行補償。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在15%以下的,按15%的公攤系數計算應補償的住宅建筑面積,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在15%以上的,按實際公攤系數計算房屋面積予以補償。實行產權調換的住宅,產權調換房屋公攤系數超過15%的,其超過部分所對應的公攤面積由征收人承擔購房費用;產權調換房屋公攤系數在15%以內,所對應的公攤面積由被征收人承擔購房費用。征收范圍內的個人住宅,經審查公示,以產權戶為單位,在征收項目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發布之日前家庭實際居住且在他處無住宅的,按規定實施補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積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積30平方米給予補償;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積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積45平方米給予補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三條 中心城區的農村房屋按照重置價格標準補償(見附件2);其他區縣的農村房屋補償標準不低于中心城區標準的80%,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制定。第四條 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被征收土地面積扣除林地后的面積為準,中心城區每畝定額補償25000元;其他區縣每畝定額補償不低于8000元,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制定。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關規定執行,補償標準低于綜合定額標準的,按照綜合定額標準進行補償。
法律分析:重慶農村宅基地復墾補貼不僅僅只是土地的補償,還有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具體標準如下:1、一次性補償:1.2萬元/畝;2、宅基地使用權補償:1.8萬元/畝;3、構(附)著物補償標準。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
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鋼砼機構660元/平米,磚混機構600元/平米,磚木結構390-480元/平米,土墻結構330-360元/平米,簡易結構100-120元/平米。
3、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
4、農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2020年重慶征地補償標準主要文件有《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此外,主城區以外的其他區縣(自治縣)對于補償標準另有規定的,依法報批后,按照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
《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征用土地,建設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遇、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多種經營地、牧草地、果園地和養殖水面按耕地算,其他非耕地2畝折算為1畝,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下同)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市區內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確定;市區外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以鄉鎮為單位確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菜地、糧食制種地、專用魚池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到1.5倍計算,下同)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人均耕地數量等于確權發證的耕地面積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一、
調整主城區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
(二)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按附件所列標準執行。
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農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主城區以外的其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相應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并制定具體政策,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后生效。
重慶2021年征地拆遷補償標準: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鋼砼機構660元/平米,磚混機構600元/平米,磚木結構390-480元/平米,土墻結構330-360元/平米,簡易結構100-120元/平米;3、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4、農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農村房屋拆遷新規是什么: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綜上所述,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與往年相比,最主要的變化是將農村房屋分為四類,每一類房屋補償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并且一些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也能獲得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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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鄭文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