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拆遷補償規定2025,林州市農村宅基地規定,法律主觀:《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 農村宅基地 管理制度。 農村宅基地作為農村土地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在農民的日常生活生產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且是
《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 農村宅基地 管理制度。 農村宅基地作為農村土地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在農民的日常生活生產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且是農民手中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性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依法取得的農村宅基地,性質是建設用地。建設用地不能轉為林地,宅基地不使用,村集體有權收回。《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宅基地更改: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根據這一規定,農民因買賣或繼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必須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具體而言,就是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或者房屋繼承人應當在依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證后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經審核后,由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發加蓋有縣、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證
法律分析:各地對于農民建房占用林地審批程序不同。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確需占用林地的,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農村、城鎮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應分別經鄉鎮林業工作站、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初審,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農村居民利用其享有使用權的林地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所以,農村居民占用林地建房,首先應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林地占用手續,然后再到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如果是在享有使用權的林地上建自用住宅,在規定面積內,可以免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宅基地被說成林地解決方法如下:1、建議當事人首先咨詢戶口所在發的村居委會工作人員明確;2、只要當事人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該土地是屬于當事人的宅基地的,就可以通過起訴維權。宅基地如何申請宅基地申請流程如下:1、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審核后,報縣審批;2、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駐鄉工作人員在受理農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請后,要到實地進行踏勘,認真審查申請用地范圍、面積、類型等用地條件,符合條件的,方可申請宅基地;3、申請的宅基地位置必須符合土地方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申請面積是否符合宅基地審批標準。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按5人計算;4、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村組。除回鄉落戶的外,禁止批準城鎮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住宅;5、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出具選址意見書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分析:1、建議當事人首先咨詢戶口所在發的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如:村主任等)明確,因為林地與宅基地(建設用地)的性質是不同的;2、只要當事人能提供充分的證據(如:宅基地使用權證、村主任與當事人簽訂的合等)證明該土地是屬于當事人的宅基地的,就可以通過起訴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得到批準。按照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擅自將林地改為建設用地。因此,承包人不能擅自在林地內建房子。另外,林地的承包經營者可以在承包的林地內修建必要的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基礎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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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章妍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