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規定時間沒發放2025,拆遷補償款一直未發放怎么辦,拆遷補償屬于一種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的補償行為,不過,這種拆遷一定要建立在合乎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可以索償。那么,拆遷補償款一直未發放怎么辦?下面將
拆遷補償屬于一種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的補償行為,不過,這種拆遷一定要建立在合乎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可以索償。那么,拆遷補償款一直未發放怎么辦?下面將為你一一介紹!一、拆遷補償款一直未發放怎么辦
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所以如果拆遷部門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補償款,那被拆遷人可以拿著協議到法院去起訴要求履行。
二、什么是拆遷補償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三、拆遷補償的計算方法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一、如果是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后,對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無異議,但征收部門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要求對方履行補償協議:
(1)如果對方欠款,可以申請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劃撥拆遷補償款;
(2)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二、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1、被征收人可對房屋征收及其補償決定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機關是作出該房屋征收決定的上一級行政機關。
2、對房屋征收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或者經復議后對復議的決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即被拆遷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因對房屋征收及其補償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提起行政訴訟時,被告應當為:
1)直接對房屋拆遷及其補償決定提起訴訟的,作出該拆遷補償決定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2)被拆遷人對房屋拆遷及其補償決定提起過行政復議,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拆遷補償決定的,作出原拆遷補償決定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
3)被拆遷人對房屋拆遷及其補償決定提起過行政復議,復議機關改變原拆遷補償決定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4)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被拆遷人起訴原拆遷補償決定的,作出原拆遷補償決定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5)房屋拆遷部門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作出拆遷、補償決定,被拆遷人對該決定不服的,該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是被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補償協議履行不到位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補償款。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當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部門就補償事項達成協議后,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另一方可提起訴訟。被拆遷人可持協議到法院起訴政府支付補償款。若補償決定不公平,被征收人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
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所以如果拆遷部門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補償款,那被拆遷人可以拿著協議到法院去起訴要求履行。
政府欠拆遷款不給怎么辦
政府征收拆遷房屋的,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后,拖欠補償款不給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支付征收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款一直不給找誰投訴
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結語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如果拆遷部門拖欠補償款不給,被拆遷人可以根據補償協議的履行情況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補償協議的訂立是雙方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的補償方式、金額和支付期限等事項達成的約定,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訴訟維權。如果您一直未能獲得協議中規定的補償款,您可以考慮通過法院起訴的途徑來解決此問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政府是土地征收的征收人,政府征收土地的,要按法律的規定給予被征收人經濟補償,要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政府征收拆遷房屋的,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后,拖欠補償款不給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支付征收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被征收人可以發出催告,敦促征收人盡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請交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結果作出后仍未解決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問:拆遷補償款發放流程是怎樣的?答:拆遷補償款發放流程是這樣的:被拆遷人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就應將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確約定,屆時拆遷人應當在該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并將銀行開具的補償款存款單據交付給被拆遷人。
拆遷不給補償款怎么辦
拆遷不給補償款,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所以如果拆遷部門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補償款,那被拆遷人可以拿著協議到法院去起訴要求履行。問:拆遷補償款的發放流程是怎樣的?答:拆遷補償款的發放流程是這樣的:被拆遷人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就應將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確約定,屆時拆遷人應當在該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并將銀行開具的補償款存款單據交付給被拆遷人。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怎么辦
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可以就協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招商引資過來建廠遇企業拆遷不給補償怎么辦
對企業進行拆遷的時候是需要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補償款太低怎么辦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一 、拆遷款遲遲不下來怎么辦1、拆遷款遲遲不下來處理方法如下:(1)政府拖欠拆遷的錢不給,向法院起訴,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方式解決;(2)政府拖欠拆遷款,是政府與被拆遷人達成了房屋征收協議,然后,政府拒不依所達成的征收協議履行自己的付款義務。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拆遷款到賬流程是什么1、被拆遷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就應將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確約定,屆時拆遷人應當在該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2、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并將銀行開具的補償款存款單據交付給被拆遷人;3、農村土地征收啟動到發放補償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書征地公告補償登記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償安置方案聽證審批通過補償安置方案支付補償款;4、城市房屋拆遷啟動到發放補償款的全流程:征收調查登記房屋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簽訂補償協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支付搬遷。
●拆遷補償款規定時間沒發放怎么辦
●拆遷補償款規定時間沒發放違法嗎
●拆遷補償款遲遲不給找哪個部門
●拆遷補償款遲遲不到位怎么辦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怎么辦
●拆遷款遲遲不發放
●拆遷補償款政府遲遲不給
●拆遷補償款什么時候到賬
●拆遷補償款已發放能收回嗎
●拆遷補償款遲遲拿不到咋辦
●拆遷補償款一直未發放怎么辦呢
●拆遷補償款一直未發放怎么辦呢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怎么辦
●拆遷補償款遲遲不給找哪個部門
●拆遷補償拿不到
●拆遷補償款已發放能收回嗎
●拆遷款不發放怎么辦
●拆遷補償款遲遲不到位怎么辦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到位
●拆遷補償一直不下來怎么辦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補償款規定時間沒發放違法嗎,拆遷款遲遲不發放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任國
內容審核:趙雪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