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期限規定2025,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天,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后,征收部門支付拆遷補償款的,被拆遷人就需要搬出房屋,如果不搬遷
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后,征收部門支付拆遷補償款的,被拆遷人就需要搬出房屋,如果不搬遷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天
1、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后,征收部門支付拆遷補償款的,被拆遷人就需要搬出房屋,如果不搬遷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四條
行政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出裁決,應當出具裁決書。裁決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三)裁決的依據、理由;
(四)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
(五)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復議期限、起訴期限;
(六)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并加蓋公章;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
二、房屋拆遷中什么情況下不得強制拆遷
1、未經行政裁決的,不得行政強制拆遷;
2、除經依法裁決并由法院或者區縣政府強制執行外,在拆遷當事人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
3、拆遷未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得強制拆遷。
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行政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一、強制拆遷,去那里投訴
可以通過起訴開發商的方式要求賠償,如果非法強拆也可以去紀委那邊舉報,亦可以去信訪部門尋求幫助。強制拆遷是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二、什么時候可以實行強制拆遷
強遷,是指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經一方當事人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局申請行政裁決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沒有在行政裁決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搬遷的,依法強行拆遷房屋的行為。
三、房屋拆遷返遷有糾紛怎么辦
1、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四條
行政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出裁決,應當出具裁決書。
裁決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三)裁決的依據、理由;
(四)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
(五)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復議期限、起訴期限;
(六)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并加蓋公章;
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
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冻鞘蟹课莶疬w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四條行政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出裁決,應當出具裁決書。
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天
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行政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房屋拆遷的行政裁決書包含哪些內容
裁決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2、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3、裁決的依據、理由;4、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5、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復議期限、起訴期限;6、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并加蓋公章。
被拆遷人在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怎么辦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申請房屋拆遷的裁決程序
如果拆遷雙方在拆遷期限內未能就補償安置達成一致,拆遷人、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即裁決機關)提出裁決申請。按照規定,房屋拆遷裁決主要有申請、審理、文書送達、執行四個步驟。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書包括哪些內容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書包括以下這些內容:(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二)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三)裁決的依據、理由;(四)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五)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復議期限、起訴期限;(六)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并加蓋公章;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
拆遷期限是指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開始之日到拆除房屋結束之日的期限,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
搬遷期限是指拆遷公告中公布的搬遷起止時間。
拆遷過渡期限是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將拆遷范圍內房屋交由拆遷人以后,搬遷周轉至拆遷人提供的新安置房的時間。
一、房屋拆遷流程
拆遷指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等,基于國防、外交、交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征收范圍,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并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的政府行為。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為例,其程序主要包括:
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
地范圍內的人口、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核實。
2、作出征收決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3、發出征收公告。征收決定一經作出,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4、拆遷評估。由被拆遷人選定評估機構對被拆遷范圍內的房屋進行測量、評估,并作出評估報告。
5、簽訂協議。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
6、實施拆除。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將已騰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二、強制拆遷的注意事項
1、拆遷人應當依法辦妥拆遷手續,如拆遷許可證等。
2、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已屆滿:(1)補償安置協議、裁決所定的拆遷期限已經屆滿;(2)主管部門或人民法院簽發的公告指定的搬遷期限已屆滿。
3、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搬遷的。
4、經多次勸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
5、拆遷人必須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被拆遷人拒絕接受的,拆遷人可以申請提存,以保證被拆遷人獲得權利的補救。
6、拆遷人已經為被拆遷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補償,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仍拒絕搬遷,此項條件是強制執行的提前條件。
7、在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向公證機關辦理被拆除房屋有關事項的證據保全。證據保全目的是使其證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況的原始證據事實不會因拆除等原因而消滅破壞,一旦事后發生糾紛時可以及時查詢。
三、企業拆遷的流程是什么
企業拆遷流程:
1、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
4、拆遷人書面通知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
5、被拆遷人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了解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和搬遷過渡方式等事項。
6、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7、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貨幣補償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拆遷期限是指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開始之日到拆除房屋結束之日的期限,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
搬遷期限是指拆遷公告中公布的搬遷起止時間。
拆遷過渡期限是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將拆遷范圍內房屋交由拆遷人以后,搬遷周轉至拆遷人提供的新安置房的時間。
一、拆遷流程具體都有哪些
1、拆遷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取得拆遷許可證。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6、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7、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二、房屋拆遷程序
(一)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發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三)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
2、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三、受理征地項目的手續流程及時間
1、規劃部門(規劃局)提供待拆遷開發土地位置、范圍、使用性質和規劃管理的經濟技術指標;開發企業了解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及相關公建配套設施要求。2、土地管理部門(國土局)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土地;開發企業通過競爭方式獲得土地開發權。3、開發企業與國土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4、開發企業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規劃部門申請建設工程選址,取得《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5、開發企業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暫停辦理有關手續的申請》凍結申請。6、開發企業向市、縣房屋拆遷管部門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時應當提交的資料。7、拆遷管理部門應從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同時公布《房屋拆遷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8、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公布《房屋拆遷公告》的同時,凍結拆遷范圍內的下列行為:(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賃房屋。9、在拆遷期限內,被拆遷房屋未租賃的,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拆遷事宜(協商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房屋面積、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期限等);協商一致的,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10、拆遷當事人不能協商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11、對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只要拆遷人已按條例規定給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12、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拆或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拆。13、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未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可以申請先予執行。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四條行政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出裁決,應當出具裁決書。
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天
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行政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房屋拆遷的行政裁決書包含哪些內容
裁決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2、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3、裁決的依據、理由;4、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5、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復議期限、起訴期限;6、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并加蓋公章。
被拆遷人在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怎么辦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申請房屋拆遷的裁決程序
如果拆遷雙方在拆遷期限內未能就補償安置達成一致,拆遷人、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即裁決機關)提出裁決申請。按照規定,房屋拆遷裁決主要有申請、審理、文書送達、執行四個步驟。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書包括哪些內容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書包括以下這些內容:(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二)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三)裁決的依據、理由;(四)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五)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復議期限、起訴期限;(六)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并加蓋公章;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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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補償相關規定,拆遷賠償時間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紀言鈺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