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本案件有期限嗎,終本案件有期限嗎,法律分析:終本案件,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簡稱,主要是針對在法定的執行期限內(6個月)采取各種執行措施,都不無法將本案執行完畢,而暫時做的一個結案處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
法律分析:終本案件,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簡稱,主要是針對在法定的執行期限內(6個月)采取各種執行措施,都不無法將本案執行完畢,而暫時做的一個結案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九條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終本案件,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簡稱,主要是針對在法定的執行期限內(6個月)采取各種執行措施,都不無法將本案執行完畢,而暫時做的一個結案處理。具體是指經過人民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及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后,并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僅發現部分財產并執行完畢后,申請執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債權不能得到實現的案件類型。
對于這類案件,無論采取什么執行措施都不可能執行到位,這是任何國家、任何時期都無法避免的客觀存在。本質上屬于當事人應當自己承擔的商業風險、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這類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就是所謂的終本案件,即需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
一、強制執行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會不會去找人
1、如果在法院執行中,被申請執行人找不到的,法院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包括房產、汽車、銀行存款等)。
2、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將被執行人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早日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3、如果法院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或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二、限高令撤銷需要幾天
限高令撤銷,如果滿足刪除條件,是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具體規定如下: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終本案件對被執行人更有益。執行案件進入終本程序,是法院窮盡執行措施之后,依然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終止對本案件的執行,但并不意味著不再追究被執行人的責任。終本案件依然沒有解除對被執行人的各種限制,但是被執行人可以通過這段時間積極籌措資金償還之間的債務,解除法院對自己各種行為的限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
第一條 人民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二)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并將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三)已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四)自執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過三個月;(五)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執行的,已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已依法啟動刑事責任追究程序。
一、終本案件是什么意思1、終本案件,是指法院的執行案件,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裁定終止本次執行程序。終本不撤回執行申請,也不是已經執行完畢,而是暫時中止執行。如果以后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容申請人隨時可以申請恢復執行。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第二百六十五條中止和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后立即生效。二、終本案件后法院會抓人嗎不會。終本案件,是指法院的執行案件,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裁定終止本次執行程序。終本不撤回執行申請,也不是已經執行完畢,而是暫時中止執行。如果以后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申請人隨時可以申請恢復執行,但是法院不會抓人。
法律分析: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再次申請執行有條件,但是沒有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九條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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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韓軒光
內容審核:李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