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要帶哪些證件,辦理離婚手續要帶哪些證件,法律分析:1、戶口??;2、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
法律分析:1、戶口?。?/p>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
法律分析: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需要的證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流程:拿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在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的證件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港澳臺的還需要出具有效的通行證。一般是需要雙方應當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離婚需要什么手續證件1、離婚需要帶的手續證件有以下:(1)雙方的結婚證;(2)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二、如果男方堅持不離婚怎么辦男方堅持不離婚的,女方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女方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
●辦理離婚手續要帶哪些證件去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哪些東西
●辦理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和手續
●辦理離婚要帶什么手續
●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理離婚都帶什么手續
●辦離婚手續需要帶哪些證件
●辦理離婚需要帶些什么資料
●辦離婚手續要帶什么東西
●辦離婚手續都需要帶什么東西
●辦理離婚手續要帶哪些證件去
●辦理離婚手續要帶哪些證件去
●辦理離婚要帶什么手續
●辦理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和手續
●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理離婚都帶什么手續
●辦離婚手續需要帶哪些證件
●辦理離婚需要帶些什么資料
●辦理離婚需要帶些什么證件
●辦離婚手續都需要帶什么東西
●現在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都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一般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需要帶啥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要帶些什么證件去辦理,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去辦理,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哪些證件?,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的證件有哪些,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手續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都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離婚都需要帶哪些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辦理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辦理離婚都帶什么證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哪些東西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嚴宸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