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開了可以作廢嗎需要什么手續,稅票開了可以作廢嗎需要什么手續,稅票開了可以作廢,需要以下手續: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
稅票開了可以作廢,需要以下手續: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作廢的發票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作廢的發票不需要做賬務處理,直接把發票和記賬聯等收集齊,放到一起,蓋作廢章即可;
2、如果發票要作廢,一定要把發票收回來,不能在客戶的手里,同時自己可以做好發票作廢的臺賬。一般來講發票的作廢是在開具當月可以作廢,跨月的發票只能做紅沖處理。
綜上所述,稅票開了是可以作廢的,稅票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法證明,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向納稅人收取稅款時使用的專用憑證。
【法律依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一、發票如何作廢1、發票如何作廢情況如下:(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個字。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二、發票如何查辨真偽1、進入“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2、“首次查驗請點此安裝根證書”;3、安裝根證書,安裝完成后,再次打開發票查驗平臺,輸入相關信息即可查詢。
發票可以作廢的,如果本張發票不使用了,當月的發票從開票軟件中作廢發票即可。發票管理——發票作廢管理——已開發票作廢。如果對方已經開了票,你們也已經付款并拿到稅局認證,他方無法單方面的作廢,因為作廢發票是有條件的:對方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一、發票可以作廢嗎1、發票可以作廢。一般條件下,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二、發票丟失可以重開嗎發票丟了一般是不可以重開的,因為涉及稅收,一般不能重新開具應當在次日報告當地稅務局,并公開聲明作廢。發票丟了有兩種處理方法:1、增值稅票丟失,復印存根聯,交稅務局確認并出具未抵扣稅證明,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后,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2、普通發票丟失,復印存根聯并蓋章給客戶入賬。
法律分析:1、只有當月開出的還未認證的發票草可以作廢,作廢了之后,原來的發票就相當于沒開,可以重新在開具正確的發票 如果是跨越的發票或者已經認證的發票,就不能作廢了,只能紅字發票沖回2、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3、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普通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稅票開出來可以作廢嗎
●稅票開出可以申請作廢嗎
●開出的稅票要作廢有時間限制嗎
●稅票開了還能退嗎
●稅票開完了怎么辦
●開好的稅票可以作廢嗎
●稅票開了怎么作廢
●開票之后可以隨便作廢嗎
●開好的稅票可以退嗎
●已開稅票如何作廢
●稅票開出來可以作廢嗎
●稅票開出來可以作廢嗎
●稅票開了還能退嗎
●開出的稅票要作廢有時間限制嗎
●稅票開完了怎么辦
●開好的稅票可以作廢嗎
●稅票開了怎么作廢
●開票之后可以隨便作廢嗎
●開好的稅票可以退嗎
●已開稅票如何作廢
●幫別人開發票對自己有影響嗎,幫別人開稅票對自己有沒有影響: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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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成錦言
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