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著作權的實質條件?,什么是著作權的實質條件,確定著作權主體的實質條件是:1、確認原始著作權主體的實質條件是,屬于創作該著作權作品的人或組織;2、確認繼受著作權主體的實質條件是,依法進行了權利繼受,且該權利不得為人身性著作權等;3、其他
確定著作權主體的實質條件是:
1、確認原始著作權主體的實質條件是,屬于創作該著作權作品的人或組織;
2、確認繼受著作權主體的實質條件是,依法進行了權利繼受,且該權利不得為人身性著作權等;
3、其他實質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大體有兩種標準。一種標準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采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這種標準,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采用第一種標準。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一、侵權認定程序是什么?
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我國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著作權的產生采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完成,著作權即告產生。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認定不同,著作權侵權認定還涉及到權利的有效性問題。一部擁有有效著作權的作品必須同時具備下述條件:a、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范圍;b、具備獨創性;c、能以有形形式復制。只要有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未侵權。如果原告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侵權認定可進入下一程序。
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適用以下兩個標準:一是“接觸”,即接觸前一作品的機會;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部分實質相似。其中,后者是認定的重點。在認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可借鑒上文提到的“三步分析法”,即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不包括“思想”及已處于公有領域中的“思想的表達”)與被告作品的相應部分進行對比,判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二、已經下架會被告侵權嗎?
已經下架會被告侵權,只要存在侵權行為的話,都是有可能面臨著訴訟活動。存在版權侵權需要有侵權行為并且有損害后果,且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版權也就是著作權,根據著作權保護的特點,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可分為以下幾步:
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著作權的產生采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完成,著作權即告產生。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認定不同,著作權侵權認定還涉及到權利的有效性問題。一部擁有有效著作權的作品必須同時具備下述條件: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范圍;具備獨創性;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只要有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未侵權。如果原告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受著作權法保護。
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適用以下兩個標準:一是“接觸”,即接觸前一作品的機會;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部分實質相似。其中,后者是認定的重點。在認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應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的相應部分進行對比,判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在認定原、被告作品之間是否存在實質性相似方面也有過成功的案例。
對于“復制”這種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進行施工、生產工業品,不屬于著作權法所指的“復制”。由此可知,在我國,將平面作品以立體形式再現不構成對平面作品的侵權。
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大體有兩種標準。一種標準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采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這種標準,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
《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采用第一種標準。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一、如何購買地圖的著作權
1、地圖是有版權的,每張地圖的組織繪制的人都有版權。但地圖不像其他專業的繪圖作品,地圖的差異一般比較小,所以即使你用某張地圖來裝飾的話,一般是不會有人主張版權的。
2、地圖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應是作者獨創的部分。由于地圖以及科學作品的特點,地圖中的很多部分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例如表現地理、地形的基本要素,表現方向、距離的經緯線、標尺,表現水平位置以及陸地、水域的顏色和通常繪法,表現城市、鐵路、公路的圖例,表現山脈、河流、湖泊、城市以及居民點等所在的客觀位置等等。
二、著作權保護期限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護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組織的,保護期限到作者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未發表的,不再受《著作權法》保護。
但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大體有兩種標準。一種標準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采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著作權法保護。
按照這種標準,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采用第一種標準。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一、著作權的概念
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僅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廣義的著作權既包括狹義的著作權內容,還包括著作鄰接權,即作品傳播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如藝術表演者的權利、錄音錄像制品制作者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圖書和報刊出版者的權利等。
二、著作權的特點
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中的一種,除了具有知識產權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以下特點:
1.著作權主體范圍具有廣泛性
與專利權、商標權相比較,著作權主體的范圍更加廣泛,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以及國家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同時,由于法律對著作權主體的限制并不嚴格,因此,未成年人和外國人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2.著作權的客體具有多樣性和廣泛性
作為著作權客體的作品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范圍十分廣泛,包括文字作品、口頭作品、音樂作品、戲曲作品、曲藝作品、舞蹈作品、美術作品、計算機軟件、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等,比專利權、商標權的客體種類多,范圍廣。
3.著作權的內容具有豐富性和復雜性
著作權中所包含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的具體內容比較多:從人身權上看,主要有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從財產權上看,主要有復制權、發行權、獲得報酬權、演繹權等。同時,由著作權客體的多樣性和廣泛性所決定,不同的著作權的內容又不盡相同,具有復雜性。
4.著作權的產生和保護具有自動性
現代各國著作權法大多對著作權采取創作保護主義的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產生,不論是否發表,著作權即自動產生,開始受著作權法保護,與須經國家主管機關審查批準方能得到法律保護的專利權、商標權不同。
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大體有兩種標準。一種標準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采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這種標準,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采用第一種標準。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一、著作權取得依據什么原則
(一)自動取得原則。我國采取這一原則,《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二)登記注冊取得原則。(三)其他取得著作權的原則。
二、著作權取得的途徑有哪些
著作權取得的途徑是:
(一)原始取得,自動取得,即著作權因作品創作完成、形成作品這一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根據《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二)繼受取得,包括因約定取得、因繼承取得、因法律規定取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中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什么是著作權的實質條件之一
●什么是著作權的實質條件和程序
●著作權作品的實質條件
●什么是著作權的實質條件和標準
●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的實質條件是什么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是事實行為嗎
●何為著作權
●著作權怎么理解
●著作權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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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衛春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