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違法拆遷訴訟時效幾年,房子被違法拆遷訴訟時效幾年,法律分析:需要區分違法拆遷行為的性質,如果是行政行為則訴訟時效為6個(如果相對或相關人不知情,不動產案件的保護期為20年),如果違法拆遷行為是民事行為則訴訟時效為3年。此處不考慮違法拆
法律分析:需要區分違法拆遷行為的性質,如果是行政行為則訴訟時效為6個(如果相對或相關人不知情,不動產案件的保護期為20年),如果違法拆遷行為是民事行為則訴訟時效為3年。此處不考慮違法拆遷行為構成犯罪的情形。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房子被違法拆遷訴訟時效幾年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后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遇到違法強拆怎么辦
1、遇到暴力拆遷等突發狀況,不能以暴制暴,盡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當然面對蠻不講理的拆遷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憤怒,難免做出沖動的事情,但是,要想到這個事情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更加合法的解決辦法,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積累拆遷法律知識,自己保護權益。
被拆遷人平時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這樣使拆遷人不敢輕視。
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
其實,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就足以應付很多情況,不至于權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準文件的強制拆除行為。
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于典型的非法強拆。
房屋被違法拆遷,行政訴訟時效為6個月,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遇到違法強拆,不能以暴制暴,應尋求合法解決辦法,違法者將受到法律制裁。被拆遷人應積累拆遷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權益。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報案并提起行政復議。非法強拆是指沒有法院批準的強制拆除行為。
法律分析
一、房子被違法拆遷訴訟時效幾年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后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遇到違法強拆怎么辦
1、遇到暴力拆遷等突發狀況,不能以暴制暴,盡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當然面對蠻不講理的拆遷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憤怒,難免做出沖動的事情,但是,要想到這個事情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更加合法的解決辦法,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積累拆遷法律知識,自己保護權益。被拆遷人平時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這樣使拆遷人不敢輕視。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其實,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就足以應付很多情況,不至于權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準文件的強制拆除行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于典型的非法強拆。
結語
在面對違法強拆時,我們應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后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或在3年內提起民事訴訟。同時,我們應保持冷靜,避免以暴制暴,尋求更合法的解決辦法。了解拆遷法律知識,積極收集證據,并通過合法途徑向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有效方式。非法強拆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讓我們共同維護公平正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
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九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征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分析:強拆的訴訟時間是六個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房屋被強拆的,被強拆人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為作出強拆決定之日起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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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蘇辰鵬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