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3,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3,2023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按照綜合地價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進行補償。根據《河南省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進行補償標準。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當按照同地同價、公平合理、及時
2023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按照綜合地價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進行補償。
根據《河南省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進行補償標準。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當按照同地同價、公平合理、及時足額的原則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1、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執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2、征收的集體土地屬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屬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村民小組;屬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助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支付和使用,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誰有權征收土地:
1、縣級以上的政府需要征收土地。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占用土地的,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對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收、統一開發、統一按項目供地。具體工作由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被征收土地的權利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利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
(1)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列入補償范圍。
(2)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3)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報批程序和審批權限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執行。
(4)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著物不予補償。
綜上所述:不管征收的是河南農村地區的土地,還是其他地區的土地,縣級以上的政府,在實施征地行為之前、或者是征地行為之前,需要按照現行法的規定,向被征收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此類補償金的數額,與土地被征收之前原本的用途直接相關。
【法律依據】:
《河南省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當按照同地同價、公平合理、及時足額的原則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執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一般在三四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政府征收土地,要給予原土地使用權人相應的補償。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政府應當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確保被征收土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區片地價標準執行。征地區片地價標準,每3年調整公布一次。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價格、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同意后執行。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落實土地征收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區片地價標準繼續執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發布的《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詳見附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貫徹落實新法對區片地價的名稱、內涵、制定依據、調整方式等作的進一步規范,2020年5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更名為“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征收農用地”5個字的表述明確了本輪征地補償標準的適用范圍,即農村集體土地農用地,不包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不包括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規定調整公布(其中經濟林補償標準由省林業局調整公布),并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調整公布。
2021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為: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費》第四十七條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一)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獎勵。
(二)選擇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方式,自拆遷通知之日起1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3000元/人獎勵;2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1000元/人獎勵;超過20日的不予獎勵。
(三)選擇現(建)房安置需過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發給過渡費。被安置人員在農房拆遷單位的安置通知時限內未入住的,停發過渡費。
(四)一個安置戶中部分人員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員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證載住房戶的人均面積為基數,對其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
(五)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原《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記載人均面積不足35M2的,仍按78號令及本意見的有關標準結算。在征地單位規定時限內一次性結清房屋補差款的,征地單位可按50%優惠結算該補差款。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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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喻陽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